43歲女子為了一套房,竟將女兒告上法庭,結局卻讓她悔青腸子

2024-06-13

43歲女子為了一套房,竟將女兒告上法庭,結局卻讓她悔青腸子

*註:文中人名皆為化名

我叫吳玲,今年43歲。回想起我走過的路,真是曲折又坎坷。

我出生在一個小鎮普通家庭,從小就不是個聽話的孩子,總是喜歡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事。

高中的時候,我早戀了,和一個比我大 6 歲的男人楊軍在一起。

我高中一畢業,就生下了我們的女兒小芳。那時我才18歲,還沒有到法定結婚年齡。

那個時候,我也不在乎結婚證那個本本,就是覺得兩個人相愛就好。

我覺得自己很幸福,有了一個愛我的丈夫,和一個可愛的孩子。

但是,我並沒有珍惜這份幸福,而是做出了一個讓我後悔終身的決定。

在小芳三歲那年,我與楊軍領了結婚證。

在我們領證後不久,我認識了一個比我大9歲的男子盛濤。

盛濤成熟、穩重,談吐幽默風趣,似乎比楊軍更懂我,也更能給我想要的生活。

於是,我不顧一切地和楊軍離了婚,拋夫棄女,跟著盛濤走了。

這一走,就是22年。盛濤對我很好,雖然他一直不願意和我領證結婚,但他為我做的一切都很美好。

我們還一起打工掙錢,買了一套房子,但房本寫的是他的名字。

我當時也沒在意,還是像以前一樣,只要我們相愛就好。

前段時間,他為我報了一個旅遊團,去我一直想去的麗江,

並說是他特意犒勞我的,說我為了和他一起供房,辛苦了這麼多年,房子終於完供,讓我去放鬆一下。

於是,我興高采烈地去麗江旅遊了。

旅遊回來後,我卻發現房門打不開了,鎖也換了。

我敲開門後,房子裡的人說這房子是他們剛買的。

盛濤不見了,手機也打不通。

我徹底崩潰,一查才知道,原來盛濤是為了賣掉房子,才故意支開我。

我們在一起22年,他一直以各種藉口拒絕和我結婚,現在,他竟然還賣掉了房子,一走了之,讓我無家可歸。

我多次給盛濤電話,手機卻一直處於無法接通的狀態。

去他公司找他,他同事跟我說,他辭職了,辭職原因竟然是說我去旅遊出了意外,他沒心情工作了。

我一下子就慌了神,不知道該怎麼辦。

這時,我想起了前夫和女兒,或許他們能給我一些幫助。

我打聽到他們的消息,得知他們現在在城裡過得很好,女兒大學畢業後,找到一份待遇好薪水高的好工作,還買了大房子。

我懷著一絲希望,找到了他們的新家。

前夫看到我很驚訝,但還是禮貌地請我進了屋,知道我的現狀後,願意讓我先暫住在他們家。

但女兒卻對我冷眼相待,仿佛我是個陌生人,說我活該,說她從小就沒有媽媽。

我向她解釋,試著想讓她喊我一聲媽,但她卻不願意聽我說話,非要趕我走。

我走投無路,一氣之下將女兒告上了法庭,聲稱那前夫那套房子我也應該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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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小芳堅定地說:「我從來沒有得到過母愛,她離開我們,是她的選擇,現在想回來,就想分我們的房子,這不公平!」

法院認為我已經放棄了女兒的撫養權,多年來也未盡到母親的責任,因此無權要求分割房產。

結果可想而知,我敗訴了。我失落地走出法院,心裡百感交集。

這22年來,我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忽略了太多珍貴的東西。

我錯過了女兒的成長,錯過了那些本該由我陪伴的時光。

現在,我不僅失去了愛情,也失去了親情。

如今,我孤身一人,無家可歸。

回想這22年,我把一切都給了盛濤,最後卻落得個無家可歸。

女兒的冷漠讓我明白,這都是我自找的,是我自己的選擇造成的,我怨不得別人。

我選擇了背叛自己的家庭,現在卻想得到他們的幫助,這是多麼的荒唐。

我只希望女兒能夠原諒我,給我一個彌補過錯的機會。

@木子: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珍惜眼前人,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後悔。

昔日離家意氣揚,如今孤身悔斷腸。時光荏苒情難續,願君幸福久安康。

人生如夢,珍惜眼前的一切,莫待失去方知悔恨。願每個人都能在愛中成長,在理解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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