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李大爺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有所改動。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二婚老伴劉娟給我打來了電話,距離她離家出走,跑去女兒家,也就2天。我心中暗自好笑,意料之中。我倆相伴相守十幾年,也不是沒有鬧過彆扭,劉娟也好幾次鬧離家出走,但放心不下我,總是沒幾天就會讓我去接她,我自然也會接受好意,下了這個台階,吵架的事情也就翻篇了。
所以,劉娟這次又走了,我就沒往心裡去。這不,2天時間,她找我了。電話中,劉娟先是問我身體怎麼樣,自己要照顧好自己。我差點沒笑出聲,覺得是妥協了,我沉浸在自以為是的喜悅中,沒有感覺出來劉娟聲音中的冷淡,但我很快就被打臉了,因為劉娟說:「過兩天等我女兒忙好了,她陪著我一起回來收拾我的東西,你把離婚協議書準備一下,到時候我來簽字。」
我愣住了,緩了好一會兒,才算緩過來,胸口隱隱作痛。我問她,是因為我遺囑的事情?我說:「你不是一開始就和我說,和我在一起是為了相互陪伴,不圖錢。這套房子是我婚前的財產,我留給兒子有什麼不對?再說了,我也寫清楚了,你可以一直住下去,只是走了之後房子歸我兒子而已。」
可不管我怎麼說,劉娟都聽不進去,她不是和我商量,而是告訴我決定。我感覺我的心臟越來越痛了,劉娟卻直接掛斷了。半個小時之後,兒子出現在我面前,把渾身不舒服的我,送去了醫院。萬幸沒有大礙,住院觀察兩天,情緒起伏不要過大就行。我問兒子怎麼知道我身體不舒服,是不是劉娟阿姨找他了。
兒子看了我一眼,努力控制自己的語氣,說:「爸,這事你做錯了,你不地道啊。」我名下這套房子,和劉娟真的一點關係都沒有。是我和我去世的老婆打拚下來的呀,所以我留給我兒子有什麼錯?我老婆跟著我,吃了不少苦,好不容易我們在城裡頭有房子了,她卻生病去世了,當時兒子也才10歲。
後來我一個人拉扯兒子長大,一直沒再婚。一來是心裡有牴觸,擔心兒子受委屈,二來是因為我帶著一個兒子,雖然表面上有一套房子,卻問親朋好友借了不少錢。我這個人誠實,不會藏著掖著,所以大傢伙也有顧慮。再次有了這個心思,是在兒子成家立業之後,還是兒子一個勁勸我。
兒子不放心我一個人生活,我又覺得作為公爹,去住兒子和兒媳婦的家,有點彆扭。看著身邊認識的人,都是成雙成對的,我也動了心思。選擇劉娟,是因為在諸多的相親對象中,只有她沒有開口就問我每個月能給多少零花錢,不僅日常開銷要我一個人承擔,同意在一起了,還要買首飾。我都有點茫然了,這是找搭夥老伴,還是給自己找個人一起花錢?
劉娟只在乎我有沒有欠債,她說她不想過還錢的日子,至於日常開銷,兩個人既然一起生活,肯定一起承擔。劉娟很坦誠,說自己不圖錢,就想找一個知冷知熱,互相照顧的人。我符合她的條件,彼此也頗有好感,於是我們很快就走到了一起。雙方子女見了面,也覺得不錯,我和劉娟就領證了。
十幾年來,我承認她照顧我多一點,也承認有了她,我的日子舒坦了很多。但這和房子有啥關係呢?她想要在這段婚姻中得到的尊重,我都給了呀?這次我生病,是忽然心臟疼,然後在家暈倒了。劉娟把我送去了醫院,我是動了手術後才醒過來,過了差不多一天,才算意識完全清醒。這次住院動手術,我兒子承擔了所有費用,劉娟照顧我。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半個月後,出院了。因為還需要休息,所以出院後差不多一個月,家裡的事情也都是劉娟承擔,她沒有一句抱怨的話,還很照顧我。可能是清閒下來,就容易東想西想,我忽然想到,這次暈倒,劉娟在身邊,所以我能很快被送去醫院。如果身邊沒人呢?估計暈倒幾個小時之後,我就沒了吧。
我一把年紀了,倒也不害怕,但我想到我還有事情沒交代。我和劉娟是領了結婚證的,要是我沒留下遺囑,那家裡的東西豈不是都是她的了?我認為我和劉娟在這段婚姻中,彼此都有付出,不存在單方面的享受。我不會要她的積蓄,她可以全部留給她女兒。同樣,我的房子和積蓄,也全部留給我兒子。
我的積蓄不多,估計也只夠給我辦身後事了,所以忽略不計。也就是我名下這套房產,當初買下來的時候才幾十萬,如今已經120萬了。我兒子和兒媳婦雖然經濟壓力不算大,但多一套房產,多120萬,肯定是好事。所以我就寫了遺囑,避免我走了之後說不清楚。我寫了我去世之後,房子先過戶給我兒子,但劉娟可以繼續住下去。
當然了,就像我們之前開玩笑一樣,我說我要是先走了,你咋辦,劉娟說她就去女兒家。所以我去世之後,劉娟也可以直接去女兒家。我認為這份遺囑沒有任何問題,也不存在傷害劉娟的意思,所以並沒有藏起來,於是劉娟很快就發現了,跑來質問我,我還覺得奇怪,我說你也可以寫,你也可以把你的積蓄給你女兒。
我不知道我哪裡錯了,結果劉娟大哭大鬧,然後收拾了幾件衣服就離開了。我沒覺得自己有錯,但兒子卻說我錯了,兒子說:「十幾年了,就算你請保姆照顧,也要七八十萬了。更別提劉娟阿姨和保姆能一樣嗎?她可是真心實意和你過日子,精心照顧你的。她沒想要這套房子,但你寫遺囑說留給我,就好像她貪心要你房子,做事有目的一樣,擱誰不生氣?」
兒子說趁著還沒離婚,他去找劉娟阿姨,看能不能說服她不離婚,這房子,我不要,就給她。兒子說:「爸,你就祈禱我能把劉娟阿姨找回來。要不然,要麼花錢請保姆,要麼去養老院,我可沒精力照顧你。」兒子說完就走了,我還在醫院啊。唉,我真的錯了嗎?不管請保姆還是去養老院,都沒有劉娟在我身邊好啊。
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回來。不過我還是認為我沒錯,既然沒想要這套房子,我寫遺囑,她為啥要著急。你們說,我錯了嗎?
圖片|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