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17歲女孩被迫嫁給癱瘓男子,38歲突然掐死丈夫:我忍了他22年

2024-06-13     緣分     11033

躺在床上的劉梅一夜未眠,她反覆起身,又躺下。

聽著隔壁男人的呼嚕聲,她眼淚不禁涌了出來,如果生活能有選擇,那麼這一次,她要自己做自己的主。

38歲的劉梅終於還是起身了,伸手向殘疾的丈夫脖子掐去,丈夫忽地掙紮起來,劉梅閉上了眼睛,咬緊了牙關,淚如泉湧。

回顧17歲女孩被迫嫁給癱瘓男子,38歲突然掐死丈夫:我忍了他22年

那年還花一樣年紀16歲的劉梅,怎麼也沒想到,22年後,她會親手掐死自己的丈夫。

求助無門

其實劉梅在掐死丈夫之前,不是沒有想過離婚。

劉梅在1993年7月,向縣城的人民法院提了離婚訴狀。

她知道吳浩不會和她和平離婚的,於是一紙狀書告上了法庭,原本以為縣裡有沸沸揚揚的

她的桃色新聞,法官會同意離婚才對,沒想到法院直接拒絕受理了。

還是這一年,9月、11月,劉梅接連向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卻堅決不受理,甚至連理由都不曾說明。

劉梅回想了自己20年的折磨,又寫了離婚申請,拿去了婦聯,可這份報告依舊如石沉大海。

哪怕她再三表明:「她絕對不會丟下吳浩,願意照顧吳浩一輩子,不管他要什麼都可以,只要能離婚,能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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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2月16日上午,終於有人給了劉梅回復,卻讓她如墜深淵。

劉梅中午要去食堂吃飯的時候,被領導趕走了,讓她回家給吳浩做飯。

領導還警告她,不准請假外出,要是她哪天沒回家,就要把劉梅強行抓回去。

聽了這話,劉梅疑惑不已,什麼時候領導對自己的事情這麼關心了?

向別人打聽才知道,是縣裡一位幹部找到了劉梅的領導,對她要離婚的事情,說了幾個要求。

不准她離婚,還明確說了,哪怕她不上班,在家專門照顧吳浩,工資都照樣給她發。

這之後,劉梅又去中級人民法院請求離婚,中院明確在報告上寫明了,讓縣法院依法立案。可這回,立案是立案了,縣人民法院最後卻判決不准離婚。

這一年,是1994年,耗費了整整兩年的拉扯,劉梅絕望了,她一夜翻來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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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不著覺,終於下定決心,掐死了自己陪伴了22年的丈夫,接著自己去派出所自首了

講述起自己過去的經歷,以及為什麼這麼做的動機,劉梅雙眼呆滯地說道:「可能是看不到希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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