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7歲老人入獄,警官點名時發現不對,調查後發現是三假犯

2024-06-16

2013年77歲老人入獄,警官點名時發現不對,調查後發現是三假犯

2013年4月的一天,江西省的一個名叫饒州監獄的老殘監區內,由副監區長危長良接待這些新來的犯人。危警官要對他們進行檢查,於是他拿著名單開始點名。

就在他念到一個叫「余海水」的名字時,回應他的是一聲中氣十足地「到」。這不由得讓危警官為之一愣。要知道,能在這個老殘監區的都是些七八十歲上了年紀的老齡罪犯。

而這些老人往往經歷了牢獄生活之後聲音都十分的滄桑無力,很顯然剛剛那聲響亮的「到」不是這個年齡段的老人能夠發出的。

如果這個老人不是這個監獄裡的罪犯,那他究竟是誰呢?來到這個監獄是否是別有用心?

圖丨余海水

奇怪的罪犯

出於人道主義,在犯人被送進監獄前,都會檢查犯人的年齡和身體健康狀況,從而把他們送到不同的監區。所以能被送到老殘監區的都是年紀十分大的,或者身體有什麼重大疾病抑或是身體殘疾的犯人。

因為余海水的不同,危長良便十分留意這個與眾不同的罪犯,越觀察越覺得不對勁。

根據危長良多年的工作經驗來看,他往常接觸到的那些罪犯,因為上了年紀還有身體和心靈上的雙重煎熬,所表現出來的都是一副虛弱無力的樣子。

但是這個余海水卻十分不同,除了他的樣子看起來十分蒼老,他說話做事的其他方面來看,怎麼都不像是一個年逾古稀的老人可以做到的。這不由得讓危長良更加懷疑起來。

圖丨危長良

出於擔心,危長良便趕緊把情況告訴了另一個副監區長徐警官和趙科長,經過了三人的討論,他們便愈發覺得此事不簡單。於是他們三人便整日監控起了余海水的日常生活。

經過余海水生活的日常,他們還真發現了余海水有問題,可能問題還很嚴重。他們神色凝重地找出卷宗,當看到余海水的入獄登記資料時,幾人心中一時懷疑更重了些。

因為根據資料顯示,余海水出生於1937年6月27日,是福建南平人,是個文盲,因為盜竊罪入獄。但是一個快八十歲的老人會因為數目不多的錢,去鋌而走險從而把自己送進監獄麼?

考慮到犯人是第一次盜竊,且盜竊金額數目不大,並且丟失的財物都全部追回。所以在審判時法官做出了寬大處理:對余海水判刑三年並處罰金三千元。

圖丨登記資料

單看資料也發現不了什麼端倪,當即幾人便決定繼續觀察余海水的一舉一動,這一觀察,果然發現不少余海水的可疑之處。監獄裡也有和余海水一樣大的甚至有比他還大的犯人。

但是他們平時走路都不穩,更別提讓他們幹些活了。於是余海水便顯得格外特別,他不像其他老年犯人那樣笨拙。相反地,他不管做什麼都十分地乾淨利落,說話也是中氣十足。

監獄往往會對犯人進行勞動改造,因為老殘監區的人幹不了重活,所以分到的工作自然也是比較輕鬆的縫縫補補之類的針線活。

其實這個工作似乎聽起來挺輕鬆,但是對於老殘監區的囚犯來說,還是挺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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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丨余海水

因為工作原因,這些老人需要不停地翻找衣服,穿針對他們來說就更是難事了。所以無論他們做什麼,他們都顯得十分笨拙緩慢。

而和他們一起勞動的余海水干起活來卻十分的麻利,仿佛有使不完的勁兒,並且做得又快又好。

並且按照資料上顯示,余海水是第一次入獄,但是他好似對於監獄的構造十分熟悉,想去哪裡想做什麼事都不用旁人的幫助,直接自己就做好了。更何況余海水之前只是一個流落街頭的流浪漢。

並且他的精神狀況和尋常第一次入獄的老人不太一樣。換作他人,第一次入獄,應該是萎靡頹廢的。而余海水卻仿佛來到了自己家一樣十分地淡定從容。

圖丨余海水

三假犯

這時,危長良看著資料上余海水的照片,問出了積存心中許久的疑慮:「我覺著這個余海水給我一種很熟悉的感覺,第一次見到這個人的時候我就覺得好像在哪見過他一樣。

此話一出,一旁的徐警官便大膽地猜測:這個人,極有可能是個三假犯。聽到這句話,另外兩人也嚴肅起來。

三假犯的意思是在審訊時用的假的名字,假的地址還有假的人際關係,也就是說提供了一整套虛假的身份信息,從而達到自己的真實目的。

而三假犯常做的就是特意給監獄裡某個犯人傳遞信息,或是送什麼違禁品。如果余海水真的是三假犯的話,那麼他的真實目的又是什麼呢?

圖丨警察

於是幾人決定立即展開秘密調查,準備摸清余海水的身份,當他們按照資料上顯示的把余海水的相關資料,輸入進公安機關內部信息網調查時,結果卻是查無此人。

雖然是意料之中的結果,但是親眼看到還是難免驚訝,查無此人說明余海水確實是個使用虛假身份信息的「三假犯」。

那麼他隱瞞自己身份的目的究竟是什麼?法院為什麼會上報錯誤的犯人信息,難道這是一起冤假錯案嗎?

直覺告訴幾人事情遠沒有這麼簡單,但是追查起來又毫無頭緒

圖丨查無此人

畢竟余海水的身份是一個流落街頭的流浪漢,危長良面對此事也一時沒有想起來在哪見過余海水。

這時,沉思良久的徐警官此時突然說:「既然危警官對這個人覺得熟悉,並且看余海水的樣子似乎對這十分熟悉。

所以很有可能,這不是余海水第一次入獄,在這之前他可能在這裡服過刑。既然服過刑,就會有記錄。」

徐警官頓了一下,繼續說:「所以我提議,如果他真的坐過牢,那獄警一定會對他有印象,我們把余海水照片拿去給他們辨認,確認一下他的身份。

圖丨警察

於是他們很快便問遍了所有獄警,竟沒有一人對余海水這個人熟悉,這不由讓眾人更加焦急。

為了更快查出真相,他們派出了平常表現良好的兩名犯人幫忙監視余海水,看看他有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

兩名犯人都是江西廣豐人,回去之後,他們用家鄉話和余海水對話。

他們發現余海水和他們用方言完全可以交流,但是對於自己的年齡身份卻閉口不談。於是他們馬上把這個消息報給了危長良。

圖丨犯人

真相浮出水面

從兩名犯人的口中得知,余海水就是廣豐本地人,根本就不是福建人。很快,獄警那邊也傳來了好消息,有獄警說見過余海水,因為在幾年前他們管理的囚犯里就有他。

這消息讓危長良十分興奮,馬上找到了那兩名獄警,他們圍在一起開了一個小會。很快,他們發現覺得余海水熟悉的,都是以前在二監區待過的人,於是推斷出余海水此人應該以前在二監區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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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這一推斷,幾人方向更加明確,他們都是十多年前才在二監區的,所以余海水十年前大概才入獄的。

這時獄警小劉卻說:「當時他管理過一個跛腳的犯人,因為那個人的腳有些問題,所以走路老是一瘸一拐的,這情況恰巧和余海水情況十分相像。

圖丨警察

於是幾人又開始往跛腳的角度想,獄警小周一拍桌子說:「我想起來了,是不是姓陳,陳達溪,對,就是陳達溪!」

很快他們就拿來了十年前陳達溪的照片,與現在的余海水的照片相比,就是一個人。只是現在比以前更加蒼老,頭髮也更加花白,但是可以確定就是一個人。

根據資料顯示,陳達溪不像他所說有77歲,根據他出生於1957年來看的話他今年只有57歲,也確實是江西廣豐人。

年齡對上號了之後,那麼他之前的種種不對勁的行為也就得到了解釋。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讓陳達溪謊報自己的年齡整整二十歲之大呢?

圖丨警察

於是經過幾人商量,因為暫時還不清楚陳達溪隱瞞自己身份的真實目的,他們決定讓陳達溪自己上鉤。

等到再次犯人放風的時候,危長良趁大家沉浸放鬆的時候,狀似無意地喊了一個別人的名字假裝要同他說話,之後又過了一會等到大家徹底放鬆下來的時候。

緊接著,危長良突然大喊:「陳達溪!」回應他的是余海水響亮的一聲「到!」

等到余海水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晚了,余海水嚇得臉色蒼白,知道自己身份暴露。而危長良則是十分欣喜,心中擔心多日的問題終於解開。

圖丨對比照

四次入獄的余海水

搞清楚余海水的真實身份,緊接而來的問題,就是余海水為何要隱藏身份再次入獄,難道真是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麼?

說起余海水,他竟然已經入獄四次!並且他和饒州監獄有著特別的緣分,因為他每次入獄都在饒州監獄,怪不得能對饒州監獄構造都十分熟悉。

原來早在1984年的一月,陳達溪就因為犯罪進了江西省的第一勞動支隊。而陳達溪第二次入獄是在2002年,罪名更加嚴重,是強姦與拐賣婦女。在已經改了名的饒州監獄中再次服刑了好幾年。

等到他刑滿出獄時,沒過多久,他又因為盜竊罪被捕入獄,服刑地點還是饒州監獄。

圖丨入獄

這可讓人有點哭笑不得了,算上2013年這次入獄,陳達溪一共入獄四次,每次服刑都是在饒州監獄,這裡都快成為他的第二個家了。

在之後的審訊中,陳達溪也交代了他為何要造假自己身份的事。說起來,原因也十分荒誕。

竟是因為他上次入獄時他的獄友告訴他:新修改的法律中規定,如果罪犯年齡達到了75歲,那就不會被槍斃,還會減刑。陳達溪這才起了歪心思,想搞個假身份矇混過關。

陳達溪自幼便十分不上進,他自身又沒有什麼手藝傍身,於是就幹些小偷小摸的勾當。因為自己的原因,也未娶妻生子。

圖丨陳達溪

因為陳達溪平日裡就在流浪,而且長時間的飢一頓飽一頓讓他比同齡人看起來要蒼老許多,於是陳達溪才打算利用自己的外表騙過警察逃避法律的制裁。

這才讓謊報年齡的陳達溪成功矇騙過了所有人,成為了余海水。只是他也沒想到的是,我國法律雖然規定,已滿75歲的老人犯罪,可以從輕處罰和減刑,但是從來沒有不罰這一說。

陳達溪心懷不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又怎麼會放過作惡的壞人呢?幸好陳達溪只是想通過造假身份來減輕刑罰,而不是做什麼更加嚴重的罪行,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那他又究竟是怎麼瞞過那麼多的警察和法院,造假身份,以77歲的「余海水」身份進入老殘監區的呢?

圖丨陳達溪

根據判決此案的審判長朱貴林解釋稱:犯人余海水的身份信息是由檢察院提供的,如果沒有別的變故的話,只要他的盜竊罪名成立的話,法院就會根據他所提交的信息對其進行判決。

檢察院的被告人信息來自公安機關,那麼公安機關怎麼又會提供錯誤的信息呢?

經過辦案民警闡述,當時情況特殊,而且也考慮過長期流浪的老年人,戶籍可能沒有登記。

並且從有利於被告人的角度出發,於是採取了陳達溪自己的供詞,這才讓陳達溪矇混過關。

圖丨審判長

2013年六月6月4日,法院根據陳達溪的身份對陳達溪做出了最終的判決。

陳達溪一事對我們的啟示就是判案的效率固然重要,但是質量也同樣重要,不能只要效率,不能讓壞人有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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