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一懶漢騷擾多人妻子,被埋進爛泥16年,發現時已成白骨
「我年紀大了,你等我想一下,感覺這張臉很熟悉。」
頭髮花白的爺爺此話一出,大家眼神一亮,靜靜等待他那邊能夠提供新線索。
此時另一個老漁民也想到了什麼,兩人相視一看,不約而同的說道:「那個,就是那個,那個,哎呀,記不得名字了。」
如果他還活著,應該是一個六十多的老漢了,自從聽說他外出後,大家都快把他遺忘了。

要不是這張畫像,大家都記不得還有這個人,在村幹部那裡,專案組終於知道了更多詳細情況。
這名失蹤男子叫劉喜,以前七八歲的時候是一個孤兒,是焦崗湖的漁民收養了他。
此後便一直生活在船上,成了一個地道的漁民,成年後經人介紹,與妻子結婚生下一對兒女。
但不幸的是,在1997年的時候妻子因病去世,留下他一人捕魚賺錢養家,孩子正在上學,他只能靠著微薄的收入勉強維持生活。

在大家眼中,他是一個好父親,省吃儉用供養孩子,希望他們能夠考上大學改變命運。
可2000年,他突然不知去向,住校的孩子趕回家中,四處打聽也沒有他的下落。
沒辦法,失去經濟來源,兩個相依為命的孩子只能輟學回家,不久之後女兒嫁到隔壁縣城,兒子參軍離開淮南市,很快,劉喜便被附近漁民淡忘。
劉喜的一個親戚提起他,也覺得他的失蹤有些奇怪,他之前借錢在湖上搞起養殖,由於經營不善倒閉,還欠下不少外債,每天債主都會上門要債,劉喜也變得精神恍惚。

後來大家都以為他是外出躲債去了,十六年里孩子並未放棄尋找,可是沒有目標沒有消息,根本無從查起。
偵查員把所有信息彙集在一起分析,認為如果劉喜真的關愛孩子,就算是去躲債也不可能對孩子不聞不問。
一個大膽的猜測油然而生,專案組打聽找到劉喜的孩子,大女兒拿出一張父親的照片。
「一模一樣,就是父親。」兒子忍不住驚呼起來,隨即陷入悲痛之中。
畫像上的男子不管是輪廓還是五官,都與照片上的劉喜十分相似,而看到衣服物證的圖片,女兒一眼就認出了是父親穿過的衣服。
不過為了萬無一失,專案組提取了劉喜兒女的DNA,很快確認白骨就是劉喜本人。
案件終於有了突破性進展,專案組看到了希望,在報以深切同情的時候,大家絲毫不敢鬆懈。
因為還有一個問題等待解開,他是怎麼遇害的?兇手又是誰?
還原真相
經過研判,偵查員一致認為外地人作案的可能性很小。
當時發現白骨的位置水深三米,是附近水域最深的一個地方,加上漁網打結的網繩十分符合當地漁民的打結習慣,嫌疑人被鎖定為焦崗湖的漁民。

如此痛下殺手,肯定有著深仇大恨,偵查員聯想到之前劉喜親戚曾說的債主。
劉喜一共欠了十幾戶人家的錢,他們的作案動機非常大,專案組出動找到這些債主。
可是調查下來,這些債主身上沒有任何作案證據,只能暫時存疑接著尋找嫌疑人。
此時,專案組走訪時了解到,劉喜喜歡酗酒,喝醉之後做事十分魯莽,特別生意失敗,經常與其他人發生爭執。
雖然都是瑣事,可也不能避免出現極端仇殺的情況,偵查員重點調查與他有過重大矛盾的人,並且排查他失蹤後就從焦崗湖搬走的漁民。
終於,幾經努力專案組鎖定了一名可疑男子,這個人叫劉春美,現年49歲,和劉喜之前經常因為養魚的事情發生矛盾。
2001年初,劉喜剛失蹤沒多久,他突然賣掉自家漁船,帶著妻子和孩子去了江蘇南通生活。
關於離開的原因也是自稱養魚虧本欠債,無法維持生活,才舉家搬走。
但經過走訪,偵查員了解到,他家其實過的十分殷實,並未像他所說那樣艱難。
劉春美嫌疑很大,此時專案組又查到兩名有作案動機的男子,一個是59歲的周德安,一個是50歲的趙如清。
兩人也是在劉喜失蹤不久就賣掉漁船,上岸討生活,而且他們與劉喜也積怨已久。
據知情漁民透漏,劉喜作風有問題,喝酒之後趁著男主人不在,會溜到其他漁船上對女主人動手動腳。
對於這種騷擾,多次勒令他都屢犯不止,周德安與趙如清更是經常與他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
如此看來,他們三人都有作案嫌疑,分析下來三人聯合作案的可能性也很大。
專案組有了偵查方向,立即派出大批警力兵分三路,尋找劉春美等人的蹤跡。
2016年4月26日,時機成熟,各自蹲守嫌疑人的偵查員同時動手,將三人帶回了公安局。
經過審訊,三人又交代了一名當時一起參與作案的同夥,名叫黃志柱,不過他已經在湖上因為撞船意外去世了。
提起當初發生的事情,他們痛哭流涕,那天四人相約喝了點酒,心生邪念一時衝動,就哄騙劉喜過來,當場痛下毒手。

三人懊悔不已,劉喜死後幾人生活並不輕鬆,內心備受煎熬,每天都在誠惶誠恐中度過,不知情的家人還以為他們精神出現問題。
劉春美等人被抓時已過16年,案件並未過追訴期,加之只要公安機關在這個追訴期內一旦立了案,就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所以他們也即將迎來法律的嚴懲。
結論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民警察堅持不懈打擊犯罪分子,就是為了給群眾創造一個和平安寧的生活。

而有些人因為一時衝動或者慾望的滋色 ,就犯下大錯攪亂社會秩序,最後的苦果也只能自己品嘗。
所以這起案件也警醒所有人,一定要遵紀守法,堅守自己的道德底線,如果遇到不好的事情,第一時間報警處理,相信警察能夠幫忙解決,切不可突破下限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最後害人害己後悔終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