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席偉表示自己不會給王宗瓊提供證明,因為自己再婚之後的生活很圓滿,不希望和王宗瓊再有任何的聯繫和瓜葛。
張席偉反告王宗瓊,說王宗瓊多次糾纏自己,導致自己無法正常工作,甚至被醫院辭退。
雙方僵持不下,法院最後判決,如果王宗瓊可以證明孩子是張席偉的,那麼張席偉應該無償提供證明為孩子上戶口,並且按月支付撫養費。
目前為止,只有代孕媽媽知道孩子的父親到底是誰,王宗瓊一時間也找不到當時的代孕媽媽,王宗瓊無法提供證明。
所以無法利用張席偉的身份給孩子上戶口,孩子目前只能是黑戶。
王宗瓊又來到醫院,當年的胚胎應該還留在醫院,如果查看記錄看誰取走了胚胎,就能找到孩子的父親了。
隨後王宗瓊帶著律師來到醫院,根據醫院的記錄顯示,王宗瓊確實有儲存過胚胎,而這些胚胎在後來都讓「本人」取走了。
醫院給出的解釋是,餘下的胚胎都讓王宗瓊取走了,也沒有具體的時間。
王宗瓊本人確定自己沒有取走胚胎,也沒有讓任何人代替自己去拿胚胎。
那這些胚胎去哪裡了?要是這些胚胎最後都被孕育生命,難不成又要多撫養幾個孩子?這未免有些太可怕了。
王宗瓊和律師希望找到醫院查詢張席偉當年冷凍卵子以及張席偉當年的操作記錄,可是醫院拒絕了。
在對此和醫院進行協商,結果依舊不明朗,醫院以張席偉為藉口,稱張席偉是在職期間乾的違法行為,目前張席偉已經不在職了,醫院沒有辦法為王宗瓊主持公道。
王宗瓊也不法帶著兒子回到香港上戶口,內地由於證明不全也不能給兒子上戶口。
目前,王宗瓊只能一個人帶著三個孩子奔波勞碌,曾經的花季少女也變得憔悴不堪。
直到2015年,王宗瓊向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投訴這家醫院,希望可以為自己的孩子找到父親。
最後,醫院免於處罰,因為兩個第一次孕育生命是在2001年5月29日,而提取胚胎這項技術是在2001年8月1日開始的。
證明,當時兩個人提取胚胎和孕育生命是違規操作的,同時也是違法的。
直到今年,王宗瓊依舊沒給兒子上戶口,依舊沒能找到孩子的父親。
在這樣一場「愛情」中,不僅毀了兩個家庭,更是毀了三個孩子,王宗瓊和張席偉都在婚姻內出軌,這才釀成慘劇。
無論因為什麼原因,都應該堅決拒絕婚內出軌,別讓這一代的恩怨影響下一代。
無論外面的世界如何的「亂花漸欲迷人眼」,永遠別忘了家裡的溫暖和溫馨。
另外,代孕也是違法行為,不應該把女性當做「生育機器」,應該注重保護女性,保護下一代。
目前,試管嬰兒技術是幫助更多有生育難題的夫妻,幫助更多家庭實現圓滿,醫生和醫院應該注重保護這些個人信息。
切記,子宮不是商品,生命更不能交易。#圖文萬粉激勵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