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直到方協文成億萬富翁,黃亦玫不知,他為何主動離婚


要知道之前他一百多萬買了一套上海的房子,那個時候他還沒有能力全款,可是蘇更生已經有能力全款買下一套北京的房子了,並且黃振華出來單幹的時候接下的那個項目他就說了干成了是百萬富翁,他有底氣說這話,他的公司起碼得賣了上億吧,而且以當時的年代來看,正處於高速發展的時期,如果他只是賺了一點,沒有那麼底氣說這話。


而他說完這些話之後就吐的稀里嘩啦,是黃亦玫帶著他去了醫院,住進了病房,他還說如果黃亦玫不管自己,讓自己死了,黃亦玫就能如願,可黃亦玫卻表示自己和他就算是離婚了,也還是家人親人,依舊是方太初的父親。最後方協文這才鬆口表示明天去民政局離婚,難道方協文真的是被感動到了?亦或者良心發現了?


當然不是,而是為了財產,這些錢是方協文自信的底氣,他賣掉了公司,成為了億萬富翁,可是黃亦玫卻離他而去,如果是離婚分割財產,他作為過錯方(限制人身自由,裝定位軟體等),是要分割大部分的財產的,更何況黃亦玫當初才是這個公司的原始股東,是黃亦玫出錢的,而且當初黃亦玫的股份是被他單方面的「買下」,所以不管如何,方協文都得分一大半給黃亦玫。



而他痛快的做出離婚的決定,是因為他清楚黃亦玫根本就不在乎錢,他和黃亦玫離婚,最後黃亦玫沒有分割他的財產,帶走了孩子回到了北京,而方協文有著這麼大一筆錢,最後的日子自然還是非常的美好的,而且他的事業也還在,最後和黃亦玫各自安好,總比原著中他教自己的女兒仇恨,最後49歲暴斃而亡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