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我不服!」退伍女兵殺害持刀男子,竟被判防衛過當,後怎樣

2024-06-24     緣分     2992

回顧「我不服!」退伍女兵殺害持刀男子,竟被判防衛過當,後怎樣

在輿論的壓力和唐父的奔走之下,8月26日,雲南省檢察院對該案件進行重審,派出專案組重新取證、勘驗現場,為了確保司法的公平公正,法院兩次延期,時間長達10個月。

2019年12月30日,雲南省人民檢察院發了通報稱:唐雪的防衛行為系正當防衛,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同日,麗江市永勝縣人民檢察院對該案撤回起訴,對唐雪作出不起訴決定。

至此,唐雪已被關押了324天,她錯了2019年的春天、夏天和秋天,但依然沒有躲過冬天。

唐雪出來後,村裡人各種流言非說,逼得唐家搬走了。而唐雪為了擺脫這件事的影響,也遠走深圳打工,想通過時間的流逝,慢慢療愈內心。

然而處在網絡時代,唐雪的事很快就被工廠的人知道了,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不停對著「殺過人」的唐雪指指點點。

原本開朗活潑的唐雪,就這樣消沉下來,不敢出去,漸漸地有了抑鬱的症狀。最後無奈只能離開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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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了工作的唐雪,在家思前想後,也覺得心有不甘:既然法院已經判定自己是正當防衛,為什麼那些人就是不相信她呢?

後來,唐雪聽說像她這種情況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如果確有這個說法,她要向司法機關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她要向大家說明:「她是沒錯的。」

唐雪找到了律師,律師給她分析:在唐雪被羈押的324天,其中涉及了「程序正義」的問題,也就是:在唐雪被認定為正當防衛、作出不起訴決定之前,一定要被關押324天嗎??這裡取保候審適不適用?

根據《刑事訴訟法》,裡面「羈押必要性審查」已經有說明:不是所有涉嫌犯罪的就一定要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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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唐雪平時表現良好,還入伍服役兩年,既沒有犯罪記錄,又在當地安家立業,相關案件爭議也是「正當防衛」方面的,也就是她此後幾乎沒有繼續「殺人」、危害社會的可能性,她也沒有做出潛逃、毀滅證據的行為可能,所以適用取保候審,沒必要羈押那麼長時間。

現在,由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唐雪造成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應當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唐雪的長時間羈押,符合國家賠償的條件。

2021年,唐雪在律師的幫助下,向永勝縣檢察院提交了賠償申請。

經過審理,賠償申請被通過,她最後獲得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失撫慰金,共計約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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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正當防衛案件的都是人們關注的熱點,如果處理不好,不但會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也會讓民眾懷疑司法的公信力,讓人們不敢去伸張正義,維護社會公平。

唐雪的案件的裁定,鼓勵了公民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利的勇氣,堅定了公眾對法治的信仰,從而引導人們形成善良的行為習慣,提高了法律的公信力,這,正是唐雪案的真正意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