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大S近日立下了遺囑,她在遺囑中精心安排了兩套房產的歸屬權。其中一套價值2億的房產,是她婚前的財產;而另一套價值高達4億台幣的房產,則是她與汪小菲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如今房產權益均落在了大S的名下。離婚後,這些房產也並未歸還給汪小菲,如今在遺囑中有了明確的去處。
那麼,大S為何要在這個時候立下這樣的遺囑呢?這背後的原因值得我們深入探討。首先,大S自與具俊曄喜結連理後,其身體狀況便一直不容樂觀,甚至曾一度嚴重到無法行走的地步。這種身體上的不適與虛弱,無疑讓她開始深刻思考生命的脆弱與未來的不確定性。在這種情況下,立下遺囑,為自己的身後事做好妥善安排,便顯得尤為重要。
其次,大S作為一個法律意識極強的人,深知在台灣地區,提前規劃財產分配、立下遺囑的重要性。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對家人的一種保障。通過遺囑,她可以明確表達自己的意願,減少未來因財產分配而引發的紛爭和矛盾。
再者,大S在遺囑中將大部分財產留給了自己的母親和兩個孩子,這充分展現了她對家人的深厚情感與無私付出。她希望在自己無法繼續陪伴家人的時候,他們依然能夠得到足夠的經濟保障,過上安穩的生活。對於這件事大家怎麼看呢?圖源網絡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