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克立不滿被指為「加拿大約克夏該處死」,控告陳蔓菲公然侮辱。 (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道
藝人夏克立與黃嘉千婚變官司,去年在影劇圈掀起不小風波,期間不少藝人選邊站,夏克立已聲明不會控告力挺黃嘉千的郎祖筠、竇智孔,但《戲說台灣》女演員陳蔓菲批夏克立「加拿大約克夏該處死」等字句,已達到辱罵而貶損夏克立名譽的程度,台北地檢署27日依公然侮辱罪起訴陳蔓菲。
陳蔓菲2023年12月6日下午6點左右,在用藝名「李宇柔(小曼)」開設的臉書粉專等帳號上,張貼「一看就知道是廢物的爛人」、「被人養的狗」、「讓這條狗去安樂死吧」'「那隻加拿大約克夏該處死」。 13日凌晨再發文,「你是會吠的動物」、「你什麼東西,什麼妖魔鬼怪」、「你這隻白狗」、「你的狗腦細胞」、「狗通常是雜交的」。
陳蔓菲被檢察官依公然侮辱罪嫌提起公訴。 (資料照/陳蔓菲提供)
夏克立認為自己不但被罵成狗,還受威脅要被處安樂死,提告妨害名譽與恐嚇等罪嫌。檢察官調查認為,把人說成是狗,具有貶抑性、輕蔑性,足以使人對夏克立產生負面印象,對名譽權的侵害不算小,已經超過一般人可以忍受的範圍,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陳蔓菲。
至於陳蔓菲的發文提到夏克立「揍老婆」等文字,考量到夏克立的確曾被加拿大檢察署依攻擊罪、使人窒息之攻擊罪起訴,並核髮禁止接觸令,經媒體報導廣為流傳,屬於公眾人物可受公評的事項,而「安樂死」、「該處死」、「燒符送你去死」則不算是惡害告知,也沒有教唆他人犯罪,因此未起訴恐嚇或妨害秩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