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二婚丈夫養父母兒子,給親兒子2千撫養費,丈夫離婚:你太自私
當一個人第一次結婚時,總要去問一下父母是否同意;當一個人第二次結婚時,就要去問一下孩子是否同意。
由此可見,父母離婚又再婚,不單單是自己的選擇,更是孩子的選擇。因為有了孩子,父母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樣隨心所欲。
在很多時候,女人離婚後帶著孩子,多數是不願意再婚,因為害怕自己的親生孩子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可是這個世道對女人還是很苛刻的,女人不結婚,被人說是剩女;女人離婚,被人說成沒人要的;女人再婚,更是會被人說對孩子不負責任。
因此,女人再婚,是在碰運氣;而男人再婚,卻是在冒險。兩個都在試探對方的人,又怎麼能同一條心,過得好呢?
01、幫二婚丈夫養父母養兒子
30歲沒結婚之前,陳娟被人說成是剩女,高不成低不就。33歲結婚又離婚,陳娟再次被人說成是眼高於頂。而35歲,陳娟準備再婚時,又被人說成是對孩子不負責任。
陳娟的運氣一向不太好,否則也不會30歲了還沒找到合適的結婚對象。後來在親戚的撮合下,就結婚了。但對方好吃懶做,最終婚姻只維持了兩年就離婚了。
離婚後,陳娟搶到了兒子的撫養權。陳娟一個人帶著孩子沒辦法工作,只好把兒子託付給父母照顧。原本陳娟是不想再找,可父母覺得她一個離異女人帶著一個兒子,太辛苦了,千方百計催著她去相親再婚。
沒抱什麼希望的陳娟,這次卻和二婚老公對上了眼。老公是因為他前妻出軌離婚的,他前妻凈身出戶,連兒子的撫養權都沒要。而兒子多數時候也是被老公扔給他父母來帶。
考慮到雙方都有一個兒子,繼子年紀大些,已經6歲,而陳娟的兒子小些,才3歲多。擔心兩個孩子沒辦法融入再婚家庭,於是陳娟就提出她的兒子依舊跟著她父母,至於繼子可以跟他們住,也可以跟著爺爺奶奶住。
當時,老公特別高興,覺得陳娟賢惠懂事。而之後,不知道是被公婆慫恿,還是繼子自己也想跟著親生爸爸住,硬是鬧著要跟他們同住。
02、妻子每月給親兒子2000撫養費
父母兒子要來同住,老公自然很高興,可這卻苦了陳娟。陳娟也想把自己的兒子帶到身邊來,老公卻拒絕了,說你兒子還小,平時還要工作,還要照顧我爸媽和兒子,分身乏術,還是留在岳父母身邊照顧比較穩妥。
陳娟想了想,也就同意了。而這樣一來,她就覺得很虧欠兒子。時不時就要買一些禮物或者玩具給兒子送去,一次兩次,老公倒沒說什麼。可次數多了,婆婆就有意見了,覺得陳娟花錢大手大腳,是敗家娘們的。
陳娟沒辦法,又花錢給繼子買了不少衣服和玩具,婆婆這才閉嘴不提。而公婆帶著繼子來同住之後,陳娟和老公的感情,也有些問題。老公是個孝子,婆婆又喜歡告狀,丁點大的事情,都可以放大到無限大。
久而久之,老公對陳娟的態度也逐漸冷淡了下來。對待雙方的兒子,也不再一視同仁,而是更為偏心於自己的親生兒子。陳娟心裡很不是滋味,卻也沒辦法,誰讓她理虧在先。
只是公婆繼子來家裡之後,老公就提出,他的工資攢著買房養老,而陳娟的工資則拿出花銷。於是,家裡的所有開銷就全都落在了陳娟一個人的身上,相當於陳娟幫著二婚丈夫養父母養兒子。
花的錢越多,陳娟心裡也難免開始計較起來。自己出錢出力幫著二婚老公養父母養兒子,可她的父母兒子卻沒有人養。於是陳娟決定每月給親生兒子2000塊錢撫養費,算是犒勞父母。
03、丈夫離婚:你太自私
然而,陳娟一給親兒子2000塊錢撫養費,很快就被老公發現了。而他不吵不鬧,直接就把他的工資卡給婆婆保管,說是給親兒子攢錢讀書結婚。
陳娟沒想到,老公竟然如此自私,這可是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原本準備買房子的,可如今倒好,全都一股腦給了婆婆。
陳娟氣憤地質問老公,老公卻理直氣壯地說,我自己掙的錢,給我親生兒子天經地義,你沒資格反對。更何況,你不也每月給你兒子2000塊錢撫養費嗎?半斤八兩,誰也不能說誰。
聽了老公的話,陳娟真的很寒心。自從再婚以來,她的工資基本都用在了家庭開銷上,而老公的錢則攢著買房養老。如今她只不過是每月給自己兒子一些撫養費,老公就開始發脾氣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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