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知孺
責編|向晚晚
原著中,愛上玫瑰的7個男人,各有各的下場。
直到看完《玫瑰的故事》38集後,才知道劇版為何要改編那麼大。
當初玫瑰明知周士輝已婚,因為非常享受男人的殷勤奉迎,頻頻答應周士輝的約會。
她一邊盡興地玩,一邊可憐周士輝那位身懷六甲的老婆關芝芝,讓讀者看得很炸裂。
周士輝以愛為名,貪戀玫瑰的美色,在親朋好友面前演習幾次痛苦掙扎後,就乾脆利落地拋棄剛剛生下一對雙胞胎女兒的關芝芝。
明明擔起丈夫與父親的責任能讓他過上安寧的日子,他就是不願意,非要拋妻棄子,結果只能落魄地遠走他鄉。
但即使這樣,周士輝還是跟好友黃振華反覆強調,說這一輩子都忘不了黃玫瑰。
莊國棟明明有著家世不凡、容貌不俗、才華過人的未婚妻,偏要跟玫瑰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引得玫瑰驕傲不已,認為這世間沒她征服不了的男人。
只可惜,莊國棟把戀愛談到到一半,就跑回去跟未婚妻結婚了,說要負責任。
真那麼有責任心,幹嘛要頂著婚約去跟人家女孩子約會?
他的左右搖擺,讓兩位姑娘都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談資。所以,滿腔不忿的玫瑰就該砸了他的家,這本就是他應該受的。
可是這位名校出身、事業有成的男人卻不願意吃上一點虧,強勢要求黃家人賠償損失,否則就要把玫瑰送到局裡去。
他在受害者的立場上站得很理直氣壯,因為他根本沒跟玫瑰上過床。在他看來,那些花前月下的你儂我儂,不過是一場遊戲而已。
真是翻臉無情啊。
這樣的人居然會在後面的15年里,一直抱著玫瑰的照片睡覺,時常在酒吧買醉,以烈酒來澆灌相思之苦,還因為她而離婚……
這劇情的發展,有一種莫名其妙的荒唐感。
或許作者很可憐他吧,所以又讓他與玫瑰再遇了。
他熱情似火地追求二婚多年的玫瑰,為此不惜拋棄相戀多年的女友小曼,還因此失去了工作,成為街頭的流浪漢。
但直到最落魄的時候,這位反覆無常的「情聖」依然在喊:我就算死了,也要愛玫瑰。
莊國棟的人生真的處處是迷啊,讓人理解不了,更讓人同情不了。
玫瑰在莊國棟這遭遇情感世界裡的滑鐵盧,痛苦不已,為了療傷,就跑到國外去,找了一位全心全意地愛著她的老實人方協文。
她嫁給他10年,生了一個女兒。但等到她媽媽一死,沒人管她了,就立馬離婚,說這場婚姻讓她待夠了。
她覺得自己的人生不能這樣活,所以就又先後愛上傅家兄弟,這移情別戀,切換得分外絲滑。
是弟弟傅家敏先愛上玫瑰的,但是大哥傅家明得了絕症,想在生命的最後三個月里狠狠地與玫瑰愛上一場,所以毫不猶豫地橫刀奪愛了。
他背著弟弟跟玫瑰好上了,玫瑰也為他捨棄了女兒,然後兩人惺惺相惜,成為彼此的靈魂伴侶。
傅家大哥的這操作,氣得弟弟遠走他鄉,再也不願意待在國內這片傷心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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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但是,弟弟並沒有多少損失。雖然傅家敏曾為玫瑰拋棄相伴多年的未婚妻咪咪,但遭遇背叛後,咪咪很同情他,還馬上嫁給了他,願意給他生9個孩子。
之後,傅家敏一邊為得不到玫瑰而深感痛苦,一邊盡情地跟咪咪努力造人,婚後每天起床後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確認咪咪有沒有懷孕。
也就咪咪足夠偉大,才能在剛生了女兒,又樂滋滋地答應他,恢復後馬上生兒子。
但是,大概她萬萬想不到,即使給他生了4個兒子2個女兒,也沒法把他從玫瑰那裡拉回來。
有些男人就這樣,從來不覺得到手的東西有多好,最好的永遠都是那些沒能得到過的。
所以,即使過了很多年,玫瑰二婚嫁給59歲的羅公爵多年,傅家敏還要跑去對她表忠心。
只要有見到玫瑰的可能,他就眼巴巴地帶著老婆與一堆孩子跑過去,當著老婆孩子的面纏著玫瑰談天說地。
傅家敏知道自己沒羅公爵有錢,更沒羅公爵有權,所以只盡享曖昧時刻,從不敢越雷池一步。
但他還是不甘心啊,所以就把目光鎖定玫瑰的女兒——方太初。
已經長大成人的方太初,幾乎跟玫瑰長得一模一樣,所以他想把方太初當成玫瑰的替身,談一場戀愛。
追不到媽媽就追女兒,這想法與手段同樣炸裂。不知道亦舒老師有沒有考慮過讀者的承受心理,這橋段有點震撼三觀了,怪不得很多爸媽都不讓孩子看言情小說。
傅家敏不顧給自己生了6個孩子的妻子痛不痛苦,也不管6個孩子理不理解這麼荒唐的父親,更不理太初早已定婚,成婚在即。
這樣的人才,倘若活在現實社會裡,會不會被人當成瘋子?
方太初的未婚夫周棠華就覺得他很不可理喻,心裡既生氣又憋屈,丈母娘這邊的人都交的是什麼朋友啊,居然沒有斷絕來往。
他不知道,當年的方協文也很生氣。離婚後的方協文一直帶著女兒在國外生活,不讓她跟生母這邊的人有聯繫。
對此,黃家人覺得方協文無理取鬧,他們認為玫瑰已經把人生最美好的十年給了方協文,還給他生了一個女兒,對他簡直就天大的恩賜了。
黃振華自始至終都瞧不上方協文,根本沒想過自家妹妹把別人當療傷工具這事很不地道,只知玫瑰在方協文身上耗了10年,不知方協文也在玫瑰身上耗了10年。
所有認識玫瑰的人,都認為是玫瑰吃了虧。
大概只有黃家父母的三觀是正常的,為關芝芝打了玫瑰兩耳光,認可真心真意愛著玫瑰的方協文。
方協文是書中的大冤種,娶了一個自己深愛卻不愛自己的女人,被嫌棄了10年。
妻子心裡一直有別人,妻子娘家人又不認可自己,幾乎身邊所有的人都認為,他配不上容貌出眾的妻子。
方協文天分有限,即使竭盡全力地工作,依然無法成為與妻子般配的那個人。
在這樣的氛圍里,他熬了10年,從來沒能得到過妻子的理解與包容,最後還被迫答應離婚。
玫瑰離婚後,他並沒有少了對太初的愛,因為不想失去唯一的女兒,也不想讓那邊的人搞亂父女的世界,所以不願再跟那邊有聯繫。
如果玫瑰去看太初,他會阻止嗎?
不會,自始至終,他都愛著玫瑰,臨死前依然說著愛她的話。所以,只要玫瑰出現在他的面前,他就會心軟,答應她的任何要求。
如果平凡的他只是娶了一個平凡的女子,他也不會在49歲這一年死去。
離婚後的10多年裡,玫瑰只是例行公事般,往國外寄上禮物,沒有親自去看女兒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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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理解不了玫瑰對女兒的愛。
一個女人為了只有三個月壽命的男人,拋棄生養了8年的女兒,因為長得好看,再任性再自私,都值得被原諒。
這是徹底的三觀跟著五觀走啊,也就亦舒能寫出這樣的女子吧,畢竟她在兒子11歲時離去,此後33年不見親兒子。
長大成人的兒子想見她,她的回應是「你父親已經浪費了她的前半生,現在你又要去浪費她的後半生?」
她寫的這本書中,除了黃家二老,也就只有羅公爵的繼子羅震中還算正常吧。
當他得知自己一見鍾情的對象是繼母后,趕緊懸崖勒馬,為了殺掉這份感情,趕緊娶莊國棟的前女友小曼為妻。
羅震中與小曼之間沒有愛情,只是各取所需,但這份你情我願,成功地讓他與60多歲的老父親父慈子孝,沒有因為一個女人反目成仇。
還好電視劇沒有照搬原著,否則一眾網友能看炸起來吐槽。
在原著里,為了掩蓋玫瑰性格里的自私與任性,一個勁的宣揚她即使40來歲了,也依然美而不自知,眼睛清澈純真。
不過,到底要美到多大的程度,才能讓人原諒她所做的一切?
喜歡與有婦之夫的約會,執著地追求一位將結婚的男人,為追求真愛拋棄已婚10年的丈夫和才8歲的女兒,二婚後醉於吃喝玩樂,15年里沒有去看女兒一眼……
我想即使以劉亦菲的美貌,也是扛不住這些污點的。
倘若因為貌美過人,就可以肆意地背棄道德,丟棄正確的三觀,那麼這個世界會變成什麼樣子?
無德之美,憑啥能為人所稱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