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三歲女兒擺攤時走失,17年後卻發現在隔壁,已結婚生子

2024-06-28     緣分     3631

聽到賈敏這樣說,記者便順著賈敏的話問起了她小時候的事情。

知道記者想要了解自己小時候的情況,賈敏也沒有不樂意,大大方方地說起了自己小時候的經歷。

賈敏從小就知道自己不是養父的親生女兒,養父家中十分貧困,所以她也一直過不上什麼好的生活。

但是賈敏從未因此責怪過自己的養父,懂事的她知道養父一定已經盡力了。

2003年三歲女兒擺攤時走失,17年後卻發現在隔壁,已結婚生子

過了幾年,養父突然將一個精神有些不正常的女人帶回了家,告訴賈敏這是她的養母。

當時年幼的賈敏並不知道這個女孩兒從何而來,她只是單純地因為自己終於有了一個母親而高興。

但這種高興並沒有持續多久,很快,這名「養母」便被她的家人接回了家,而養父也因涉嫌拐騙婦女被判處了十年有期徒刑。

這樣一來,賈敏不僅沒有了剛剛才有的「母親」,還失去了這個唯一的「父親」。

2003年三歲女兒擺攤時走失,17年後卻發現在隔壁,已結婚生子

當時的賈敏剛剛讀完初中,家境的貧寒使她不得不四處打工才能養活自己。

在賈敏18歲的時候,她認識了自己現在的丈夫,二人很快成了事實上的夫妻,如今20歲的她已經有了一兒一女。

因為知道自己不是養父的親生女兒,所以這些年來,賈敏也一直在想辦法尋找自己的親生父母。

前段時間,聽說網絡上有一個尋親平台,賈敏便將自己的信息輸入了進去,不承想這麼快便有記者找上了門。

2003年三歲女兒擺攤時走失,17年後卻發現在隔壁,已結婚生子

記者看著賈敏,給她講了一個一家人持續了十七年尋找自己走失的小女兒的故事。

2003年三歲女兒擺攤時走失,17年後卻發現在隔壁,已結婚生子

2.兒女不慎走失,一家人尋女十七年

李雲和余良夫婦是貴州興義的本地人,他們平時基本靠擺攤謀生,雖然掙的錢不多,但也足夠養活一家人了。

他們夫妻二人有兩個可愛的女兒,大女兒叫余香香,小女兒叫余梅梅,姐妹二人都十分乖巧可愛,是李雲夫妻的心肝寶貝。

因為小女兒只有3歲半,不怎麼能離開父母,所以李雲夫婦在擺攤時經常會帶上他們的小女兒。

2003年三歲女兒擺攤時走失,17年後卻發現在隔壁,已結婚生子

在2003年的4月21日,他們像往常一樣帶著自己的小女兒出門擺攤,而小女兒也一如既往地在一旁玩耍。

這天的生意比較忙,李雲夫婦忙著招待絡繹不絕的顧客,一個不留神小女兒余梅梅卻消失在了他們的視線中。

夫妻二人十分著急,他們當即開始在夜市中尋找孩子,可始終沒有發現那個他們期待的身影。

漸漸地,夜市擺攤的人都收了攤,整個街道都變得空空蕩蕩的,李雲夫婦也只好邁著沉重的步伐回到了家中。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