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認親大會上,賈敏先來到了台上,回答了主持人幾個問題。
面對主持人的詢問,賈敏說,她不太記得自己走丟之前的事情,只記得自己當時拿著一塊錢準備去買氣球。
賈敏找到了賣氣球的攤子,卻發現自己怎麼都找不到自己的父母了。
年幼的賈敏愣愣地站在原地,直到一個看起來三四十歲的大叔來到她的面前。
那個大叔先是問她發生了什麼事情,知道她找不到自己的父母之後,帶著她在附近逛了一圈,然後便背著她回到了自己家中。
從那時起,這個走失的小女孩兒就成為了賈敏,她一直都知道自己不是養父的孩子,卻也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
聽到這裡,李雲和余良夫婦再也忍不住,他們一起走到了台上,工作人員也詢問他們走丟的小女兒余梅梅有沒有什麼特徵。
此時的李雲只是看著賈敏,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見到妻子這樣,余良向眾人說道,小女兒余梅梅的後頸上有一顆痣。
說完,余良便忍不住到賈敏身邊去確認這一信息,而確認的結果也讓所有人淚目,賈敏的後頸上的確有一顆痣。
這時,主持人也向所有人公布了前幾天DNA鑑定的結果:面前的這幾個人,在生物學關係上確實是一家人。也就是說,賈敏確實就是李雲夫婦尋找了十七年的小女兒余梅梅。
聽到主持人最後的確認後,一家人都忍不住淚流滿面。
認親大會結束後,李雲夫婦帶著余梅梅回到了家中。這些年來,無論別的事情怎麼變化,李雲夫婦都堅持沒有搬家。
回家後,因為沒有什麼準備,李雲便到廚房去給女兒煮了一碗面。
吃著媽媽給自己煮的面,余梅梅忍不住哭了,她說,之前從來沒有人給她做過東西吃。
余梅梅的姐姐余香香也回到了家,她一直都很挂念自己的妹妹。余梅梅的弟弟也說,雖然從來都沒有見過二姐,但他知道家人都很想念二姐。
如今,余梅梅終於回了家,她得到了自己久違的親情,而李雲一家人也總算能安心了。
在這個故事中,命運仿佛跟李雲、余良夫婦以及余梅梅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
這個玩笑使得李雲一家17年來家不成家,使得親人想念而不能相見,使得余梅梅多年來從不知曉人間真情。
但是,這件事情背後雖有命運作為推手,卻也不能完全將其歸咎於命運。
畢竟,如果2003年余梅梅的養父在發現余梅梅時便選擇報警,那麼余梅梅很快就能回到親生父母的懷抱,回到屬於她的溫暖的家庭。
余梅梅養父的這種擅自將小孩帶回家中撫養的行為,實際上已經觸犯了我國的相關法律。
根據法律規定,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為余梅梅當年實在年幼,如今的記憶已經十分模糊,所以我們無從知曉當年其養父是否有拐騙行為,但我們能夠知道其養父確實因拐騙罪入了獄。
如今,多年的風霜已經過去,一家人實現了期待已久的團圓,但那十幾年的痛苦與尋找不會因此被抹去,余梅梅的人生也已經因此而被修改。
但是事已至此,我們能做的只有祝福這一家人,希望他們再不用經受分離,希望他們從此以後能夠長久地幸福地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