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的隆冬時節,一江蘇小伙勇救落水女孩。女孩父母很是感激,連忙送上禮物和紅包。
對此,小伙堅定地表示自己救人不求回報,遂謝絕了對方的酬謝。
此事在全市引起了不小的轟動,當地政府還獎勵給小伙「見義勇為標兵」的稱號。
然而,事情僅僅過了一年,這位「標兵」就將被救女孩告上了法庭,並索賠26萬元。市民們在聽說此事後,對小伙的評價頓時發生了180度的逆轉,紛紛指責起他的無賴行為。
那麼,在這一年的時間裡,雙方到底發生了什麼矛盾?小伙又為何要這樣做?
1.無名英雄,勇救落水少女
1999年12月9日,江蘇省常州市天寒地凍,滴水成冰。這天下午五點多鐘,17歲的高中生黃菲離開了學校,而後騎著自行車朝著家的方向駛去。
黃菲沿著一條河邊不快不慢地騎著,此時她還不知道險情即將來臨……
只見一輛紅色助力車突然沖了過來,黃菲躲閃不及,猛然被撞進旁邊的河中,她的身體擊碎了冰層,一瞬間,冰冷刺骨的河水湧入鼻腔。
在衣服和書包的幫助下,黃菲暫時浮在了水面上,六神無主的她大聲呼喊著救命。岸上的人們紛紛圍了過來,但卻無一人敢救。
就在這時,一個年輕小伙縱身跳進河中,並奮力將黃菲拉上了岸。在短短几分鐘的時間裡,這個小姑娘受到了太多的驚嚇,以至於她對很多細節都記不清楚了,包括救人者的樣貌。
事後,黃家父母打心眼兒感謝這位好心的市民,於是便在當地媒體的幫助下,以廣播的形式發布了尋人啟事。
黃家父母一連等了三天,終於聽到了那個令人興奮的消息。一位京華煤氣站的經理透露,救人者名叫楊永,今年26歲,原本是邳州人,現在在常州賣姜為生。
在這名經理的幫助下,黃家父母帶著女兒黃菲見到了救命恩人。看著眼前的小伙子,黃父握著他的手,感激地說道:「謝謝你救了我的女兒!」
楊永連忙表示,看到女孩沒事兒他就放心了。在交談中,楊永講述道,那天,他賣完了全部的老薑,在騎車經過蘭陵木器廠時,忽然瞧見河邊圍著一群人,嘴裡嘰嘰喳喳地說著什麼。
楊永停下車子走過去一看,眼前的一幕讓他瞬間驚呆了。只見一個身穿紅色棉衣的女孩正在河中掙扎,岸上的人們卻只動嘴,不下水,完全一副看熱鬧的樣子。
事態緊急,楊永來不及想太多,他連身上的棉襖都沒來得及脫,就跳入冰河之中。
衣服在浸水之後變得特別沉重,楊永凍得牙齒都在打顫,他吃力地游到女孩身邊,試圖將對方拉上岸。
河岸又陡又滑,楊永試了好幾次都沒成功。這時,岸邊的人們終於反應過來,趕緊跑過去幫忙拉人。
在市民們的幫助下,女孩被成功托上岸,就在楊永打算上岸時,一個人突然喊道:「書包還在水裡。」
學生不能沒有書包,楊永轉身又去撈書包,待他上岸時已經累得筋疲力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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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此時,女孩早就被家人用摩托車接走了,而岸上的人們仿佛忘了他的存在,眾人在看完熱鬧之後便散去了。
楊永不禁有些心酸,他用顫顫巍巍的雙手擠了擠水淋淋的棉衣,而後推著自行車哆哆嗦嗦地朝家走去。
楊永租住的出租房並不近,他走了七八里路才走到。到家時,他的臉頰已經凍得發青,渾身上下都在顫抖。
當時妻子正在上班,好心的房東連忙為楊永準備了熱水、半斤白酒和晚飯。經過一番擦洗,楊永的情況雖然有些許好轉,但當天夜裡還是發起了高燒。
在後來的幾天裡,楊永一直在感冒,精神狀態萎靡不振,不得不停了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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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裡,黃母沈林娟很是過意不去,她連忙掏出事先準備好的一串香蕉,兩盒洋參丸,一條紅塔山香菸,隨後又拿出一個紅包往楊永手裡塞。
楊永連忙婉拒,表示自己只為救人,並非圖利。一推二讓之後,楊永收下了禮物,但是堅決不肯收錢。
最後,黃菲送上了祝願,期望恩人早日康復,黃家父母也將家庭地址給了楊永,歡迎他常來串門。
此次見面令雙方都深感欣慰,事情到這裡也該結束了。然而一個多星期過去了,楊永的病情卻越來越怪,一開始還只是兩腿關節和腰部酸痛,後來這種疼痛蔓延到了全身。
楊永意識到自己並不是感冒發燒之類的小毛病,於是連忙到醫院做了檢查。診斷結果顯示,他患上了嚴重的風寒式關節炎。
2.官司尷尬,三個家庭叫苦
楊永之前並未得過這個病,一切的病痛都是從救人那天開始的,不過既然是自己的選擇,那就不要抱怨了,好好治病才是最重要的。
然而,這個病所要花費的資金是楊永這個普通小市民完全承受不起的,僅住院就需要先交3000元押金。
好在楊永見義勇為的事跡得到了政府的重視,2000年5月18日,市政府給予他「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的榮譽稱號,並在表彰大會上一次性獎勵了他5000元。
隨後,見義勇為基金會又補助了楊永1萬元的生活費。這些錢無疑是雪中送炭,楊永也由此順利住院。
可是,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楊永的病情並沒有起色,政府給的獎勵金也很快就花光了,他的生活再一次陷入了困境。
楊永想著,此事因那名肇事者而起,自己的病情也理應由那人承擔一部分。於是他來到黃家,說起了這段時間的遭遇和尋找肇事者的想法。
黃菲一家雖然感激楊永,但是他們並不想摻和什麼官司。況且,他們當時看女兒沒有大礙,只讓對方認了個錯,如今卻要幫楊永跟人家打官司,這多少都顯得尷尬。
這次見面雙方都不太愉快,但是考慮到楊永畢竟是女兒的救命恩人,黃家人只好陪他一起到交警大隊報了案。
警方根據紅色助力車的車牌號找到了肇事者,此人名叫陳順娣,是個年近五旬的婦女。由於她的行為屬於交通肇事,與楊永救人生病沒有直接關聯,所以交警無法調解。
楊永得知自己無權直接索要賠償後很是失落,但是病情迫使他不得不請求黃家人出面與陳順娣交涉。豈料,怕惹麻煩的黃家人卻表現得很牴觸。
談到最後,楊永憤怒地摔碎了手中的茶杯,隨後揚長而去。這一摔算是徹底摔碎了楊永和黃家人的關係。
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2000年底,楊永將黃家人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共計26萬元。
2001年11月29日下午,原常州市郊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在審理過程中,法官認為此案只讓黃家人承擔賠償顯然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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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考慮到事情的起因源於陳順娣,因此法院將她也列為了共同被告。
經過多方核對,法院認為,楊永因見義勇為造成損害的事實客觀存在,受益人黃菲應當承擔責任。
而黃菲落水又是陳順娣造成的,楊永的救人行為也使她的責任減輕到了最低,也應該以受益者的身份承擔相應責任。
由於無法確認楊永受到的損害和下水救人存在直接的因果關係,且醫藥費用缺乏證據,因此法院判決,黃菲賠償2593元,陳順娣賠償3890元。
原本想要獲得26萬元的賠償,到頭來卻只拿到了6000多元,對於這一判決結果,楊永是不服的。隨後,他再次提出上訴,但是二審法院了解情況後決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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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場官司,楊永再一次成為常州市的焦點,有人說這是他捨己救人應得的,也有人說他這種行為簡直無賴。
從2002年開始,楊永到江蘇各大醫院輾轉治療,但情況還是沒有好轉。打官司獲得的補償金也漸漸花光了,如今他肩不能抗、手不能提,干點重活就喘個不停。
2004年12月,走投無路的楊永再次起訴黃菲和陳順娣,要求這兩方補償後續的醫療費用。
這一次,法院判決,黃菲補償楊永醫療費用933元,交通費400元,住宿費10元。
陳順娣補償楊永醫療費用1398元,交通費600元,住宿費14元。
2006年1月18日,楊永以同樣的理由第三次起訴黃菲和陳順娣,常州市天寧區法院仍舊判決二人做出相應的賠償。
3.齊心協力,共創和諧風氣
多年來的官司令三個家庭都很反感,黃家人知道,楊永是為了救女兒才落了一身病,肯定要出點錢的,可他們家的生活狀況並不算好。
年年被起訴,年年要賠償,夫妻倆還要承擔女兒上大學的費用,楊永的維權已經快讓這個家支撐不住了。
肇事者陳順娣也表示,她和丈夫在1997年就下崗了,如今每個月的全部收入總共不過一兩千塊錢。兒子已經28歲了,就因為家庭條件不好,所以遲遲結不了婚。
不僅如此,因為官司,丈夫曾提出跟她離婚,以免拖累自己和兒子。陳順娣也因此一度精神抑鬱,甚至還曾喝農藥自殺未遂。
楊永也不想背負這沉重的道德負擔,他也知道這樣接連打官司肯定會對其他兩家人造成很大的壓力,並且會給當初救助的黃菲帶來不小的影響,但是他迫於病情,不得不這樣做。
這樣的結局讓救人英雄心寒,讓被救者冷漠。以後,再遇到此類事件,被救者怕擔責任趕快逃跑,旁觀者心裡嘀咕可不能做好事。那麼,還有誰會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人?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有指責楊永的,有指責黃家人的,還有指責肇事者的。其實交通事故已定責,肇事者承擔了相應的責任,施救者得到了被救者及政府的獎勵補償,這件事基本就結束了。
問題的關鍵點在於,黃家和肇事者給的補償金完全不夠醫療費用,也就是說,三個家庭合在一起也無法支撐一個人的醫療費用。
歸根究底,這還是醫療保障的問題,面對重大疾病,一般家庭基本有不少都選擇放棄治療。所以,除了黃家和陳家外,有關部門是不是也應該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既然有關部門已經確定楊永是見義勇為行為性質,那麼不能只是象徵性地給點獎金,而是要給予切實的幫助。
有關部門可以將楊永的醫療費用和後期的恢復以及他的就業和生存問題,均納入相關政策的範圍內。
當然,這個數額肯定是不小的,所以有關部門還可以通過發動社會捐助,這樣不僅能使英雄得到真正的保障,也會讓他感覺到社會大家庭的溫暖。
只有這樣,施救者才不至於通過打官司這種最尷尬、最繁瑣的方式來討回公道,社會上也才會有更多的人在危機時刻挺身而出,從而真正地弘揚正氣,扭轉自掃門前雪的社會風氣。
楊永在寒冷的冬天下水救人,這是多麼大的勇氣。若不是他心存善良與正義,又怎會不顧個人安危而出手相救。
楊永無私救人、見義勇為是永遠值得尊敬讚頌的。但是在這一事件中,真正值得整個社會深思的是:人們的眼裡只有落水女孩一人生命,從未考慮施救者生命。
為眾人抱薪者,已凍斃於風雪。為自由開路者,已困死於荊棘。而眾人,訕笑有之,沉默有之。回想當時情景,所有人只關注黃菲的生命,而忽視了楊永的安危。
在救援的過程中,就算圍觀者不會游泳,及時準備些衣物也是好的。如果楊永在上岸後第一時間就能得到人們的噓寒問暖,及時穿上乾燥的棉衣、褲子和鞋子,或許就能避免這一切。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一直受到人們的推崇和讚譽。與此同時,我們整個社會也應該善待英雄,否則,到了真正需要英雄的時刻,就沒有英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