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張丹峰起訴索賠5萬元!原因竟是:我發圖片誇他帥侵犯肖像權

2024-06-29

6月28日,我突然收到了本地區的法院傳票,我一臉懵,看了相關內容後,我心情久久無法釋懷。原因竟然是因為我在百度旗下的自媒體平台發了兩篇關於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的動態帖子,一篇是誇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長得帥的動態帖子(發布時間是2022年5月16日),另外一篇是因為網傳張丹峰花心,我就寫了一篇洪欣還是相信張丹峰的真心的相關動態帖子(這篇動態在平台上已被下架,預計是2023年年初發布的),主要內容就是駁斥網上關於兩人的離婚傳聞,力證我的偶像張丹峰和他的妻子洪欣兩人是真心相愛。兩篇動態帖子均用了6張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的帥照,照片我用的都是自媒體官方平台提供的圖庫裡面的正版圖片。

但我萬萬沒想到,就因為這兩篇帖子,我被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的律師團隊於2024年2月份就開始收集完我發布的內容和圖片,並將我起訴了,我在6月28日收到了法院的傳票,7月3日上午午9點開庭。

那一年,我成了張丹峰先生的粉絲

2015年,電視劇《花千骨》大火,張丹峰在電視劇《花千骨》中飾演東方彧卿這個角色,我深深被他的演技所折服,從此成為了他的忠實粉絲。在那部仙俠劇中,東方彧卿這一角色複雜多變,既帶著神秘的色彩,又透露出深沉的情感。張丹峰將這一角色的內心世界刻畫得淋漓盡致,無論是微妙的表情變化,還是那些飽含情感的台詞,都讓人感受到他對角色的深入理解和全身心的投入。

每當回憶起他在劇中的表現,我總能被他的演技所打動。他把東方彧卿的喜怒哀樂都表現得如此真實,仿佛這個角色就活生生地站在我們面前。這種真實感,不僅僅來源於他精湛的演技,更源於他對角色的深入研究和真摯的情感投入。

因為《花千骨》中的東方彧卿,我開始關注張丹峰的其他作品,每一次的觀看都讓我更加欣賞他的才華和專業精神。他不僅僅是一個演員,更是一個能夠深入角色內心,將情感真實傳遞給觀眾的藝術家。

我的自媒體之路,偶爾夾帶私貨誇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

我是一名80後,大學本科畢業後滿懷一腔熱血,於2008年參加了共青團組織的大學生西部志願計劃,成為了一名光榮的西部志願者,在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從事基層服務工作,那一年,恩施的高速和鐵路還沒有開通,是真正的山區,我共計服務了三年(2008年7月至2011年7月,當時合同是一年一簽),將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三年奉獻給了祖國偉大的西部支援計劃項目中。

三年後,我也成了社會上打工一族,甚至接觸過娛樂圈一些相關工作,除了那種對明星惡意造謠中傷的,其他情況沒見過明星起訴肖像權的,畢竟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在肖像權這一塊應該有一定的寬容度。

2019年年底疫情來了,我那一年34歲,疫情期間,所在的公司也倒閉了,疫情過後,突然發現我這個年齡段已經找不到工作了,也就是在2019年,我接觸的自媒體,我也是個普通人,有自己的情感,所以雖然做自媒體,有時候難免夾帶私貨,比如回到為文章的開頭,我就公開在自媒體平台誇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長得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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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誇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長得帥的動態帖子已經被張丹峰先生起訴,不過目前並沒有下架,在這裡我也分享給大家,裡面的6張配圖我也是在百度旗下自媒體平台官方圖庫精挑細選的帥照,每張圖片右下角都有官方logo。

另外一篇帖子關於「洪欣還是相信張丹峰的真心」這個主題的,目前已經找不到了。

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起訴我的內容

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起訴我2022年3月至2023年4月期間,在百度平台發布了「洪欣還是相信張丹峰的真心」、「張丹峰發出一組帥照」等內容,擅自使用了張丹峰先生的肖像照片,並且內容無真憑實據,都是主觀臆想,我發布的內容降低了原告張丹峰先生的社會評價,超出了正當評論的邊界構成侵權,並且還說我發文的目的是為了吸引關注增加瀏覽量,進而增加商業機會。總體來說,就是侵犯了張丹峰先生的肖像權和名譽權。

張丹峰先生的訴求是:

1、刪除相關文章;

2、在報紙和百度平台對於我誇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的行為公開道歉;

3、要求我賠償50000元,包含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

我侵犯了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的名譽權,但張丹峰先生未向我索要精神損失費,這大概就是粉絲和偶像的雙向奔赴吧!

4、要求被告,也就是我來承擔本案受理費。

我目前的情況:

我快步入不惑之年了,目前還是待業下崗狀態,生活艱難,自媒體這幾年也不好做,而且我一直是個人在做,沒有公司,沒有工作室,生活真的是入不敷出,不要說5萬塊錢,我連2000塊錢的律師費都很難拿得出來,如果我有錢,我真的不會發這篇文文章向社會求助,我就直接把這5萬塊錢給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了,算是為愛發電了,但現實情況是如果要賠償5萬元,我真的就走投無路了,年紀大了器官怕也不值錢了。

再說到我寫的「洪欣還是相信張丹峰的真心」、「張丹峰發出一組帥照」這兩篇動態帖子,其中「張丹峰發出一組帥照」這篇動態閱讀量121,點贊量1個,由於是2022年發布的內容,我自己沒有明星們的法務團隊,所以基本上也無法找百度這種大平台調取相關數據,我只能以我現在粉絲基數的情況下來分析這篇動態的收益(我這兩年粉絲漲了很多,所以現在發文收益是要比2022年高一些的)。

我從6月21日至6月27日動態收益分別為:5.34元、2.41元、1.83元、2.35元、4.51元、4.14元、3.16元,7天動態收入合計23.74元。

對應的動態閱讀量分別是:282288、79958、86916、119951、153338、139946、108139,7天動態閱讀量合計970536。

用23.74元除以閱讀量970536,可以算出來我目前發布動態的單價是:0.24元每1萬閱讀量。

「張丹峰發出一組帥照」這篇帖子我的閱讀量是121,收益低於1分錢,而且發布這篇帖子,我需要去微博等平台篩選對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有利的言論,然後在這篇動態中引用,再加上排版,在官方平台圖片庫精心挑選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的帥照,整體下來花費半小時左右,真的,電費都不至,所以張丹峰先生說我發文的目的是為了吸引關注增加瀏覽量,進而增加商業機會。我是不認同的,因為我發文的初衷其實就是夾帶私貨,來誇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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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那一篇動態「洪欣還是相信張丹峰的真心」已經找不到了,其實就算成爆文了10萬閱讀,也就2元錢,真不夠電費和我花費的時間成本,更何況這篇動態我的出發點也不是盈利,而是為了強調張丹峰和洪欣是真想相愛的,力挺張丹峰先生的人品。

我這篇文章會在多個平台發布,寫在最後,其實也是向社會求助:

1、第一種情況,我畢竟是張丹峰先生的粉絲,這件事我還是想私了,不知道廣大網友當中有沒有認識張丹峰先生的業內人士,或者張丹峰先生後援會的大粉,請幫忙聯繫一下張丹峰先生本人,看能不能對於我這個粉絲本次的行為網開一面,我可以刪文和在相關平台公開道歉。真的,5萬元對於明星藝人來說,可能不算大數目,但這次起訴對於我這種下崗待業大齡人員來說,真的是驚天劫難,承受不起。

2、第二種情況,因為這場官司開庭在即,我現在真的律師費都很難拿得出來,我一個普通的打工人,也沒什麼根基和背景,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當年一腔熱血響應祖國號召服務西部山區,還記得當年在武漢召開西部計劃動員大會,共青團湖北省委相關領導在台上說過:團委永遠是你們的娘家!

說來也羞愧,這些年我生活窘迫,現在算是走投無路了,才想起我的「娘家」共青團,我就想問一下,我這種情況,共青團委能否免費提供一些法律援助,開庭在即,我現在是真沒財力請律師,而且請一般律師我怕官司打不過明星的法務團隊。

如果不能提供的話,我這種情況,最後如果敗訴要賠錢,能不能減免一些呢?

如果有網友本人或者親朋好友在相關部門工作,請幫忙問一下,謝謝了!

3、第三種情況,就是如何應對這場官司

我從來沒打過官司,有哪些流程我是一點不清楚,7月3日就要開庭了,我在沒請律師的情況下,現在該怎麼做,該做什麼?術業有專攻,希望有法律專業的網友能幫忙解答一下。

再一個就是我非常關注的問題,我誇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算不算侵犯名譽權,而且他起訴的訴求裡面沒提精神損失費,是不是就不算侵犯名譽權呢?我所有的圖片用的是百度官方圖庫提供的圖片,右下角有官方logo,這樣算不算侵犯肖像權呢?

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要求我賠償包含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共計5萬元,請問這三樣費用能不能達到5萬元,最終我可能會賠償多少錢呢?有人幫我我分析一下嗎?

其實我作為張丹峰先生的粉絲,沒有實力給偶像為愛發電,我本身是很慚愧的,但現在真的生活太難了,對於這次官司,我沒有告訴家人,不想讓家人擔心,同時因為自己追星惹上官司也是徒增笑柄。目前我能拿出來的最多就是我被起訴的這個帳號6月份在百度的全部收入,可能就幾百塊錢,最後我是希望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能給我一張簽名照,畢竟我粉了你這麼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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