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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張丹峰起訴索賠5萬元!原因竟是:我發圖片誇他帥侵犯肖像權

2024-06-29 14:14     昀澤     6199

再說到我寫的「洪欣還是相信張丹峰的真心」、「張丹峰發出一組帥照」這兩篇動態帖子,其中「張丹峰發出一組帥照」這篇動態閱讀量121,點贊量1個,由於是2022年發布的內容,我自己沒有明星們的法務團隊,所以基本上也無法找百度這種大平台調取相關數據,我只能以我現在粉絲基數的情況下來分析這篇動態的收益(我這兩年粉絲漲了很多,所以現在發文收益是要比2022年高一些的)。

我從6月21日至6月27日動態收益分別為:5.34元、2.41元、1.83元、2.35元、4.51元、4.14元、3.16元,7天動態收入合計23.74元。

我被張丹峰起訴索賠5萬元!原因竟是:我發圖片誇他帥侵犯肖像權

對應的動態閱讀量分別是:282288、79958、86916、119951、153338、139946、108139,7天動態閱讀量合計970536。

我被張丹峰起訴索賠5萬元!原因竟是:我發圖片誇他帥侵犯肖像權

用23.74元除以閱讀量970536,可以算出來我目前發布動態的單價是:0.24元每1萬閱讀量。

「張丹峰發出一組帥照」這篇帖子我的閱讀量是121,收益低於1分錢,而且發布這篇帖子,我需要去微博等平台篩選對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有利的言論,然後在這篇動態中引用,再加上排版,在官方平台圖片庫精心挑選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的帥照,整體下來花費半小時左右,真的,電費都不至,所以張丹峰先生說我發文的目的是為了吸引關注增加瀏覽量,進而增加商業機會。我是不認同的,因為我發文的初衷其實就是夾帶私貨,來誇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

另外那一篇動態「洪欣還是相信張丹峰的真心」已經找不到了,其實就算成爆文了10萬閱讀,也就2元錢,真不夠電費和我花費的時間成本,更何況這篇動態我的出發點也不是盈利,而是為了強調張丹峰和洪欣是真想相愛的,力挺張丹峰先生的人品。

我這篇文章會在多個平台發布,寫在最後,其實也是向社會求助:

1、第一種情況,我畢竟是張丹峰先生的粉絲,這件事我還是想私了,不知道廣大網友當中有沒有認識張丹峰先生的業內人士,或者張丹峰先生後援會的大粉,請幫忙聯繫一下張丹峰先生本人,看能不能對於我這個粉絲本次的行為網開一面,我可以刪文和在相關平台公開道歉。真的,5萬元對於明星藝人來說,可能不算大數目,但這次起訴對於我這種下崗待業大齡人員來說,真的是驚天劫難,承受不起。

2、第二種情況,因為這場官司開庭在即,我現在真的律師費都很難拿得出來,我一個普通的打工人,也沒什麼根基和背景,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當年一腔熱血響應祖國號召服務西部山區,還記得當年在武漢召開西部計劃動員大會,共青團湖北省委相關領導在台上說過:團委永遠是你們的娘家!

說來也羞愧,這些年我生活窘迫,現在算是走投無路了,才想起我的「娘家」共青團,我就想問一下,我這種情況,共青團委能否免費提供一些法律援助,開庭在即,我現在是真沒財力請律師,而且請一般律師我怕官司打不過明星的法務團隊。

如果不能提供的話,我這種情況,最後如果敗訴要賠錢,能不能減免一些呢?

如果有網友本人或者親朋好友在相關部門工作,請幫忙問一下,謝謝了!

3、第三種情況,就是如何應對這場官司

我從來沒打過官司,有哪些流程我是一點不清楚,7月3日就要開庭了,我在沒請律師的情況下,現在該怎麼做,該做什麼?術業有專攻,希望有法律專業的網友能幫忙解答一下。

再一個就是我非常關注的問題,我誇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算不算侵犯名譽權,而且他起訴的訴求裡面沒提精神損失費,是不是就不算侵犯名譽權呢?我所有的圖片用的是百度官方圖庫提供的圖片,右下角有官方logo,這樣算不算侵犯肖像權呢?

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要求我賠償包含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共計5萬元,請問這三樣費用能不能達到5萬元,最終我可能會賠償多少錢呢?有人幫我我分析一下嗎?

其實我作為張丹峰先生的粉絲,沒有實力給偶像為愛發電,我本身是很慚愧的,但現在真的生活太難了,對於這次官司,我沒有告訴家人,不想讓家人擔心,同時因為自己追星惹上官司也是徒增笑柄。目前我能拿出來的最多就是我被起訴的這個帳號6月份在百度的全部收入,可能就幾百塊錢,最後我是希望我的偶像張丹峰先生能給我一張簽名照,畢竟我粉了你這麼多年!

文章來源:網易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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