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情緒是波瀾起伏不定的,在面對一些極端的事情時便很容易導致情緒異常激動。
對於我們來說這是我們每個人所必須注意的點,因為一旦在情緒失控時,我們在做決定時便容易失去理智,最終可能會釀成大禍,最後甚至可能迎來牢獄之災。
案例摘要
在山東當地有一男子名叫李建,家境不算好,但好在比較老實,平時也比較踏實肯干,所以在村子周邊的名譽也算不錯。
其妻子名叫劉麗,劉麗的相貌生的非常出眾,在十里八鄉都算是有名的美艷。
當時李健第一眼見到劉麗便一見傾心,對其展開了猛烈的追求。
劉麗身邊向來不缺男性的追求,但劉麗和其父母看中了李健踏實肯干這一點,覺得劉麗嫁給他肯定不會受委屈,所以便同意了劉麗與李健的婚事。
二人不久便共同孕育了一個女兒,生活雖不算富裕,但過的也算是比較幸福。
但因孩子漸漸長大,在村裡務工的收入漸漸有些捉襟見肘,於是李健便決定外出去大城市打工,不過對李健來說,讓妻子女兒單獨在家,還是害怕會出什麼特殊情況。
李健思來想去便決定讓好兄弟王凱在家裡遇到什麼事的時候去幫忙打一把手。王凱見此要求二話沒說便同意了。
李健在外務工也比較辛苦,白天晚上連軸轉,一天打好幾份工,但心裡一想到妻子女兒能過上好生活便不累了。
但在一次偶然的意外中,李健的手受傷骨折,需要養傷,李健一想現在也已半年多沒回家了,不如偷偷回家給妻子一個驚喜。
於是李健便趕了回去,並沒有通知其妻子。
但走到家門口時,李健突然發現門口是好友王凱的車,還沒等李健反應過來,便聽到了家裡傳來了厚重的喘息聲,李健這才明白過來,王凱便是這樣照顧自己的妻子的。
李健此時並沒有選擇回家,而是找了一個旅館住了一宿。這一晚李健輾轉反側,怒火已經沖昏了他的頭腦,於是他便決定要好好的報復二人。
李健趁妻子外出時,偷偷溜進了家裡,藏在了衣櫃里。李健認為晚上王凱肯定還會來,到時候再報復他。
果不其然,王凱晚上果然來了,在與劉麗翻雲覆雨之後筋疲力盡睡了過去。
李健此時便沖了出來,用刀刺向了王凱的要害部位,但李健並沒有傷害劉麗,因為他心中依然愛著她。
就這樣李健便去了警察局自首。
以案釋法
1.李健觸犯了什麼法律?將得到怎樣的處罰?
根據案例中的敘述我們可以得知,李健在得知妻子出軌的消息後,失去了理智,於是便決定對其進行報復,最終將王凱殺害。
從客觀事實上講,李健的行為是殺害了王凱,終結了王凱的生命權。
所以我們可以確定李健的行為屬於觸犯了故意殺人罪。
而根據李健的行為,李健的殺人動機是因為其妻子在婚姻關係出軌,為了報復其情夫,所以將其殺害。
在不考慮其行為嚴重程度的前提下,其行為動機符合公序良俗,且其並沒有造成更加嚴重的連帶後果,並且報警自首,認罪態度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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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所以李健的行為大機率將獲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對於李健來說若其沒有衝動,他應怎樣合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首先李健若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先默默隱忍收集證據,將妻子婚內長期出軌的事實收集起來,然後等待時機成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
因規定,其妻子屬於婚內出軌方,即過錯方,雖不違反法律,但在公序良俗方面影響極為惡劣,所以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應傾向於婚內被出軌方,即李建一方。
且李健有權利以收到精神傷害為由,向其妻子索取精神損失費,以彌補被婚內出軌一事的損失。
結語
知人知面不知心,在於他人交往的過程中,我們不應太過相信別人,對他人有一定的戒心,否則若引狼入室,輕則利益受損,重則家破人亡,所以我們一定要小心行事,凡事留心眼便能夠省去不少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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