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實35歲女子地鐵出口暈倒,路過18人無一人敢扶致死,法官賠31萬

2024-07-01     緣分     2794

紀實35歲女子地鐵出口暈倒,路過18人無一人敢扶致死,法官賠31萬

圖源網絡

在梁女士的家人看來,自己的女兒之所以會離世,主要原因是在地鐵站的行人沒有伸出援助之手。當然,地鐵公司也脫不了干係。

面對女兒的離世,這位父親當然是接受不了的。他要求當地的深圳地鐵公司和急救中心賠償死亡金81萬包括四萬元的喪葬費,還有精神損失費十萬元。

可是哪有這麼容易,法律是講道理的,這個法官說「梁女士的死亡是因為突發疾病,與地鐵公司根本沒有關係。」並且在梁女士突發疾病之後,在那兩位外國友人的通知下,地鐵公司的工作人員也對倒地的梁女士進行了相應的措施,並撥打了急救電話報了警。這一切與當地的地鐵公司沒有直接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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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

可是父親這一方卻十分的不樂意,畢竟自己年輕的女兒,失去了自己的生命。雙方爭論十分的激烈,但是判決最終還是會有結果的法院最後判決梁女士死亡,有30%的責任屬於深圳地鐵公司,並且該公司同意支付31萬元的賠償金。

不管誰對誰錯,梁女士的這個事值得引發我們的思考。到底是為什麼?我們能夠對楊女士的倒地漠不關心,甚至是直接連頭不回的走開,絲毫沒有同情之心。

人情冷漠

在這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從前到後,警察和法官將整個案件梳理了一下,先是從梁女士出地鐵口倒地不起,後是周圍的行人,看到梁女士倒地之後的狀況,一直選擇陌視。

直到十幾分鐘之後,由於兩個外國友人的通知之後地鐵公司的人員也便採取了措施,撥打了急救電話,並報了警。從前往後,經過案件的梳理,法官一致表示,該案件與地鐵公司沒有直接的責任關係,是完全因為梁女士身體的問題導致。

這個案件沒有誰是具體的負責人和責任人,而且地鐵公司相關的工作人員也在當時案發時做出了應有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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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畢竟是沒了,而且還是在地鐵站上,一味失去兒女的家庭,哪能會善罷甘休?並且地鐵公司也深深的表示憐憫和同情。

於是在雙方的協商下,最後法院判決有少些責任屬於當地的地鐵公司,並且要求賠償31萬,地鐵公司也是很爽快的答應了。畢竟是再多的賠償金也換不來,失去的自己的女兒的性命。

我們原本心地都是善良的,可是面對梁女士這樣倒地不起的行為,為什麼會有如此多的人選擇漠不關心,就是因為沒有人的關心才錯過了最佳的搶救時間,導致這條生命最後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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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說當時一開始的時候,有人發現梁女士倒地之後能夠緊接著上前查詢她的狀況,或者是將梁女士安排到一個舒適的位置,也許結果或許與現在是不一樣的。

可是地鐵站來來往往的人流量這麼大,沒有一個人能夠站出來選擇幫助她,如果當初那兩個學生能夠更加堅定一些,能夠在當時的時間裡,第一時間撥打急救電話,可能早幾個分鐘,也許醫生也能夠搶救回梁女士的性命。可是結果卻並不是這樣的,這只是想像。

我們如今到底是怎麼了?在面對有困難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會不會被訛詐,自己會不會被碰瓷,而最先想到的卻不是對方有沒有大礙,身體狀況是不是還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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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是因為頭幾年關於碰瓷,老人扶不扶的事,給大家的每個人都留下了陰影,生怕自己被騙這種事情落到自己的頭上。

假如說我們社會上人與人多一些信任,少一些敲詐這樣的姦邪的想法,也許我們的社會也能夠充滿愛,能夠在別人倒地之時伸出援助之手,能夠挽救一條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