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之下,院方和記者再次聯繫了李春玲,希望她能進行第二次捐贈。
可李春玲卻提出了幾個條件,要求賠償損失費5萬元,以及保證自己身體不受損傷等幾個條件,才答應進行捐獻。
當她再次來到醫院的時候,她又反悔了,最終李春玲沒有再捐獻,幸運的是,患者王傳齡奇蹟般地活了下來。
這在醫學史上算是一個奇蹟,手術成功後,王傳齡從醫院的無菌艙走出,見到了久違的妻子和孩子。
患者的身體逐漸康復了,可是對於捐贈者李春玲的態度,他們卻表現出埋怨的態度。
認為李春玲的做法,差點讓王傳齡沒能走下手術台,而她既然當初選擇了捐助,就應該幫到底。
不管怎樣,王傳齡的康復得益於李春玲捐獻的骨髓,受助者這樣的態度,不免讓人寒心。
網友對此爭論不休,討論雙方的對與錯,許多網友對李春玲進行了指責,認為她反悔的做法不地道。
但是設想一下,如果自己是當事人,又會做出怎樣的選擇呢?或許雙方都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李春玲自然要考慮到手術的風險,和自身的安全,而王傳齡切斷退路,卻突遭反悔,雙方其實各有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