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蘇蘇童年被性侵,這經歷放在現實,男友真能接受嗎?
第一個優點:尊重女友,愛女友,而不是出於那種本能的占有欲。
黃振華對蘇蘇非常尊重,任何事情都會和蘇蘇有商有量。
出身於書香門第,從小受到父母良好薰陶的他,身上幾乎沒有大男子主義。偶爾一次發作,也能及時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及時道歉改正。
比如蘇蘇買房子那次,沒有跟黃振華商量,甚至連提都沒提過,直到房子都買好了,才告訴了黃振華一聲。
黃振華當時也很生氣,認為蘇蘇不尊重他,沒有把他當作男朋友,當作家人。
這件事情,其實蘇蘇也有錯。

因為蘇蘇一向獨來獨往、自力更生靠自己習慣了,所以她想當然認為,既然這套房子買了是給自己住的,是婚前房,自然不需要經過黃振華同意。
但至少,蘇蘇應該事先和黃振華說一聲,讓他明白自己的想法。
雖然因為這件事黃振華生氣了,不過最後他還是想通了,並且跟蘇蘇道歉,還主動攬下了幫蘇蘇搞好全套裝修的苦差事。
第二個優點:黃振華沒有中國很多男人有的那種「處女情結」,更沒有那種將女友看作是私人物品的想法。
劇中的蘇蘇(蘇更生),在16歲那年,被繼父性侵過,當她把這件讓她多年來一直做噩夢的慘事,告訴了黃振華時,黃振華更多的是對蘇蘇的心疼,對她那個禽獸繼父的憤怒,而沒有因此歧視蘇蘇,更不會有某些現實中男人「覺得女友不幹凈了」的本能想法。

在中國幾千年封建文化的歷史長河中,女性的貞操,曾經是許多男人在乎的問題,千百年來,因此釀成了無數的愛情悲劇和女性悲劇。
但是隨著時代和觀念的進步,現在的中國男人,不再像過去那樣執著和糾結於女友是否是「第一次」了。
因為如果男人糾結於女人的第一次,那麼女人也可以反問男人:你是不是第一次呢?如果不是,你有什麼權利和資格來要求我?
觀念傳統的中老年人,可能認為現在的婚前同居等行為,是一種道德的退步,但這個時代,當下年輕人普遍晚婚晚育的特點,決定了無法再像過去那樣,在婚後才有性行為。
過去的人,不到20歲就結婚,甚至17、8歲就結婚,而現在呢,早婚的也得23、4,一般的都得在26、7歲,甚至30歲左右才結婚了。

上學、工作、買房的壓力,重重壓在年輕人身上,結婚成為一個比較奢侈的話題,也因此,婚前同居雖然不能說它是正確的,但現在無論老少,也只能是主動或被動地去認可它的普遍存在了。
不過對於女友曾經被性侵,這樣的事情,很多男人依然接受不了。
按道理來說,女友被壞男人性侵,是那個壞男人的錯,女友不但無辜而且還受到了傷害,作為男友應該同情和心疼女友才是,為何許多男人反而崩潰暴怒,甚至因此和女友分手呢?
未完待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