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裡的房價高,我和老伴也只能拿出頭期款,剩下每個月兒子來還貸。 兒子每個月薪水挺高的,這不算什麼壓力。
可這房子,是婚前我們買的,只有兒子的名字。 兒媳結婚的時候非得想加上名字,我們其實不太願意。
我和老伴就這一個兒子,以後的東西不都是他的。
但兒媳知道我們不願意後,就說讓我們來還房貸,說兒子的薪水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應該去還丈夫獨有的資產。
大鬧了幾次後,我和老伴選擇了妥協,每個月也就還5千塊錢,也不是多大的難事。
可新房剛裝修好,除完甲醛後,夫妻倆剛搬進去兩三個月,兒媳的工作發生了調動。
兒媳被調到了我家附近的分部,為期工作五年。 這就很不方便了,每天要開車30分鐘上班,兒媳就想出了一個「好」辦法。
親家那邊,房子也是在我們這邊,兒媳想著跟自己媽媽換房子。
讓親家搬進我給兒子買的新房裡,他們搬進這邊的房子。
兒媳和兒子並沒有和我們商量,就換了房子。 這一換,可把我們老兩口給套牢了。
麻煩不斷
我們家和兒子現在的家離的很近,夫妻倆下班不想做飯,每天晚上都會來我家吃飯。
為了孩子的身體健康,我自然要換著花樣去做吃的。
但是,兒子的工作還好,下班時間固定,兒媳動不動就加班,推遲一兩個小時下班,最讓我難受。
以前我和老伴,為了不增加腸胃的負擔,基本上6點就吃晚飯了,吃完晚餐還能下樓散散步,活動一下身體。
結果,兒媳經常弄得我們8點才吃飯,吃完飯,洗洗碗,都快九點了,誰還有精力在下樓晃悠一圈。
我和兒子抱怨了這事,可兒子卻沒有體諒我,反而覺得我在家閑的沒事幹,不能幫他分擔一下壓力嗎?
我就這一個兒子,再加上這也不算多大的事情,所以就妥協了。
後來,兒媳懷孕了,矛盾徹底爆發。 孕初期,兒媳還在公司上班,到後面肚子大了,行動不便,兒媳就休了產假,在家裡專心養胎。
兒子白天要上班,兒媳做什麼事情不方便,也沒人幫忙。
親家那邊離得遠,來回跑麻煩。 我兒子就讓我搬進他們家照顧兒媳。
他們家是三室兩廳,我有個單獨的房間居住,可我又不放心老伴一個人在家裡生活,就勸老伴也搬來兒子家裡。
自從我和老伴搬進去之後,兒子和兒媳就完全成了甩手掌櫃。
兒媳是有點邋遢的,每天把自己打扮的光鮮亮麗的,屋裡亂的不像樣,找個剪刀都找不到。
更別說廚房了,幸虧倆人很少做飯,不然不知道能亂成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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