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想到被法院宣告已經死亡的人,居然在十幾年後突然返鄉。四川省巴中市有一位14歲少年,原本被企業選中外出實習三年。誰曾料到剛到工廠實習時,這位少年就屢屢與同學結伴出逃。
企業管理老師多次將其尋回,哪知道最後一次少年出逃後,誰也無法與之聯繫。少年失蹤之後,其家人多次到學校尋找無果。最後少年所在學校法人代表被判處賠償少年家庭30餘萬元。原本一切已經塵埃落定,誰承想11年後真相才終於浮出水面。
2016年少年所在學校法人代表的前妻接到牌友電話,原來已經被判定死亡多年的人,居然再次出現在巴中市。聽聞此消息之後,這位中年婦女心中五味雜陳,十五年經歷的一幕幕逐漸浮上心頭。過去到底發生了什麼?為什麼有人被判賠款?有人被宣告死亡?
消失了十五年
四川省巴中市居民李紅(化名)原本生活富裕,1998年,她和丈夫趙文(化名)一起創辦了一間學校。趙文是巴中市巴州區電子技術教育學校的校長和法人代表,主要負責學校招生、實習、就業等事宜,李紅主要管理學校其他瑣事。
夫妻倆還在巴中市還購買了好多門頭房出租。雖然李紅的生活算不上大富大貴,但是也算達到了小康生活的及格線。
誰曾想2004年發生的一件事,使得李紅的生活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離婚、賣房、賠錢、前夫不知所蹤,僅僅一年時間,李紅就經歷了人生中最為悲痛的幾件事。這一切的根源到底是什麼呢?
2003年四川省巴中市一位叫做吳軍(化名)的14歲男孩,在家人的安排下進入巴中市巴州區電子技術教育學校讀書。這家學校的校長和法人代表叫做趙文,當時學校開設有很多專業。比如電子、縫紉、美術和電腦等。
吳軍入學那年,學校在冊學生有200多人,20多名老師。吳軍的母親廖慶華回憶,吳軍2003年入學就讀的時候,學校一年的學費為6000元。
當時吳軍就讀的專業是電子專業,沒想到2004年,吳軍剛入校不久,深圳就有一家電子廠進校進行雙選。最終,包括吳軍在內的20多個新生,便一同申請前往深圳電子廠實習。
按照雙方約定,學生們入廠實習過程中,深圳電子廠會給學生們發工資,或者可以理解為學生實習補助,當時的標準是一個月300-400元/人。廖慶華聽完吳軍的描述,心裡也十分開心。既然能夠被深圳電子廠選中實習,證明自家的孩子各方面還不錯。
可吳軍剛到深圳電子廠不久,行為就開始有些異常。沒過多久,吳軍居然開始無故離廠。最初的兩次,企業管理老師很快就將人找回來了。可是當吳軍第三次離開之後,學校和企業再也沒有人能聯繫上他了。很快,吳軍的父母就趕到學校找人,可是吳軍是在深圳消失的,怎麼能在四川省巴中市找到人呢?
即便如此,吳軍的家人一直沒有放棄尋找他,寺嶺、南陽、遂寧,吳軍的父母幾乎找遍了吳軍所有同學的住處。可是吳軍的父母找了5-6年,一直沒有發現吳軍的任何蹤跡。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所有人都不知道為何吳軍會離廠,離廠之後的吳軍去了哪兒呢?2004年,吳家就將巴中市巴州區這家電子技術學校告上了法庭,經過巴中市法院審理,一審學校勝訴了。吳家人不服判決便上訴了,後來經過二審審理吳家終於勝訴了。
最初,法院判決學校賠償吳家3.2萬元。2012年應吳家父母要求,巴中市法院宣告吳軍死亡。按照法律相關規定,若公民下落不明滿4年就可以宣告死亡了。最初巴中市法院受理吳家的案子後,對外發布了一年尋人公告。待公告期滿之後,才最終宣告吳軍死亡。
在這期間,吳家人又將趙文告上了法庭。經過法院審理,判處趙文賠償吳家39.3萬餘元。令人不解的是,趙文在這期間也不見了蹤影,最終法院判決強制執行,遂將趙文妻子李紅名下的3間店鋪拍賣執行。
該賣得賣,該賠得賠了。當李紅以為一切都已經塵埃落定的時候,11年後的一個消息令她思緒變得浮動起來。原來從前經常和李紅一起大牌的牌友告訴她,「你曉得不?從前害你賣房賠錢的那個娃娃回來了!」
最初李紅聽到消息時,並不相信這是真的,畢竟吳軍都已經失蹤了11年了,就連法院都已經宣告他已經死亡。但是,她的那位牌友說得有鼻子有眼的,她堅信吳軍已經死亡的心思也開始有所鬆動。這時候,李紅叫了一輛計程車,朝吳軍家裡趕去。
經過吳軍的婆婆和爺爺證實,吳軍確實回來了,而且是在臘月24就到家了。可是李紅在吳軍家等了許久,依舊沒有見到吳軍的面。後來她通過吳軍的哥哥,終於聯繫上了吳軍。李紅想約吳軍見面,更想了解一下他過去11年的經歷。其實,李紅更想知道當初吳軍為何不告而別,又悄悄地藏匿了11載。
錢到底歸誰
隨著吳軍的出現,李紅腦海中有關11年前的記憶開始慢慢清晰起來。2004年吳軍從深圳電子廠消失之後,吳家人很快就找到學校。李紅清晰地記得,吳家人一到商談的教室里,就開始大吵大鬧,沒想到這樣的場景在2018年再次上演。調解法官極力調整自己的情緒,安撫吳軍的母親廖慶華。可是還不等其他人把話說完,廖慶華聲嘶力竭地哭喊就打斷了他人。
據悉李紅和吳軍家已經在過去幾年間,6次對簿公堂。雙方最後一次調解時,李紅的表現與廖慶華截然不同。廖慶華面對法官的勸解,一直哭鬧不止。而李紅一直有理有據,侃侃而談。李紅表示,早在幾年前,自己的房產早已經被法院強制執行完了。
其實當時的李紅也頗感無奈,2012年她接到法院的電話。原來法院通知李紅她名下的3間房產,已經被法院強制執行,待拍賣之後的款項作為賠償款賠付給吳軍家。那段時間李紅一直想不明白一個問題,法院的判決書里又沒有提到自己的名字,為什麼自己名下的財產要被法院強制執行呢?
後來李紅才知道,原來她的前夫趙文又被吳家人告上了法庭。法院已經作出判決,判決書和相關文件都在李紅的前夫趙文手裡。無論怎樣,當時的李紅最終認可了法院的判決,不過,吳軍回來了。而最後一次法院判決賠償吳家的39.3萬,是基於吳軍死亡的事實基礎上的。如今吳軍「死而復生」,也就表明之前自己賠付給吳家的錢,可以再退還自己手裡了。那麼李紅的訴求真的能夠實現嗎?從前賠付給吳家的錢,真的能再回到她手裡嗎?其實,無論是痛哭流涕的廖慶華,還是表現鎮定的李紅,兩位年紀相仿的中年婦女都在等待一個說法,那就是錢到底該給誰?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其實吳軍這次「死而復生」地奇蹟般回到家裡,也經歷了一番波折。其實在吳軍回家之前,吳家人曾經接到過一個電話。對方在電話中稱是吳軍的同學,起初吳家人還以為遇到了騙子。最後,對方提供了一個微信號,當吳軍的哥哥加上了對方的微信號後,才終於意識到吳軍真的沒有死。
不久之後,吳軍的哥哥給吳軍打了一個電話。十年前吳軍離開家的時候,還是一個不懂事的小孩子。如今十多年過去了,吳軍也長成了大小伙子。吳軍的哥哥表示,無論這幾年在外面怎麼樣,無論賺沒賺到錢,有機會就回家看一眼。無論什麼時候想回來,家裡的大門也都一直向吳軍敞開著。
或許是離家太久了,或許是心中有什麼擔憂。無論吳軍的哥哥怎麼勸說,吳軍依然不想回家。吳軍的哥哥這麼多年見到父母一直思念著弟弟,一直沒有放棄尋找,心中百感交集。他還是不斷嘗試著勸慰吳軍,希望他不要由心理負擔。正好馬上要過年了,回家跟家人團聚團聚。最終,吳軍的哥哥說通了吳軍,他答應在年前回家看看。
2016年新年前夕,吳軍終於回家了。按理說失蹤多年的兒子終於返鄉,這是一件值得開心的事情。可是吳家人還沒來得及開心,意外卻突然發生了。原來,吳軍的父親看到兒子回來了,非要拉著他去派出所辦理戶口。
原來當年吳軍被法院宣告死亡,吳軍的戶口被派出所註銷了。誰能想到吳軍的父親上午帶著兒子去派出所辦理戶籍登記,這一走就再也沒回來。據悉吳軍的哥哥當天接到派出所電話,對方告知他來派出所領取父親的遺物。原來吳父突發疾病死亡,派出所給吳家打電話的時候,人已經被送到殯儀館去了。
後來經過鑑定,吳父的死亡原因是突發腦溢血。據吳軍的哥哥回憶,吳父常年患有高血壓和高血脂。或許是因為弟弟回家,使得吳父情緒上有些波動。原本的喜事變了味,吳家人再次被籠罩在悲傷的情緒里。
其實不僅僅是吳家2016年新年過得不盡如人意,李紅的日子也過得不安穩。李紅聽說吳軍「死而復生」,又重新回到了四川省巴中市的老家,心中很是不安。她特別想和吳軍見一面,聊一聊過去十幾年雙方都是如何度過的。她也特別想知道當年吳軍為何突然出走?後來為什麼又如同人間蒸發一般?
不過李紅的想法遭到了吳家人的反對,後來李紅輾轉找到了吳軍的電話。她撥通了吳軍的電話,表明了自己的來意,想與吳軍見一面好好聊聊。可是吳軍在電話里態度十分強硬,他自己不僅不想與李紅見面,甚至將其一桿子支到了法院那裡。吳軍表示如果李紅對自己有任何意見或者不滿,直接去法院上訴就行。
在吳軍心中,早已經將李紅看做了吳家最大的仇人。在他看來,自己父親身體之所以不好,一方面跟這幾年到處奔波有關係,另一方面就與李紅官司不斷有關。總之,無論李紅如何請求吳軍,吳軍就是不答應見面。不僅如此,吳軍的態度一次比一次惡劣。
這讓李紅心裡十分委屈,如果非要論一論的話,她與吳軍一家還有些沾親帶故的親戚關係。吳軍「死而復生」從外地歸來,吳家人居然沒有一個人通知自己。如果不是牌友通知她,或許她還要一直被蒙在鼓裡。最讓李紅心裡不舒服的是,當初自己名下財產被法院執行,前提是吳軍已經死亡,自己的財產賠償的是吳軍死亡一事。如今吳軍已經完好無損的回來了,自己的錢也該是從吳家還回來了。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更讓她不舒服的事,吳家一直沒有將吳軍已經返鄉的事情告訴自己,本質上就是想矇騙自己。吳家人聽聞之後,心裏面也覺得很委屈。吳軍的哥哥表示,如果家人真的想矇騙李紅和她的錢,那肯定不會讓吳軍露面或者回家。
面對態度強硬的吳家人,李紅也沒有了辦法。無奈之下,她再一次走進巴中市人民法院。這一次她以上訴人的角色將吳家人告上了法庭,希望吳家人能夠返還從前自己賠償給吳家的錢款。
基於《民法總則》和《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若被宣告死亡的人生還,經利害關係人或者本人申請,應當撤銷從前對其死亡宣告。如果死亡宣告被撤銷,那麼從前基於死亡宣告而收取利益的一方就喪失了正當依據。如此一來,吳家應該將從前從李紅手中拿到的賠償金返還給李紅。
誰更有理
後來巴中市巴中區法院對於李紅的案子做了一審判決。判決李紅需承擔35%的責任,吳軍的父母和吳軍承擔65%的責任。此外法院責令吳軍及其父母償還李紅死亡賠償款25萬元左右。
不過李紅拿著勝訴的判決書,卻依然沒有實現自己的訴求。距離一審判決已經過去了兩年時間,李紅非但沒有從吳家拿回來一分錢,對方還提起了上訴。吳家人態度十分明確,一家人已經承受著弟弟死亡的痛苦,李紅以及當時的學校理應對吳軍的死亡一事作出相應精神賠償。
李紅眼看吳家態度依舊強硬,只得再次提起上訴。這一次李紅提高了返還的賠償金額,最終案子到了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其實吳家人之所以面對李紅態度強硬又堅決,是因為心裡有一個坎兒一直無法邁出去。
原來這一次吳軍回家之後,一家人都覺得他變了。小時候的吳軍內向又聽話,如今長大了的吳軍脾氣暴躁,整個人的思維簡單又直接。吳軍的哥哥更是表示,弟弟回家之後,好像腦子都不會轉彎了。
吳軍回家沒多久,就再次離家外出打工去了。吳軍的哥哥認為,弟弟能出去打工賺錢是好事。希望他能夠長點本事,多賺點錢,以後還能娶老婆。當吳軍的哥哥與弟弟逐漸恢復了往日的關係之後,吳軍也漸漸跟哥哥透露了過去11年的生活。
原來,吳軍當年從深圳電子廠離開之後,就誤入了傳銷組織。雖然在傳銷組織里不耽誤吃、不耽誤住,但是自己沒有一分錢可拿。或許吳軍想破腦袋也想不到,自己剛剛從一個枯燥的生活中逃了出來,如今又進入了一個枯燥的世界。在傳銷組織里生活的那幾年,吳軍每天的安排就是上課。除此之外,他就和一群人關在一間屋子裡。
吳軍自己回憶,他在傳銷組織里一待就是5年。直到2009年,吳軍才終於得了空,從傳銷組織中逃了出來。後來,沒有一技之長的他開始了流浪的生活。
因為吳軍沒有一技之長,身上也沒有多少錢,有時候就在網吧對付對付,有時候乾脆跑到橋洞下睡覺。因為吳軍從深圳工廠離開時還不滿18歲,所以吳軍一直沒有辦理身份證件。因為沒有身份證,吳軍求職無門,只能偶爾打打零工。或許有人會有疑問,吳軍的生活已經這麼苦了,為什麼他還不回家呢?
原來,吳軍心裡也有一個心結一直沒有解開。在吳軍心中,是父母和學校逼著他外出實習。吳軍從深圳電子廠逃走之後,既怨恨著學校,又怨恨著父母。也正是基於此,吳軍從深圳電子廠離開之後,沒有聯繫任何一人。甚至後來生活變得拮据、困苦,吳軍依舊不想回家。
後來在法院的審理中,吳軍終於道出了從前他逃離的原因。聽吳軍描述,從前他工作的電子廠不僅剋扣工人工資,更讓實習的學生們超時工作。一旦吳軍和同學們表示抗議,又會遭到廠子裡管理人員的打罵。後來吳軍實在受不了在廠子裡的生活,終於逃了出去。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如今吳軍尚在人世已經成了不爭的事實。2018年6月,李紅向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據悉這是李紅與吳家人15年里第6次對簿公堂。李紅向法院提出了5方面訴求,其一撤銷一審判決第二條,改判由被上訴人賠償上訴人91626元損失。其二撤銷一審主張的交通費和其他損失的判決。其三改判被上訴人賠償上訴人3萬元經濟損失。其四改判被上訴人造成上訴人財產侵害243319元。最後一審和二審的上訴費用全部由被上訴人承擔。
如今吳軍的突然出現使得李紅不得不開始懷疑。她覺得吳軍從一開始的無故離廠,本身就是一個陰謀。而且自從吳軍消失之後,自己的生活就因為他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從吳軍失蹤到最終被法院宣告死亡,李紅的生活便開始走下坡路。離婚、名下房產被拍賣,最令李紅感到心痛的是,從前她名下3間房產全部以遠低於市場價格被拍賣。自己的生活因為吳家人的訴訟,陷入了無法逃離的「沼澤」。
面對李紅由被動轉為主動的態度,吳家人也十分委屈。吳軍的母親和哥哥一致認為,致使吳家人陷入無窮無盡的悲痛之中,「始作俑者」就是當初李紅和丈夫趙文共同經營的學校外派實習造成的。在吳家人看來,雖然吳軍現在回來了,但是這一切都不是吳家人能夠掌控的。無論是吳軍的母親還是吳軍的哥哥都認為,吳家無需為整個事件承擔任何責任。簡言之,從前李紅賠償的款項吳家也無需返還。
吳家人更執拗地認為,如果不是學校將吳軍介紹到深圳電子廠實習,那麼無論是吳軍身上發生的一切,還是吳家人所經歷的一切,全部都不會發生。當吳軍回來之後,李紅和吳軍家人爭論的焦點便成了誰道到底占理,從前李紅賠償給吳家的錢款到底要不要還回。似乎所有人都忘記了吳軍的存在,吳軍作為整個事件的「導火索」,他的心中也有萬語千言。
李紅和吳家人第6次對簿公堂的時候,吳軍的哥哥當庭朗讀了吳軍的自訴書。即使過去了十幾年,吳軍對於學校的怨氣依舊還在。吳軍在自訴書中聲稱,當時學校表面上派他和其他20名學生去深圳電子廠實習,實際上就是騙他們去深圳做工。
深圳電子廠的管理老師對他們十分嚴厲,不僅多次要求吳軍等人超時加班,還一直拖著不給他們發工資。電子廠表面上答應學校是包吃包住,等學生們到了深圳之後就變了卦。原來,廠里只負責學生們的住宿,吃飯要單獨花錢。
吳軍等人還未成年,即使面對電子廠的不公正待遇,也沒有太多辦法。而逃跑則成了吳軍能想到的唯一出路。李紅面對著吳軍的自訴書不置可否,巴中市巴中區中級人民法院因為案件的特殊性,並沒有當庭宣判。
後來巴中市巴中區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將李紅和吳軍家人請到了一起,準備進行調節。主審法官也針對雙方第二次庭審之後的死亡賠償款的內容,為吳軍的母親廖慶華解釋。面對廖慶華含糊不清的態度,主審法官十分有耐心。
可是當法官剛要觸及調節關鍵環節的時候,廖慶英要麼就大哭不止,要麼就表現出很大的痛苦。但是有一點廖慶華已經可以明確,那就是從前李紅賠償給吳家的錢,他們一定是要退的。只不過最終退多少,還需要雙方坐下來好好地談一談。
調解法官每次和廖慶華談到錢的問題,廖慶華就會顧左右而言他。要麼說自己身體不好,要麼就是沒錢。調解法官也明確表明了,如果廖慶華和李紅不能達成一致的調節結果的話,那麼雙方還需要進入庭審程序。等到強制執行環節,那麼就會涉及到廖慶華名下房產問題。換句話說,如果不能主動退還錢款,那麼就會按照同李紅當年一樣,被法院強制執行。
廖慶華看到調解法官態度堅決,也不再和從前一樣無理取鬧。廖慶華表示,可以退還李紅從前的賠償款,但是只同意退還12萬元。面對這個數字,李紅當然是不同意。李紅直接表明了自己的訴求,首先要拿回自己的房產。其次拿回自己的損失。簡言之,李紅想要拿回39萬全部賠償款。此外還要對方賠付她8萬元財產損失。
吳家人面對李紅的請求,自然也是無法接受。調解法官最終結束了雙方的調解,案件最後只能繼續進入庭審階段,擇日宣判。2020年12月18日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了終審,基於從前強制執行的標的款的判決已被撤銷,要求廖慶華退還從前的執行款301488.33元,此外法院駁回了廖慶華的申請訴求。這場拉鋸了15年的案子終於可以落幕了。
人人都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人人也常說,「法律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更不會放過一個壞人」。其實在這場李紅與吳家人的「拉鋸戰」中,沒有一個「勝利者」。每個人都在這場長達15年的恩怨情仇之中,得到了應有的教訓。人與人交往,要坦誠更要及時溝通。如此一來,才能避免無謂的爭吵和毫無由來的猜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