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陳萍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有所改動。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有人說,兄弟姐妹,是父母留給我們的禮物。手足之情,是流淌在血液中,一生相隨的。深以為然,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不管是友情還是愛情,都是後天的,但親情卻是與生俱來的。父母走了,我們身邊還有兄弟姐妹,會是彼此的依靠。
但話雖如此,我們身邊,還是有不少兄弟姐妹,在父母走了之後,就沒了來往。有些形同陌路,有些甚至成了仇人。至於原因,如果不是父母在世的時候,區別對待幾個孩子,導致兄弟姐妹之間早就有了隔閡。那麼就是兄弟姐妹之間,有人在成長過程中,忘了初心,丟了情義。
如果兄弟姐妹之間,有人只考慮自己的感受,對親情只剩下利用。那麼這份情感,也維繫不下去了。我爸有三個姐姐,原本老母親去世之後,姐弟四個,應該互相幫襯,彼此扶持。但我爸卻選擇在我奶奶喪事辦完之後,和我的三個姑姑斷了親。可能有人說我爸計較,但我認為我爸沒有錯。
奶奶再次重病入院的時候,已經78歲了,在這之前,她已經癱瘓在床10年。這10年,奶奶在我家,都是我爸媽照顧的,三個姑姑就屬於逢年過節來看一眼的節奏。有人會說,老人都是跟著兒子養老,臥病在床,兒子和兒媳婦照顧,天經地義。而且,生了三個女兒之後,才有了兒子。兒子得了家裡的全部財產,自然要給父母養老。
這話,本來沒有錯,但問題是我家其實不是這樣的。爺爺和奶奶,之所以在有了三個女兒之後,還想著要孩子,確實是為了要一個兒子,也確實認為兒子才是家裡的根。但也僅僅是這麼認為而已,因為在日常生活中,爺爺和奶奶對幾個孩子,一視同仁,並沒有因為我的三個姑姑是女兒,而區別對待。
家裡雖然只有我爸念了高中,那是因為我的三個姑姑,自己沒考上,不是為了把機會讓給我爸。後來結婚,三個姑姑的嫁妝,和我爸當初和我結婚時的彩禮還有婚禮開銷,都是差不多的。換一句話來說,爺爺奶奶對待幾個孩子,在婚事上的付出,相差不多。如果非要說,有什麼地方對我爸好一點,那也就是後來和我們一起生活,幫我們做家務之類的事情。
但我的三個姑姑,明明知道這一切,明明當初我奶奶每一個子女都幫忙帶了孩子。但到頭來,姑姑們卻說,我爸念了高中,爺爺奶奶對我爸付出更多,所以晚年生活,就應該是我爸來負責。我爸也沒說啥,爺爺生病住院,我爸媽照顧的。奶奶中風之後,癱瘓了,臥病在床10年,也是我爸媽出錢出力照顧的。
但明明我的三個姑姑,也分了家裡的財產,為啥照顧老人,就是我爸一個人的事情了?我爸重情義,不想因為這些事情和三個姐姐生分了。而且也覺得給父母養老是義務,能力範圍之內,多出點錢,多出點力氣,也能接受。可我爸媽百般退讓和妥協,並沒有換來三個姑姑的認可,還是到處和別人說,這是我爸媽應該的,養老的事情,就是和女兒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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