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陳萍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有所改動。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有人說,兄弟姐妹,是父母留給我們的禮物。手足之情,是流淌在血液中,一生相隨的。深以為然,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不管是友情還是愛情,都是後天的,但親情卻是與生俱來的。父母走了,我們身邊還有兄弟姐妹,會是彼此的依靠。
但話雖如此,我們身邊,還是有不少兄弟姐妹,在父母走了之後,就沒了來往。有些形同陌路,有些甚至成了仇人。至於原因,如果不是父母在世的時候,區別對待幾個孩子,導致兄弟姐妹之間早就有了隔閡。那麼就是兄弟姐妹之間,有人在成長過程中,忘了初心,丟了情義。
如果兄弟姐妹之間,有人只考慮自己的感受,對親情只剩下利用。那麼這份情感,也維繫不下去了。我爸有三個姐姐,原本老母親去世之後,姐弟四個,應該互相幫襯,彼此扶持。但我爸卻選擇在我奶奶喪事辦完之後,和我的三個姑姑斷了親。可能有人說我爸計較,但我認為我爸沒有錯。
奶奶再次重病入院的時候,已經78歲了,在這之前,她已經癱瘓在床10年。這10年,奶奶在我家,都是我爸媽照顧的,三個姑姑就屬於逢年過節來看一眼的節奏。有人會說,老人都是跟著兒子養老,臥病在床,兒子和兒媳婦照顧,天經地義。而且,生了三個女兒之後,才有了兒子。兒子得了家裡的全部財產,自然要給父母養老。
這話,本來沒有錯,但問題是我家其實不是這樣的。爺爺和奶奶,之所以在有了三個女兒之後,還想著要孩子,確實是為了要一個兒子,也確實認為兒子才是家裡的根。但也僅僅是這麼認為而已,因為在日常生活中,爺爺和奶奶對幾個孩子,一視同仁,並沒有因為我的三個姑姑是女兒,而區別對待。
家裡雖然只有我爸念了高中,那是因為我的三個姑姑,自己沒考上,不是為了把機會讓給我爸。後來結婚,三個姑姑的嫁妝,和我爸當初和我結婚時的彩禮還有婚禮開銷,都是差不多的。換一句話來說,爺爺奶奶對待幾個孩子,在婚事上的付出,相差不多。如果非要說,有什麼地方對我爸好一點,那也就是後來和我們一起生活,幫我們做家務之類的事情。
但我的三個姑姑,明明知道這一切,明明當初我奶奶每一個子女都幫忙帶了孩子。但到頭來,姑姑們卻說,我爸念了高中,爺爺奶奶對我爸付出更多,所以晚年生活,就應該是我爸來負責。我爸也沒說啥,爺爺生病住院,我爸媽照顧的。奶奶中風之後,癱瘓了,臥病在床10年,也是我爸媽出錢出力照顧的。
但明明我的三個姑姑,也分了家裡的財產,為啥照顧老人,就是我爸一個人的事情了?我爸重情義,不想因為這些事情和三個姐姐生分了。而且也覺得給父母養老是義務,能力範圍之內,多出點錢,多出點力氣,也能接受。可我爸媽百般退讓和妥協,並沒有換來三個姑姑的認可,還是到處和別人說,這是我爸媽應該的,養老的事情,就是和女兒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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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如果只是這樣,我爸估計也不會和三個姐姐斷了親。還是因為我奶奶臥病在床10年之後,又生了重病。在醫院住了一個月之後,病入膏肓,醫生也說沒有手術的必要了,接回家好好過幾天好日子吧。我爸媽接受了放棄治療的建議,但我三個姑姑不肯。說要是放棄了,那以後自己回娘家就見不到媽媽了。
三個姑姑堅持要動手術,和親朋好友各種哭訴,我爸媽成了眾矢之的。我媽和三個姑姐說心裡話,說醫生表示沒必要了,堅持動手術,老人很遭罪,還沒什麼好的結果。姑姐不聽,指責我媽沒良心。我爸氣笑了,說:「行,那就動手術,30萬我出10萬,你們三個人給20萬,可以吧。」
我覺得我爸的要求沒有問題,但三個姑姐搞笑了,說到錢,不吱聲,但就是堅持要手術。後來見我爸有點咄咄逼人,居然說我爸是兒子,不管多少錢,都是兒子承擔。我爸氣笑了,自己爸媽壓根就沒有重男輕女,家裡除了老房子,別的東西,都是姐弟四個平分。如今三個姐姐,要孝順的名聲,卻一毛錢都不願意出,真的可笑。
沒辦法,後來我爸就把自己名下的房子抵押了,湊夠了手術費。手術倒是成功的,但錢花了,奶奶遭了不少罪,半年之後,還是走了。這半年,也是我媽照顧的。三個姑姑堅持要動手術,說想回娘家還有媽,結果半年就空著手來了三次。我爸忙著賺錢還債,兼職三份工作,到家累到倒頭就睡,三個姑姑家境都還可以,但沒有一個人說給我們一點錢。
我爸這個時候,其實已經對三個姐姐失望了。但真正讓他想斷親,是給我奶奶辦喪事的時候。辦喪事要錢,但我三個姑姑依然不想出錢。為了不讓外人說閒話,就說家裡的老房子都留給我爸,她們不要了。我爸氣笑了,老房子才值幾個錢?但他已經懶得扯皮,既然三個姐姐如此涼薄,那就乾脆一點。
我爸讓我三個姑姑寫了放棄繼承老房子的協議,給我奶奶辦好喪事之後,也和我三個姑姑說了,以後就彼此斷了,不用走動了。三個姑姑當時爽快答應,我爸說,可能人家心裡也想著離我們遠點。畢竟我們還背著債務,擔心我們借錢。可能是好人有好報吧,誰也沒想到,一開始不值錢的老房子,多年之後遇上拆遷了。
老房子面積大,拆遷款很可觀不說,還有城裡頭的一套商品房。我三個姑姑不幹了,各種跑來鬧騰。說心裡話,要不是我三個姑姑當初把事情做絕了,就算簽了放棄繼承的協議,我爸也會和她們平分的。但可惜,三個姑姑真的自私自利。我爸壓根就沒和自己的姐姐扯皮,直接甩出當初各自簽字的放棄繼承的協議。
有了這個協議,加上村裡也早就把老房子的名字轉到我爸名下了,不管怎麼鬧騰,只要我爸不鬆口,我三個姑姑就是沒有份。面對三個姑姑忽然好轉的態度,我爸也沒慣著,直接說我們早就斷親了。奶奶臥病在床10年後去世,辦完喪事,我爸和我三個姑姑斷親了。單純看這句話,是不是覺得我爸有點狠心?
但實際上,我爸這個決定真好。但凡當初沒有狠心斷親,還在走動,如今老房子拆遷,多少也要分走一點的。不是不願意和親人共富貴,而是我覺得我的三個姑姑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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