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李巧巧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有所改動。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我如今在娘家已經一周了,老公來接了我好幾次,但我都沒回去。因為我還沒想好,是流掉這個孩子離婚,還是冒險一次,把這個孩子留下來?我爸媽也有點懵,原本以為我二婚,總算是找到了良配,結果又遇上了糟心事。兩個人也不知道怎麼辦了,不知道應該勸我離婚,還是勸我為了孩子忍一忍。
其實每一個人,都希望自己的感情和婚姻,能夠從一而終,一生一世一雙人。我自然也是這麼希望的,但很可惜,我沒能做到。頭婚離婚,是因為前夫結婚後就變了一個樣子,我真的很詫異,一個人為了達到目的,居然能偽裝這麼久。戀愛的時候,明明就很上進,很有責任心的一個人,結婚後卻告訴我,他不想上班?
我哭了好多次,但畢竟已經結婚了,而且我又發現我懷孕了。所以我嘗試改變他,希望有了孩子,他會有責任感。結果我錯了,前夫還是不務正業,一年到頭不著家。不僅不著家,也不給生活費,有時候甚至還伸手問我要錢。我肯定不願意給,但如果我不給,輕則謾罵,重則動手。
有一次,他找我拿錢,我不給,他又動手了。4歲的女兒擋在我的面前,哭著喊爸爸不要欺負媽媽。但前夫就像是沒有聽到一樣,還用腳踹孩子。這次之後,我徹底對這段感情絕望了。我可以挨罵挨打,但我的孩子不行,這個樣子的完整的家庭,對女兒其實也沒什麼好處。於是,我和娘家爸媽商量了之後,提出了離婚。
離婚扯皮了一段時間,前夫想要錢,知道我丟不下女兒,所以和我爭女兒的撫養權。後來沒辦法,我為了帶走女兒,給了前夫一筆錢,才算讓他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離婚後,我原本沒想再婚,但我爸媽一個勁勸我,說我還年輕,還是要結婚的。這樣以後老了,還有人陪伴。
娘家爸媽說我頭婚就是因為自由戀愛,沒有託人打聽清楚,所以才被坑了。我媽和我說,這次一定要打聽清楚,找一個踏實的好人家。就這樣,離婚2年後,經媒人介紹,我認識了我現任老公李峰。他也是離異,離婚原因說是感情不和,結婚後一直吵架,所以就離婚了。有一個女兒,外公外婆帶著。
我覺得這也沒什麼,畢竟我也離婚帶著一個孩子。我爸媽這次託人打聽了,老公還有一個妹妹,也已經結婚了,父母也都是好說話的人,雖然家庭條件普通,但家庭和睦。我爸媽和我都很滿意,過日子肯定要靠自己努力,只要婆家人明事理,拎得清,條件一般或者有點差,問題其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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