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終於判了!
7月3日,台媒報道炎亞綸被判刑七個月,緩刑三年。緩刑一出,瞬間在網上引起了公憤。很多網友對炎亞綸的判處並不滿意,覺得處罰過於輕了一點。因為炎亞綸的所作所為實在太惡劣了...在去年6月份,一位名叫耀樂的網友站出來指控說:自己曾在17歲時被炎亞綸性侵過。而且發生關係期間還被炎亞綸拍了私密視頻發到了網上。

事後,耀樂就將炎亞綸告上了法庭。被告之後,炎亞綸就開始找耀樂和解。最後不知道雙方達成了怎樣的共識,耀樂沒有再次上訴炎亞綸。最終,炎亞綸被判七年,緩刑三年。也就是說炎亞綸有三年的考驗期,如果這三年里炎亞綸沒有明確的違法行為,就會免於刑罰。

如果這三年里,炎亞綸違法了相關規定,就會立刻執行七個月的有期徒刑。這樣的處罰,貌似輕了點?炎亞綸雖沒有偷拍視頻,但是他拍攝私密視頻是事實。而且這一影片流傳到網上,對耀樂還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傷害。

對於這件事大家怎麼看呢?圖源網絡侵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