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住女兒家養老,3000退休金月月不剩,女婿:您要拖垮我們嗎?

2022-05-10     言諾     12381

老人住女兒家養老,3000退休金月月不剩,女婿:您要拖垮我們嗎?

我們常說給父母養老盡孝是每個人都應該做到的義務,做兒女的也應該對自己的父母負責,而同樣的,在父母年老之後,子女也不能夠只憑藉自己的想法一意孤行,更加的需要聽聽父母的想法,畢竟只有父母足夠的開心,這就是最好的養老方式了。

不過,若是父母在養老的時候只憑自己的喜好,而忽略子女的感受,一味地用道德去捆綁子女的生活,那麼最終將會在某些方面導致子女之間的心寒以及不滿,尤其是在家裡有多個子女的時候,常常會因此而產生一定的矛盾以及不和。

退休老人住女兒家養老,3000退休金月月不剩,女婿得知去向後:你要拖垮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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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大媽的生活

蘇大媽今年已經61歲了,老伴早已去世多年了, 她現在住在女兒家裡養老,蘇大姐有兩個孩子,一個是女兒,一個是兒子,兒女也都已經成家多年了,都有了自己的孩子,有了自己的生活。

在蘇大媽退休之後,本來是一個人住,但是後來兒子因為要結婚買房,所以蘇大媽就把自己的房子給賣了,然後給兒子湊夠了錢結婚,買房,其實一開始家裡人並不同意賣房,因為彩禮錢可以湊一湊就好了,而婚房可以首付一點,然後再慢慢還,可是蘇大媽當時卻不同意,他執意要給全款給兒子買了,並說自己一個人住在老房子裡也很孤單,即便是現在不賣房子,等到以後還是會賣房子的,不如現在賣了正好幫助兒子買新房,以後也能夠讓孩子的輕鬆一點。

當時蘇大媽賣房的想法被女兒得知之後,一直都很反對,畢竟自己也是家裡的一份子,如果賣房的話,也應該給自己分一半才行,但是蘇大媽當時卻說女兒結婚時候的彩禮都讓女兒自己帶走了,沒有給自己留一分,加上女兒如今的生活條件好,壓力小,執意要將房子賣了給弟弟買房,實在拗不過母親的她只能選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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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件事到最後也只是女兒心裡有些不滿而已,沒有過多的後續了,後來的日子裡生活也很平穩,蘇大媽給弟弟買了房,自己沒有住的地方了,所以就跟兒子住在了一起,這一住就是很多年,直到去年的時候,她才選擇了去女兒家裡養老。

這一點來說兒子從來都沒有想過要讓母親去姐姐家裡住,是蘇大媽執意要去的,用她的話來說:

「我都在你家裡住了五六年了,你兒子都被我照顧的能自己跑了,我嫌累了,去你姐家裡住著養老去,享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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