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合約爆師徒反目!前主唱詹雯婷涉誣告陳建寧一審無罪

2024-07-05     昀澤     5780

陳建寧明講詹雯婷毀約主因,是不滿華研不幫她出個人專輯,陳不留情說「藝人紅了,我們都被她綁架」,詹是主唱,即使一直變卦、大家只能配合,詹要單飛,他就祝福、自行設法找新主唱補位,努力維護FIR品牌,從沒拿合約逼詹、告詹違約,「我真的不懂她為何誣告我」。

陳建寧哽咽說投入積蓄600萬元,栽培詹雯婷跟阿沁練歌,把詹從一介大學生打造成全國知名歌手,他對詹這麼好,「退讓到退無可退」,卻被詹誣告、造成一輩子侮辱,「我對人性傷透了心」。陳強調,詹確實親簽本案合約。

詹雯婷當庭圓睜鳳眼瞪著陳建寧,嘴唇數度張合,無聲指責陳「你,說,謊」。詹嗆陳誣賴她為個人專輯而毀約、把她說成十惡不赦,但「我已很客氣,沒說你偷簽」,自認先前6年7張專輯對得起栽培之恩,告陳涉嫌偽造文書,不是要跟任何人過不去。

檢方強調詹雯婷當時並非第1天當歌手、也非第1次簽合約,刑事局鑑定確認本案合約文件是詹親簽,「哽咽、哭泣或許能博取同情,但不能改變已發生的事實、顛倒是非」,建請合議庭審酌詹的犯後態度,判處有罪並從重量刑。

辯護律師指詹雯婷本件被偽簽的合約是可怕的「賣身契」,民間鑑定人已證稱本案合約文件不是詹親筆簽名,刑事局鑑定結論錯誤不可信。

華研公司以告訴人身分委任律師出庭,直指詹雯婷「難搞」、批詹不僅提告,還聲請檢方搜索華研,「用卑鄙、毒辣手段對付如此照顧她的公司」,幸好檢方不准,華研被師徒恩怨波及成墊背的替死鬼、上市公司商譽險遭毀滅,請求重判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