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父母養老、孝順老人,是每一個子女應盡的義務。在有些人看來,兒子為父母養老名正嚴順,女兒就不該為父母養老!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現在要一分為二地看待這個問題。
新婚僅幾天時間,在城裡剛買下不久的婚房裡,老公萬明正在屋裡收拾東西,妻子吳芳說:留一間房子出來,我媽要來住!
萬明問道:你媽在老家生活,幹嘛要住在我們家裡?
吳芳說:我媽住這兒來我為她養老呀,當子女的應該養活老人!
萬明生氣了,說道:你如果是獨生女,你媽住這兒我沒話可說,可是,你還有一個哥哥呀!
吳芳和萬明雖然住在城裡,但是,均來自農村。他們結婚時,按照農村時下流行的時尚,結婚必須在城裡有婚房。因此,萬明才在城裡買了房子。
萬明是獨生子,他結婚以後住在城裡,父母住在老家村子裡。吳芳有一個哥哥,哥哥結婚以後,夫妻經常吵架,後來,嫂子和哥哥離婚,帶上孩子走了,哥哥一個人常年在外打工。父親看到兒子妻離子散,經常憂鬱,後來病故了。
吳芳比哥哥小很多,她成年以後母親已經七十多歲了。父親病故,哥哥打了光棍,常年在外打工不回家,如果吳芳一出嫁,娘家就剩下母親一個人生活了,而且七十多歲的老人了,干不動農活,沒有生活來源,因此,吳芳對母親說:媽,你不要為養老發愁,我走哪兒把你帶到哪兒!
吳芳兌現諾言,她和萬明結婚以後,就決定把母親帶來,儘管萬明不願意,吳芳還是堅持母親接來了。
在萬明看來,結婚以後,雙方父母都不來住,不干涉兩人的自由生活是最好的,現在老丈母娘住到了家裡,他很不習慣,決定想辦法把老丈母娘趕走。
萬明對吳芳說:你媽住進家裡來,我父母把我養大不容易,我也該孝順我的父母,明兒個把我的母親也接來吧!
吳芳說:應該的,你隨便吧!
萬明的母親尤婆婆得知親家母住進了兒子家裡養老,氣得一蹦三丈高,說道:只有兒子養父母,哪有女婿養丈母娘的!
尤婆婆來到了兒子萬明的家裡,對親家一副冷冰冰的面孔,經常說些風涼話。尤婆婆問親家母:你有兒子怎麼住在女兒家裡養老呀?親家母嘆口氣說:唉,兒子不爭氣,離婚了,常年在外打工不回家,我歲數大了,沒有辦法,只有跟著女兒!尤婆婆怪笑著說:喲,看來你們家做了缺德事,兒子打光棍,斷子絕孫,當父母的老了沒有人養活,只有靠女婿了!
吳芳的母親比尤婆婆大了近十歲,聽尤婆婆說,知道這是譏笑她、趕她走,她氣得胸口發堵,又不敢與尤婆婆吵架,怕吵不贏,更怕別人說她住在女婿家裡還與親家母吵架,她只好暗地裡把尤婆婆說的話說給了女兒,女兒吳芳聽了,頓時火冒三丈,和尤婆婆吵了一架。
哪知老公出來站在母親一邊,對吳芳說:你把母親帶來養老,吃住我們家,不知感恩,還與我媽吵架,太不像話了,不想過日子了,帶上你媽一起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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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吳芳冷笑著說:好吧,既然你們家裡容不下我們母女,我們走,你別後悔!
吳芳帶著母親重新回到了娘家,她決心好好養活父母。
吳芳走了以後,萬明有些後悔,剛結婚不久,因為丈母娘住到家裡的事鬧得夫妻不和,他有些後悔,幾次打電話讓吳芳回去,吳芳的氣一直沒有消,拒絕回去。
有一天,吳芳的哥哥吳勇回家了,開著豪車。吳勇對妹妹說:老婆離婚帶著孩子走了以後,他很失落,決心混個人樣子出來。這些年在廣東經過努力拚搏,他辦了一個小廠,生意紅火,這次回家是把母親和吳芳一起接走的。
吳芳把娘家的房子賣了,帶上母親和哥哥吳勇一起走了。萬明嚎啕大哭,親戚們說萬明母子:心眼太小了,看不到前景!
那麼,對於吳芳的母親這種狀況,她的哥哥離婚打光棍、沒有發達以前,女兒女婿該不該養活呢?歡迎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