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結婚前,盧毅發現了陳姍的秘密。
他們一直租住的這套八十平米的房子,是陳姍自己的。
在這之前,陳姍一直說房子是她堂姐的,而他每個月還會像模像樣地往陳姍堂姐的帳戶打2000塊的租金。
那天,遠在上海出差的陳姍急需一份文件,於是遠程遙控盧毅去開自己的抽屜,沒成想到,在那個常年帶鎖的抽屜最底下,盧毅看到一份白紙黑字的婚前財產公證書。
公證的不是別的,正是他們現在租住的這套房子。
盧毅從來沒有想過,陳姍會是如此有心機的女人。
盧毅和陳姍戀愛三年,已經確定了婚期,只不過在房子的事情上,雙方父母出現了分歧。
盧毅和陳姍的存款,是遠遠不夠在這個城市買下一套新房的。盧毅的父母主張雙方父母各出一半錢,給小倆口湊足首付,接下來的裝修和月供由他們自己解決。
陳姍媽媽卻死活不同意,她覺得,結婚買房應該由男方負責,這是天經地義的,你娶我們家女兒,連套房都不買,像什麼話。
最後是盧毅的父母妥協,準備賣掉老家的房產,給盧毅湊齊首付。
對此,盧毅感到無比心酸,父母辛辛苦苦一輩子的家底子,眼看就要被自己結婚給掏空了。他提出暫時不買婚房,陳姍還沒有表態,陳姍媽媽就怒了,她說:「哪有結婚不買房子的道理,沒房子,這婚就甭結了!」
事到如今,盧毅才明白過來,陳姍和她媽這是把他當冤大頭呢。
看著那一紙證明,盧毅覺得過去的三年時光,就像一個天大的笑話,當初愛上陳姍,是被她的天真和單純吸引,如今才發現,那些表面背後是被一個戲精操控著。
02
陳姍出差回來後,盧毅第一時間就把那張合同擺到了她面前,問她是什麼意思。
陳姍見瞞不住,便一股腦兒全盤交代了。
原來當初倆人戀愛時,陳媽媽體貼女兒,就用女兒的身份證買下了這套老房子,又不想讓盧毅知道了有想法,便讓陳姍一直瞞著他。這不,倆人要結婚了,這房子屬於婚前財產,陳媽媽便自作主張將房子拿去做了公證。
兩個人自打戀愛以來,還沒有在經濟上產生過分歧,一開始,陳姍也擔心財產公證後被盧毅知道了,會傷了彼此的感情。
可陳媽媽一向強勢,說一不二。公證這件事,陳媽媽的理由是,「閨女,女人和男人一樣,你總得給自己一點依靠,退一萬步講,萬一將來日子過不下去了,你還有個窩?這錢是我一輩子的積蓄,你就當這套房子是我的!」
話說到了這個份上,陳姍也就妥協了。
陳姍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時候便離婚了,陳爸爸有了外遇,幾乎將家底子都捲走了。所以,對婚姻,對男人,陳媽媽從來都是小心翼翼,秉著一個懷疑的態度,她將這份懷疑一直延續到了陳姍的婚姻上。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媽,她心很善,她這樣做是怕我吃虧!」陳姍試圖安慰盧毅。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你媽怕你吃虧,我就得當冤大頭,那我每個月給你們家交房租又是什麼意思?」盧毅火氣很大。
「這些錢我一分都沒動,就存在銀行里。」說著陳姍拿出一張銀行卡遞給他,「每一筆都有據可查!」
盧毅鑽了牛角尖,他覺得,如果不是自己發現了這一紙證明,陳姍和她媽肯定還要把這件事一瞞到底,想到這裡,他就覺得心寒。
見盧毅臉色不好,陳姍唯唯諾諾地說:「我媽說了,這錢留著給我們買車,不夠的話,她給補貼!」
盧毅一聽這話火更大了,他甚至吼了起來:「你媽!你媽!什麼都是你媽,你媽壓根就瞧不起我,你們這樣時時刻刻提防著我,這婚結的還有什麼意思?難不成,過日子全靠算計?每天猜疑?」
說完,盧毅便摔門而去。
03
婚,到底還是結了。
倆人吵過之後,盧毅去網吧打了通宵遊戲,還把手機關了,直到第二天才知道,陳姍住院了。
原來,盧毅離家出走之後,陳姍追了出來,可沒有跑幾步,肚子就疼得不行,再接著血就順著褲管流了下來,幸好,被在附近巡邏的保安看見了,打了120。
到醫院一查,才知道是懷孕了,還是宮外孕,盧毅的手機關機,陳姍不敢讓媽媽知道引發更大的矛盾,最後叫了閨蜜來醫院陪護。
得知這一切,盧毅後悔死了,他跪在陳姍的病床前,狠狠地扇自己的耳光,他恨自己不該拋下陳姍,陳姍也哭了,說不該瞞著他去做婚前財產公證,說到傷心處,倆人抱在一起痛哭流涕!
經此一動,總算是冰釋前嫌。
陳姍出院後,下定決心要和盧毅站在同一戰線上,她給媽媽施加壓力,說如果非要讓盧毅家買房子才結婚,她就當一輩子的單身媽媽!
陳媽媽眼看著自己的女兒胳膊肘子往外拐,痛心疾首:「閨女,你現在不聽老人言,遲早有一天會後悔的!」
陳姍覺得自己這27年來,做的最後悔的一件事,就是聽了媽媽的話,去做了那份婚前財產公證,以至於她和盧毅的感情蒙上一層灰,這輩子都不可能擦掉了。
這些日子以來,房子成為他們之間的禁忌的話題。她明白,如果非逼著盧毅父母賣掉老家的房子,買婚房,那麼她和盧毅之間的感情就會大傷元氣,很可能就散了。
陳姍和媽媽不同,她相信愛情,更相信盧毅,在她看來,有愛才有未來,而不是有房子,才有未來。
而陳媽媽則堅持認定男人會走,感情會變,房子不會走,價格不會貶!
04
很快,婚禮便提上了日程,關於房子,沒有人再提。
對盧毅父母那邊,兩人達成一致,暫時不讓他們知道,倆人現在住的房子是陳姍的,不,準確的說,是陳姍媽媽的。
婚後,盧毅還是那個盧毅,對她也是噓寒問暖,百般照顧,但是房子始終是一根剌。有時候看電視,只要出現房子有關的話題,盧毅就會立馬換個頻道,朋友來家裡做客提到房價,盧毅也會沉默不語,房子就像一個安置在他們婚姻里的定時炸彈,有事沒事就警示這麼一下。
陳姍甚至動了念頭,去公證處撤銷這份婚前公證,陳媽媽卻死活不肯配合,她好像早就料到會有這麼一出,早早地將公證書藏了起來。
如果不是這件事傳到盧毅父母耳朵里,也許,他們的婚姻還能漸入佳境,畢竟他們之間除了房子,還有愛情。
那天上班,陳姍接到婆婆的電話,老太太直言不諱地問她:「你們現在住的房子到底是你的,還是租的?」陳姍還在努力組織語言,想著怎麼解釋這件事,婆婆說了一句「我知道了」,就將電話掛了。
陳姍連忙給盧毅打電話,這才知道,他有一次喝多了酒,和表弟抱怨了這件事,表弟轉頭就添油加醋的和自己的媽八卦了一番,這話自然就傳到了婆婆那裡。
盧毅嘆了一口氣說:「我媽這個人好面子,她這張老臉掛不住了,兒子被老婆像防賊似的。」
那天晚上回到家,陳姍聽到盧毅在陽台上給婆婆打電話,兩人聊了很久。
已經戒菸的盧毅,又開始抽起了悶煙。她不用問都知道,盧毅和婆婆說了什麼。婆婆在親人面前失了顏面,盧毅又何嘗不是,他嘴上不說,但心裡還是怪她的。
有一天,盧毅的哥們和老婆吵架,說是藏得私房錢被搜刮出來了,盧毅話裡有話地說:「藏私房錢算什麼。」
是啊,陳姍還藏了一套房子。
那天晚上,躺在床上的盧毅突然說了一句:「還是買套房子吧。」
陳姍小聲地附和著:「不是說了,不提房子的事情嗎?」
盧毅看著她無比認真地說:「我說的是買一套屬於我們自己的房,戶主是我們倆,只有這樣,才能把所有的問題都徹底解決。」盧毅特意在「我們」兩個字上加了重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