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媽給我買了套房,並做了財產公證,婆家人知道後當場發飆

2022-05-11     言諾     10572

婚前我媽給我買了套房,並做了財產公證,婆家人知道後當場發飆

01

結婚前,盧毅發現了陳姍的秘密。

他們一直租住的這套八十平米的房子,是陳姍自己的。

在這之前,陳姍一直說房子是她堂姐的,而他每個月還會像模像樣地往陳姍堂姐的帳戶打2000塊的租金。

那天,遠在上海出差的陳姍急需一份文件,於是遠程遙控盧毅去開自己的抽屜,沒成想到,在那個常年帶鎖的抽屜最底下,盧毅看到一份白紙黑字的婚前財產公證書。

公證的不是別的,正是他們現在租住的這套房子。

盧毅從來沒有想過,陳姍會是如此有心機的女人。

盧毅和陳姍戀愛三年,已經確定了婚期,只不過在房子的事情上,雙方父母出現了分歧。

盧毅和陳姍的存款,是遠遠不夠在這個城市買下一套新房的。盧毅的父母主張雙方父母各出一半錢,給小倆口湊足首付,接下來的裝修和月供由他們自己解決。

陳姍媽媽卻死活不同意,她覺得,結婚買房應該由男方負責,這是天經地義的,你娶我們家女兒,連套房都不買,像什麼話。

最後是盧毅的父母妥協,準備賣掉老家的房產,給盧毅湊齊首付。

對此,盧毅感到無比心酸,父母辛辛苦苦一輩子的家底子,眼看就要被自己結婚給掏空了。他提出暫時不買婚房,陳姍還沒有表態,陳姍媽媽就怒了,她說:「哪有結婚不買房子的道理,沒房子,這婚就甭結了!」

事到如今,盧毅才明白過來,陳姍和她媽這是把他當冤大頭呢。

看著那一紙證明,盧毅覺得過去的三年時光,就像一個天大的笑話,當初愛上陳姍,是被她的天真和單純吸引,如今才發現,那些表面背後是被一個戲精操控著。

婚前我媽給我買了套房,並做了財產公證,婆家人知道後當場發飆

02

陳姍出差回來後,盧毅第一時間就把那張合同擺到了她面前,問她是什麼意思。

陳姍見瞞不住,便一股腦兒全盤交代了。

原來當初倆人戀愛時,陳媽媽體貼女兒,就用女兒的身份證買下了這套老房子,又不想讓盧毅知道了有想法,便讓陳姍一直瞞著他。這不,倆人要結婚了,這房子屬於婚前財產,陳媽媽便自作主張將房子拿去做了公證。

兩個人自打戀愛以來,還沒有在經濟上產生過分歧,一開始,陳姍也擔心財產公證後被盧毅知道了,會傷了彼此的感情。

可陳媽媽一向強勢,說一不二。公證這件事,陳媽媽的理由是,「閨女,女人和男人一樣,你總得給自己一點依靠,退一萬步講,萬一將來日子過不下去了,你還有個窩?這錢是我一輩子的積蓄,你就當這套房子是我的!」

話說到了這個份上,陳姍也就妥協了。

陳姍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時候便離婚了,陳爸爸有了外遇,幾乎將家底子都捲走了。所以,對婚姻,對男人,陳媽媽從來都是小心翼翼,秉著一個懷疑的態度,她將這份懷疑一直延續到了陳姍的婚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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