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結局:保護傘至死不知!他有多痛恨官本位,不退縮
趙勇的惡,在於仗勢欺人。
天欲其亡,必欲其狂。

他的惡事很可能不僅僅是欠債不還,當老賴,
他的身上說不定還有命案。

為什麼這樣推測?
他仗著自己的伯父,趙正德,
是海島市刑事庭的庭長,
胡作非為。
即使殺人越貨,
也會想方設法逃脫罪責的。
刑事案都能逍遙法外,欠人錢財,坑蒙拐騙,
他根本不覺得是什麼違法的事情,
都算不上大事。

因此,劇中,他才會如此囂張!
他已經構成有組織的犯罪。
團伙成員更是對他死心塌地,
認為他背後有保護傘,有靠山,有用不完的權力,
所以,才會窮凶極惡地對抗執行法官。
威脅老人,拳打腳踢,掐脖子,

他們眼中根本沒有王法!
王法是啥?
穿上衣服,就代表法。

法官這身皮,既然是法的代表——
誰穿上,誰就有權力。
那麼,
讓誰穿上這身皮的人,才是真正的王法。
周局長不是,馬院長也不是,


范廳長,是可以讓誰隨時走人的。
趙正德以前是。
如今,影響力雖然有所減弱,
但他的幾個徒弟包括住建部的沈處長,
和曾經的搭檔,楚市長,
都還在位置上,

也算是擁有王法的人。
趙正德的能力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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