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有反哺之義,羊有跪乳之恩,每一個子女都有養活父母的義務。那麼,對於女婿來說,他與老丈人和老丈母娘來說,沒有血緣關係,也沒有哺育之恩,該不該養活岳父母呢?岳父母的財產該給女婿嗎?
胡婆婆和李老漢只有一個獨生女兒,叫玉琴。玉琴出嫁以後,胡婆婆和李老漢老兩口生活。不幸的是,老伴李老漢剛退休就病故了,胡婆婆一個人生活,她吃住不愁,一個月有兩千多塊錢的退休工資,住著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近幾年,胡婆婆身上有一些小毛病,一個人生活孤單,她就住到了女兒玉琴的家裡。
玉琴是一個不聽父母話的人,她是城裡人,找了一個進城打工的農村小伙王力為對象,父母強烈反對,玉琴說父母勢利眼,不懂什麼叫愛情,堅持和王力結婚,父母就是一個獨生女兒,只好答應他們結婚,還給他們買了婚房。
胡婆婆住進女兒玉琴的家裡以後,才開始的時候女婿王力沒有說什麼,時間長了,王力的父母知道親家母在兒子家養老以後,對王力說:你是我們的兒子,應該養活父母,怎麼能養活老丈母娘呢?說出去也不好聽!從此以後,王力經常對胡婆婆一副冷臉,說一些風涼話,一天,王力終於攤牌了,他對胡婆婆說:你不能長住在女婿家裡養老呀,世上也沒有女婿養活丈母娘的!胡婆婆見女婿不滿意了,只好又回去住到自己的屋裡。
胡婆婆走了以後,王力的父母怕親家母再住到兒子家裡,他們趕忙過來住進兒子家裡,讓兒子養老。
胡婆婆得知女婿把他的父母接進家裡養老以後,在這些事情中女兒玉琴始終沒有說話,胡婆婆寒心了,認為自己白養了一個女兒。
胡婆婆有退休工資,住著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而且當初她和老伴發現女婿王力沒教養,當初給女兒買房子時,房產證是胡婆婆和老伴的名字。胡婆婆認為:她現在六十多歲,身上只是小毛病,如果活到八十多歲還有二十多年的時間,既然女兒女婿無情無義,不如收養一個義子將來為自己養老送終。於是,胡婆婆將娘家一個遠房親戚的男孩子收養了過來。這男孩十歲,父親病故以後母親改嫁,跟著奶奶生活。他到了胡婆婆家裡,改稱胡婆婆為「媽」,但是,孩子還是隨的胡婆婆娘家的「胡姓」。
胡婆婆收養義子以後,打電話對女兒說:她收養了義子,每月退休工資太少,要把給女兒買的婚房收回出租補貼家用。
女婿王力知道以後,惱羞成怒,到了胡婆婆的家裡,對胡婆婆破口大罵,還將胡婆婆收養的兒子打了一頓,說是胡婆婆的一切財產都是女兒女婿的,其他人沒有權力得到。
王力這一鬧如捅了馬蜂窩,胡婆婆的娘家人來了,不依王力,吵吵鬧鬧。愛情是有保質期的,玉琴和王力生活幾年以後也就平淡了,加上王力這麼一鬧,親戚的壓力,玉琴與王力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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