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留學生兼職辦公助理指南
首先,明確告訴你,韓國的留學生也是可以擔任辦公助理的!但如同韓國本地學生兼職一樣,留學生也需要滿足一定條件。
1. 一定水平的韓語能力(與學校留學生負責人確認)
持有留學生或一般訪問學者身份的外國留學生若想兼職,需要具備一定的韓語能力,並得到留學生負責人的確認。在允許兼職的情況下,工作時間每周限制為 30 小時(休息日、法定假日、獎學金期間無此限制)。
若未經法務部長批准擅自兼職,可能會被建議強制出境或自願離開韓國,還可能面臨不超過 3 年的監禁或不超過 2000 萬元的罰款。
2. 留學生兼職允許的領域
對於獲得許可的對象,不僅涵蓋一般的辦公助理工作,還包括:
• 一般口譯/翻譯、餐飲業助理、一般辦公助理等領域。
• 在英語村、英語夏令營等場所擔任商店銷售員、餐廳服務員、活動助理等職位(也適用於與中文、日文、其他外語相關的夏令營等)。
• 旅遊諮詢助理、免稅店銷售助理等領域。
3. 活動許可證必需
留學生若想在與其居留資格相關的活動之外兼職,必須事先獲得法務部長的居留資格外活動許可證。
17 歲及以上申請方法:
• 可直接申請。
• 可向管轄的出入境·外國人廳、出入境·外國人事務所、出入境·外國人廳出差所長或出入境·外國人事務所出差所長提出居留資格外活動許可證申請書,並提交以下文件。
(提交文件:護照、外國人登記證(僅限外國人登記的情況)、包含數學能力和財務能力審定結果的標準入學許可證(由校長、學長簽發)或在讀證明(僅限留學生))
17 歲以下申請方法:
• 除本人外,父母、實際贍養人、兄弟姐妹、身份保證人或同居人可代為申請。
• 可向管轄的出入境·外國人廳、出入境·外國人事務所、出入境·外國人廳出差所長或出入境·外國人事務所出差所長提出居留資格外活動許可證申請書,並提交以下文件。
(提交文件:護照、外國人登記證(僅限外國人登記的情況)、包含數學能力和財務能力審定結果的標準入學許可證(由校長、學長簽發)或在讀證明(僅限留學生))
若未獲得居留資格外活動許可證而從事居留資格外的活動,可能會被建議強制出境或自願離開韓國,還可能面臨不超過 3 年的監禁或不超過 3000 萬元的罰款。
4. 外國留學生兼職注意事項
A. 在留學期間,由於學分不足等原因未能達到畢業要求而特殊獲准居留的人無法獲得居留資格外活動許可(不得兼職)。
B. 如果碩士或博士課程正常完成,包括論文準備階段的學生也可以兼職(符合 A 相同的條件)。
C. 即使已獲得兼職許可,每周工作時間也被限制為 30 小時。
希望這些關於留學生兼職條件和辦公助理條件的信息對有相關意向的學生們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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