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準備結婚,我用當年婆婆考驗我的招式考驗準兒媳,結果出乎意料
*註:文中人名皆為化名
我是蔣姨,今年59了。
我和老伴退休前都是公.務員,我和老伴只有一個兒子,今年28歲。
說到我老伴,就想起了我當年,我嫁入他家前的一些事情。
我原本是孤兒,後來被一家人收養了,養父母是做小生意的,因為他們無法生養,就收養了我。
但是,自從養父母收養了我之後,生意就每況日下,店前門可羅雀。
因此,養父就經常打我罵我,說我是掃把星,是賠錢貨,害他生意不好。
養母為了保護我,就和養父離了婚,獨自到處打工養大我。
我為了證明自己不是賠錢貨,也為了報答養母,很努力的讀書,考上了大學,之後又考了公。
在我前途一片光明時,養母卻因為長期勞累,得了一身老人病,常年要吃藥、要住院,幸虧我收入還算好。
我老伴當時是我同事,他知道我的情況,但並沒有嫌棄我,還一直幫助我。
於是,我被他感動了,就和他成了戀人。
在準備結婚的時候,他母親也就是我的准婆婆跟我提了個要求:要嫁到他家,就要放棄贍養我養母。
我果斷拒絕了,我跟她說:「我只有一個媽媽,雖然她不是我的親母親,但卻勝似親生。
如果沒有我養母,哪有今天的我?我媽為我付出那麼多,我不管她,我還是人嗎……」
我沒想到,准婆婆聽完我的話後,竟然一把將我擁進了她的懷裡。
還流著淚笑著對我說:「果然如我兒子所說,你真是個懂得感恩的好孩子。以後,就讓我們一起贍養、孝順你的母親吧。」
就這樣,他母親成了我婆婆,他成了我老伴,只可惜我婆婆和我媽,都福氣太淺。
他們都在我兒子18歲時走了,沒辦法看到我的兒子結婚成家。
如今,我兒子也準備結婚了,非常巧合的是,兒子的女友:小倩的身世,比當年的我更慘。
小倩的母親在生她的時候,大出血走了;她父親在她10歲的時候,車禍走了,只獲得了3萬賠償金。
小小年紀的小倩,就擔起了照顧她叔叔的重任。
她叔叔是個殘疾人,智力比常人低,腿也有些殘疾,一隻腿比另一隻短很多,平時走路要用拐杖支撐平衡。
叔侄倆相依為命,在她父親的賠償金用完後,雖然她叔叔每月、有幾百元的殘疾人補助金。
但還是不夠用,她叔叔就跛著腿,到處撿破爛賣錢,供小倩上學。
小倩很爭氣,大學畢業也考了公,在單位工作之後認識了我兒子,後來她叔叔偏癱了,但我兒子並沒有嫌棄她。
我不知道這事是不是也會遺傳,小倩和我兒子的情況,跟我當初和我老伴非常相似。
那天,兒子帶小倩回家,說想要和她結婚。
我就想起了當年我婆婆對我的考驗,我靈機一動,就想著用同樣的方法,考驗一下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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