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乃麟9年前借款時任大龍蝦公司總經理蔡曜丞90萬元助其周轉,蔡男請姑姑曹小均(原名曹米芳)提供空白支票擔保,豈料,曹女事後以徐及李姓會計在支票上填寫還款日期及金額,控告2人偽造有價證券,台北地檢署日前以罪證不足對2人不起訴處分,徐不滿曹女顛倒是非,毀損清譽,今早親赴北檢按鈴控告蔡、曹2人誣告及偽證等罪。
徐乃麟氣憤地說,「這1千萬元借款我都沒提,90萬元我也不要了,2019年,2人竟指控我假賣屋真詐財,當下我就告訴自己,這些人實在太壞,每一件被對方誹謗的我都告,後來蔡誣告判5個月定讞,曹女108年7月26日教唆黑衣人綁架陳永清未遂,判刑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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