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陪嫁和彩禮是誰的物品?誰有支配權和所有權呢?我認為是夫妻二人共同擁有支配權和所有權,而其他人不論是自己的婆婆,還是婆婆的家人,甚至丈母娘的家人,都沒有權利來動用這些物品,因為這是夫妻二人的私有財產,只有他們應允之後才可以被別人所動用。
我認為這點是不用懷疑的,並且也是大家都可以理解的,因為畢竟結婚就意味著要組建新的家庭,而新的家庭並不是平地而起的,需要一定的經濟支撐,而經濟支撐的來源對於兩個20多歲的年輕人來說,無疑是非常艱難的。
而這個時候彩禮和陪嫁就成了支撐一個新家庭起色的經濟來源,所以這兩項來源都應該被用於支撐一個新家庭從無到有地發展下去。所以這兩項款項都應該是由夫妻雙方來共同支配的,其他人並不能隨便挪用。
兩個兒子的家庭不堪重負
小凱家裡有兩個孩子,除了他之外還有一個弟弟,他跟弟弟相差3歲,年齡並不是很大,而兩個人從小關係還不錯,算是一起長大,因為男孩子之間總是有很多共同話題,並且可以玩到一起去,所以兩個人可以說是一起長大的。
又因為兩個人年齡差距也不是很大,所以在很多事情上也不存在所謂的代溝,很多事情能聊到一塊兒去,而小凱覺得有個弟弟也是不錯的,因為很多事情可以跟自己的弟弟說,他自己沒有辦法跟自己的父母傾訴的時候。
很多人覺得家中有兩個男孩兒的,以後的日子會過得非常的辛苦,因為現在男生結婚的三大件已經被明令規定了,就是房子車子還有彩禮,而男生要賺夠這些並不容易,尤其是對於一個20多歲事業剛起步的男人來說。
而這個時候因為他自己拿不起這樣的錢財,就需要家裡人來出資來承擔這部分費用,但是要知道有一個兒子的話,尚且家庭里還有一些費用繼續來資助和扶持他,但是如果家中有兩個兒子的話,未免這些積蓄就顯得過於單薄了。
所以如果家庭不是特別有錢的話,非常不建議生兩個兒子,因為以後他們結婚生子都成問題。所以小凱這樣的家庭可以說是非常的艱難,而且因為家裡並不是很有錢,所以對結婚的事情,父母都很是憂愁。
尤其是在小凱25歲還沒有找到對象的時候,父母對這件事情更加的憂心了,他們覺得自己的兒子已經25歲了,自己的小兒子也快要到談婚論嫁的年齡了,現在還沒有一個合適的對象,實在擔心自己的兒子要打一輩子的光棍吧。
好在通過別人的多方介紹加上父母的努力,小凱終於找到了一個各方面還算優質的對象,而小凱對於這個對象也是從頭到腳的滿意,因為這不僅結束了他單身25年的生活,而且也讓他嘗到了愛情的滋味。
女方體諒男方,卻不被重視
而且女方對於錢財方面也非常的大度,不僅沒有要高額的彩禮,甚至於也沒有讓小凱獨自出資購買婚房,反而是兩個人共同承擔的,而這樣的要求讓小凱家裡更加滿意了,畢竟自己二兒子的婚事還沒有眉目,現在能省則省。
本以為這樣的女孩嫁過來之後會被婆家千恩萬謝,並且婆家會因為她的懂事而對她格外的好,但是沒想到小凱一家對她並不是怎麼樣,反而覺得她有錢就應該多花錢把這些當做理所應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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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兩個人結婚的時候,女方陪嫁了一輛車作為代步工具,而沒想到這部車卻引起了更加嚴峻的問題,事情是這樣的,因為自己的小叔子找到了女朋友,想要把這位車據為己有,而小凱自然也是不忍心拒絕,於是便把車子給了自己的弟弟。
然後在小凱在需要開車送自己的媳婦上班的時候,卻沒有了代步工具,這媳婦問清楚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對小凱的決定非常的生氣,於是便跟他理論,沒想到小凱和婆婆都勸他說都是一家人,為什麼要那麼計較呢?
而這句話無疑加重了她的怒火,她覺得他們不僅把這些當成理所應當的,甚至做錯了事情還毫無懺悔的意思,於是她決定如法炮製他們的做法,來刺激一下他們,讓他們知道自己的錯誤。
正好兩個人的婚房剛裝修好,於是他便把鑰匙給了自己的弟弟,告訴弟弟:「這個房子現在歸你了,你現在先進去住吧,我跟你姐夫先住在老家。」就可以和弟弟受到這樣的待遇,自然是美不勝收,難掩喜悅之情便住了進去。
而小凱得知婚房裝修好了,便拉著她一起去看房子,沒想到卻看見自己的小舅子早已經在裡面處了進去,而且把自己剛裝修的新家弄得一片狼藉,不僅各種零食酒瓶子到處都是,而且衛生情況也非常的差勁,看到這裡小凱怒火中燒。
於是他一個電話打給了自己的老婆,質問她這是怎麼一回事,沒想到女方也不甘示弱,對他說:「你不是說都是一家人,要不分彼此嗎?我這不是聽了你媽媽的話,我覺得婚房咱們住不住都一樣,因為咱們住在老家也不是不能過,所以把這套房子給我的弟弟,他以後找對象也好找。」
如法炮製男方做法,一切奏效
這時候,小凱才明白了自己妻子的意思,原來是不滿自己把車給自己的弟弟,藉此來刺激自己,於是他自知理虧,便向自己的妻子道歉,說:「我錯了,不該說那樣的話,你我馬上就把陪嫁車要回來,這套房子你也給你弟弟要回來吧,我們以後好好過日子。」
而女方心裡還有一個結,就是自己的婆婆,能不能同意,便問:「你媽那邊怎麼說?」小凱別告訴她:「我媽那邊我去解決。這件事情你不用擔心,車子會要回來的,房子你也讓你弟弟趕快搬出去吧,畢竟我們以後還要過日子。」
而女方的本意也並不是要把房子真正地給弟弟,而是想藉此刺激小凱,看到小凱這樣認識到自己錯誤了,於是她便也不再嘴硬了,她對小凱說:「好,那你馬上把陪駕車要回來,並且以後不允許再隨便動我們家的東西。房子的事情你不用擔心,我去跟他說。」
而最終事情也已陪嫁車和婚房被要回來,作為告終,而小凱也意識到了自己的問題,因為自己現在跟自己妻子是一個家庭,不應該對自己的弟弟毫無保留,因為自己也要過日子。
我認為有時候一味地勸說並不能起到效果,這個時候你應該用同樣的方式來對待他,而他讓他知道這種感受之後,他自然也就會明白這個道理,這種方法雖然有時候有些激進,但是不得不說就非常的管用。
而我也認為不管是陪嫁還是彩禮,還是兩個人的婚房,都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給自己的弟弟或者妹妹,要這些都是不合適的,因為你們以後也要過兩個人的日子,而他們也會有自己的家庭。
他們也都是成年人了,應該有能力來做這些事情,你有能力來賺自己的錢養自己的家,而不需要你去扶持,因為生而為人,每個人都不容易,每個人也都是三點一線忙碌在工作和家庭之間,你並不能如此慷慨大方把自己的東西拿去給其他人,因為這對你的家庭也是不公平的。
今日話題你認為女方做得對嗎?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歡迎留言說說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