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一個披著頭巾、戴著墨鏡、背著吉他的男人騎著摩托,瀟灑停在香港紅磡體育館的舞臺中央。
臺下歌迷看到這一幕,發出陣陣尖叫,從晚上八點唱到凌晨一點,觀眾始終不願離去。
這就是香港初代歌神——許冠傑。張國榮、譚詠麟說:在娛樂圈,許冠傑就是我的偶像;張學友說:
在許冠傑面前,沒人敢自稱歌神。
許冠傑,1948年出生於廣東。父親是位民樂演奏家、母親是電臺播音員,上邊還有三個哥哥。
在他兩歲的時候,一家人移居到香港生活。或許是父母的影響、或許是受到大哥許冠文的帶動,
他從小就對粵劇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但是那個時候的香港,都認為粵語歌是不入流的市井小調。老一輩人總愛聽老上海帶來的國語歌,
年輕人則喜歡頗具新鮮感的英文歌。但是許冠傑卻不這麼認為。
上中學的時候,他就和朋友們組建了樂隊,留長發、穿皮衣、唱搖滾。
1964年,剛剛16歲的他,與幾個哥哥合夥建立了許氏電影公司。
1971年,熱愛音樂的許冠傑,簽約了寶麗金唱片公司,也出過一張英文專輯。也正是在這一年,他完成了自己的終身大事。
1966年,許冠傑在一次演出中,遇到了一個美麗的外國女孩。撥弦、抬眼的一瞬間,
他看到了臺下沉浸在音樂中的她,只一眼確定了這是自己相伴一生的妻子。
他並不是一個含蓄的人,演出結束之後,許冠傑慌忙下臺找到女孩。
即便是相隔萬里,一封封情意綿綿的信件,見證了兩人之間的感情。為了儘早把心愛的人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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