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6歲,搭夥後男方吃住我家,每月只肯出600生活費,還要繼續嗎

2024-07-22     緣分     43624

我叫李梅,今年五十六了,老伴兒走得早,留下我和兒子相依為命。兒子爭氣,考上了大學,畢業後在城裡安了家,但每回節假日,總不忘帶著媳婦孩子回來看看我,那時候,家裡就熱鬧得像過年一樣。

可熱鬧歸熱鬧,日子久了,我也覺得這屋裡空蕩蕩的,少了個人說話。於是,經人介紹,我認識了老趙。老趙比我大三歲,也是個苦命人,老伴兒因病去世多年,兒女都在外地,一年到頭難得回來一趟。我們倆一見如故,聊得來,也有共同話題,就想著搭個伙,互相有個照應。

起初,一切都挺好的。老趙搬進了我的小樓,白天我們一起去市場買菜,晚上一起看電視聊天,偶爾還能手挽手散步,惹得鄰居們羨慕不已。但好景不長,這過日子啊,哪能光看表面風光,柴米油鹽醬醋茶,樣樣都得花錢。

「李梅啊,我這月退休金就這麼多,給你六百塊當生活費,你看行不?」老趙第一次提這事的時候,我正忙著擇菜,手上動作沒停,心裡頭卻咯噔了一下。六百塊?這在我們這小地方,也就勉強夠兩個人吃飯的錢,更別說還有其他開銷了。

「老趙啊,你這六百塊,是不是少了點?咱們倆吃喝拉撒,哪樣不要錢?」我儘量讓語氣聽起來平和,但心裡那股子不滿已經涌了上來。

老趙撓撓頭,顯得有些為難:「我也知道少,可我這情況你也知道,兒女不省心,我得留點底兒。」

我一聽這話,手裡的菜葉子差點兒沒捏碎。什麼兒女不省心,說到底還不是想多留點錢給自己?我心裡頭那個氣啊,可轉念一想,都這把年紀了,找個伴兒不容易,忍忍吧。

我56歲,搭夥後男方吃住我家,每月只肯出600生活費,還要繼續嗎

他吃住在我家,飯也是我做,每個月只出六百塊,我成什麼了?保姆嗎?

「老趙,你看看這家裡,哪樣不是我在操心?買菜做飯、打掃衛生、水電費、日常用品,哪一樣不是從我兜里掏的錢?你每月就六百,剩下的都是我在貼補。」我終於還是沒忍住,話一出口,語氣里就帶著幾分怨氣。

老趙放下手中的茶杯,眼神閃爍了一下,似乎沒想到我會直接說出來。「李梅,我知道你辛苦,我也感激你。但我的情況確實擺在這裡,我儘量多幫你分擔些,行嗎?」他的話語裡多了幾分誠懇,但那份無力感還是讓我心寒。

「分擔?怎麼分擔?你連家裡的小事都不願插手,更別說大事了。我這不是找老伴兒,是找了個大爺回來伺候!」我情緒有些激動,聲音也不自覺地提高了幾個分貝。

老趙的臉色一沉,顯然被我的話刺到了。「李梅,你這話就過分了。我搬進來,也是想和你安安穩穩過日子的,你怎麼能這麼說呢?」

「我怎麼說?我說的不是事實嗎?你看看你現在,搭夥之前還知道噓寒問暖,現在呢?連句關心的話都沒有,家裡的事全甩給我,你還覺得自己委屈了?」我越說越氣,眼眶也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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