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保險制度是以保障國民健康和社會保障為目的,對可能發生的疾病及傷害進行預防、診斷、治療等的制度。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外國留學生被強制要求加入此保險。
一、健康保險加入對象及程序
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外國留學生只要向國民健康保險公團申請地區保險加入者資格,便可成為健康保險地區加入者。需要注意的是,加入職場的在外國民或外國人不在此範圍內。
在韓國國內居住 6 個月以上、取得永久居住資格、取得非專業就業(E - 9)滯留資格,或因結婚、留學、一般研修等情況可以持續居住。
《出入境管理法》第 31 條規定中須進行外國人登記的人、《國民健康保險法施行規則》附表 9 中具有滯留資格的人
外國留學生即使不向國民健康保險公團申報,也會自動加入國民健康保險:
以留學(D - 2)、小學·初中·高中生(D - 4 - 3)滯留資格首次入境時,在外國人登記日當天加入保險。
以留學(D - 2)、小學·初中·高中生(D - 4 - 3)滯留資格進行外國人登記時,在再次入境日當天加入保險。
以小學·初中·高中生(D - 4 - 3)外的一般研修(D - 4)滯留資格入境時,自入境之日起 6 個月後加入保險。
根據情況的不同,加入國民健康保險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可以確認家庭關係或婚姻、離婚事實的材料(僅限家庭成員)
可以確認收入及財產程度的以下材料:
收入金額證明、年薪支付明細確認書
整租·月租合同、建築物台帳、土地台帳
機動車登記證
停業事實證明、休業事實證明
工資發放處的證明解聘(退休)事實的材料
入庫證明(確認報廢車)等
外國人登陸證複印件或外國人登記事實證明 1 份
入學證明或在讀證明 1 份
二、健康保險費的計算標準
外國留學生的保險費將個人視為一戶,按照與本國人地區加入者相同的標準計算。
滯留資格為留學(D - 2)、一般研修(D - 4)時,根據以下分類的比率減少健康保險費:
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2 月的每月保險費:百分之 70
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2 月的每月保險費:百分之 60
2023 年 3 月至今的每月保險費:百分之 50
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在韓留學的同學們清晰了解健康保險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