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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賣房「沒通知租客」,被索要「1300萬賠償」,租客...你賣房得經過我同意,法院:原房主賠償

2022-05-16 18:22     言諾     11959

房東賣房「沒通知租客」,被索要「1300萬賠償」,租客...你賣房得經過我同意,法院:原房主賠償

2014年11月程寶祥碰到了一件麻煩事。他跟妻子的影樓生意正好,卻被房東要求搬走。

房東將這個商鋪賣給了別人,但程寶祥卻認為,房東賣房的時候沒有書面通知自己,屬於惡意串通,應該賠償自己。

「我們先買,我們不買以後,其他人才能買。」房東的岳母和租客程寶祥到底誰有優先購買權?

合法買賣還是違約賣房?程寶祥要求的百萬賠償款能否如願?

房東賣房「沒通知租客」,被索要「1300萬賠償」,租客...你賣房得經過我同意,法院:原房主賠償

租下商鋪開影樓 程寶祥妻子李明霞在老家開了一影樓,提起自己的事業,程寶祥滿臉的自豪,稱小鎮上的第一家照相館,就是他開的。

在多年的積累下,照相館發展成了一個兩層高的大影樓。程寶祥便從鎮上搬到了縣城裡,在縣城租了一家商鋪

這間商鋪位於縣城中心,沒多遠的距離就是當地的民政局,地理位置非常優越2006年2月,程寶祥和房東一下簽了8年的合同。

商鋪屬於海保如東分公司,它當時也算當地房地產的龍頭企業。當時雙方簽訂的合約,租期八年,每年租金為17萬元。

這些年生意越來越好,客戶也越來越多。程寶祥擔心房子到期換地方的後,會影響影樓的發展,便想著將這間商鋪買下來

程寶祥:「我們跟他講過好幾次,我們把它買過來,然後他就今天拖明天拖,我也不知道咋就把房子就賣掉了。」

可是就在房子租到第5年,也就是2011年的時候,一件讓程寶祥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房東賣房「沒通知租客」,被索要「1300萬賠償」,租客...你賣房得經過我同意,法院:原房主賠償

新房東要求房租漲一倍 「我們那個時候生意比較忙,就沒顧及得上及時交房租,他開發商就是說,再拖下去的話,房東方就要來收你的房子了。」

李明霞和程寶祥夫妻倆這才發現,就在他們跟開發商簽合同的第二個月,也就是2006年3月份,開發商便將房子給賣掉了。

「我們當時就警惕起來了,怎麼莫名其妙還又冒出一個房東過來了。」程寶祥一直追問卻沒得到具體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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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便來到了當地的房管所進行查詢,這才發現現在這間商鋪在吳秋萍的名下吳秋萍是誰?她買下這間商鋪這麼久,怎麼從沒露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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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熱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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