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美儀解構TVB合約制度何謂部頭?前花旦接廣告已賺夠可免拍劇

江美儀解構TVB合約制度何謂部頭?視帝舊愛齋接廣告已賺夠可免拍劇
近日一條宣萱的舊片瘋傳,當時仍是新人的她在《K100》中,大膽質問高層為何歌手拍劇遲大到都唔使俾人鬧,電視台藝員就唔遲得,一遲就會被教訓。
網台節目《娛樂好好玩》都有探討這個問題,身為TVB藝人的江美儀,以及曾三度效力TVB的梁思浩就解釋箇中原因。

江美儀亦十分清晰地解構了各種類型的TVB合約,經理人合約分為包薪或不包薪,前者是每年有確保數目年薪,之後接工作接夠這個數目,簡單講是「任砌」,再額外賺錢就當Bonus;後者則是TVB會做你經理人,你接任何工作都要經電視台同意,若有人接洽你的工作,TVB會幫你處理,不過由於一位經理人旗下藝人眾多,加上「包薪」藝人是公司已預支薪金兼有傭分,所以經理人必定會優先處理他們的事務。

江美儀大爆,前花旦廖碧兒接廣告接唔停,拍廣告都賺夠數,不用回TVB拍劇,「佢可以拍廣告拍到唔使返去拍嘢㗎喇,填咗條數㗎喇,佢唔知包佢幾多百萬,佢淨係拍廣告都拍咗咁多百萬,唔使返去做嘢㗎喇。」
而當年她與視帝陳豪拍拖時,情侶檔吸金力極強!因此,很多不包薪的經理人合約藝人都會想轉包薪,但當然公司都會衡量你的市場價值,不是話簽就簽。

至於合約藝員(即沒有經理人合約),江美儀就曾簽這種約,她說:「我嗰陣時係合約藝員,但係有乜嘢喺出面做,最簡單就係我拍港台嘢都一定要問TVB可唔可以開工,佢唔畀都唔可以拍,我入咗TVB咁耐一個港台節目都冇做過。
嗰時我有月薪,唔係包薪,係包Show,出面有人搵我做電台節目,我唔使同佢講,但係如果通常有人打去TVB搵江美儀,就搵唔到佢做嘢嘅,(公司)都係搵包薪嘅(藝員)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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