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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頭野豬懸賞2400,有人一晚捕13頭,有權組織獵捕嗎?

2024-10-01 03:00     影墨     7415

近日,寧夏固原市西吉縣林業和草原局發布通知,宣布將招募捕獵隊伍和無害化處理隊伍,以控制當地野豬數量。

該項目旨在獵捕並處理西吉縣域內體重超過40公斤的成年野豬300頭,每頭野豬的捕獵補償為2400元,無害化處理每頭200元。

報名截止日期為9月28日,具體的獵捕開始時間和持續時間尚未確定。

一位名為蘇成安的捕獵隊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從2021年開始參與野豬捕獵活動,最高峰時一晚捕獲了13頭野豬。

儘管如此,蘇成安透露,捕獵野豬的成本非常高,而且基本上處於虧損狀態。

他提到,為了捕獵野豬,已經投入了約一百萬元人民幣的資金,並且每年用於獵犬飼養、設備維護等方面的支出也非常高。

每頭野豬懸賞2400,有人一晚捕13頭,有權組織獵捕嗎?

案件發生以後,有網友表示,政府花錢請人捕獵野豬,聽起來很合理,但捕獵成本這麼高,竟然還虧本?這是什麼邏輯?

也有網友認為,野豬泛濫成災,生態平衡遭到破壞,這背後是不是說明我們的生態保護工作中還有許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那麼,對於因保護動物而泛濫的野豬,當地是否有權組織捕獵活動?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地方政府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野生動物進行合理調控。

當某些物種數量超出環境承載力,影響到人類生產生活或是其他物種的生存時,地方政府可以在保障野生動物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前提下,採取適當措施進行調控。

本案例中,野豬數量激增影響到了農業生產和社會生活,當地據此組織捕獵活動符合法律規定。

文章來源: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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