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媒,「脫粉收容所」被請求判處4年有期徒刑。
此人為KPOP圈著名黑粉散布多個藝人的網絡謠言,先後被BTS,張元英等愛豆起訴過。
檢方對「散播網絡謠言」的脫粉收容所朴某請求判處4年有期徒刑。朴某在當天舉行的公判中承認了所有指控,並提交了一封手寫的悔過書,表示「深刻反省」。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11單獨法庭(由金新星法官主持)於23日上午11點30分左右對脫粉收容所運營者朴某進行了最後公判。博某因涉嫌違反《信息通信網絡利用促進及信息保護法》中的名譽損害和侮辱等罪名被起訴。
當天,朴某身穿全黑服裝、佩戴黑色眼鏡出庭。當法官問及「姓名和住址是否有變更」時,他立刻起身回答:「沒有變更。」
檢方當天要求法院判處朴某4年有期徒刑,並追繳2億1142萬152韓元的罰款。檢方指出:「他總共五次侮辱了受害者,並積極發布虛假事實的視頻,損害了受害者的名譽。」
此外,檢方還強調:「他阻礙了受害者所屬公司的經紀活動,並且通過運營付費會員制度,持續發布關於受害者外貌、性格以及戀愛關係的誹謗內容,情節嚴重。」
此前,「脫粉收容所」製作並傳播了關於EXO成員SUHO和aespa成員KARINA的虛假內容,並通過這些內容獲取了經濟利益。對此,所屬公司SM娛樂也提出了問題。
朴某的辯護律師表示:「我們承認所有指控事實。這些行為屬於間接故意,並非單純為了經濟利益而進行的。」他還提到:「被告目前正在參與公益志願者活動,並接受精神治療。」
辯護律師繼續說:「我們正嘗試與受害者方面達成和解。雖然在民事訴訟中也試圖進行調解,但和解存在一定困難,不過我們會繼續努力嘗試。」
律師還請求法庭給予較為寬裕的判決日期,他解釋道:「11月中旬被告有手術安排。」法官詢問:「這不會影響你的出庭嗎?」朴某回答:「不會。」
辯護律師最後表示:「自此事件發生後,被告一直通過志願者活動等方式努力為社會帶來正面影響。我們會盡最大努力來彌補受害者的損失,懇請法庭給予最大的寬容。」
朴某在法庭上宣讀了悔過書。他表示:「對給受害者們造成的巨大傷害深感抱歉,我正在深刻反省。」他低下頭說:「我從客觀的角度反思了自己,非常後悔給他們帶來了這麼大的傷害。」
他還提到:「因為內疚,負面的想法時常湧上心頭。即便如此,我還是希望能為社會帶來哪怕一點點積極影響,成為一個有用的人。」他進一步解釋說:「通過志願活動,與現實中的人們交流,我獲得了很多積極的能量,而不是像以前一樣只活在網絡世界裡。」
最後,朴某懇切地說:「過去我被困在自己的網絡世界裡,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今後,我會懷著責任感生活,真心悔悟這次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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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庭審結束後,記者問朴某對檢方提議的4年刑期有何看法時,朴某迴避了回答。其辯護律師也只是回應說:「我們在法庭上說的就是全部。」
朴某還因涉嫌誹謗張元英及其公司Starship娛樂,正面臨民事賠償訴訟。他之前也因誹謗姜丹尼爾受審,且在上個月的一審中被判處了1000萬韓元的賠償。
此外,「脫粉收容所」案件的宣判日期定在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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