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黑新女團成員金佳藍校園暴力的受害者因遭受二次加害而試圖自殺
2018年6月4日召開了校園暴力對策自治委員會,校園暴力加害學生金佳藍根據《校園暴力預防及對策》相關法律第17條第1款第5項的規定,接受了6個小時的特別教育進修、並根據第9款規定,接受了5個小時的家長特別教育進修,受害者根據同法第16條第1款第1項,接受了心理諮詢和建議等保護措施。
受害者因無法忍受持續的集體加害而自願轉學,但"因受害者錯誤而被強制轉學"的惡意傳聞所困擾,轉學後也度過了艱難的時光。
2022年4月左右,HYBE公開了作為LE SSERAFIM成員的金佳藍的預告照。當時知道事件的朋友們聯繫到了受害者,並吐露了「校園暴力加害者怎麼能成為藝人」的憤慨。受害者也想起了當時想忘記的事件,同時一想到以後要通過媒體繼續看到對自己施加校園暴力的加害者作為藝人過華麗的生活,所以受到了很大的壓力。
在此期間,有人網絡社區上上傳了題為《揭露(同窗)LE SSERAFIM金佳藍》的帖子,帖子裡寫著「金佳藍因為人品差而聞名,甚至連周邊學校的人都知道。一旦發生校園暴力時間,幾乎都是與金佳藍有關聯的。」等內容, 網絡社區上有多篇像這個帖子一樣金佳藍指定為校園暴力加害者的帖子。
有人推測上傳揭露金佳藍校園暴力的帖子的人就是A某。社交媒體上,很多人指責A某是惡意陷害金佳藍,甚至部分帖子還公開了打了馬賽克的A某的照片。
A某認為應該有人擁有沒有經過馬賽克處理的原件,如果照片原件在網上散布的話,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在哪裡、從誰那裡、會受到怎樣的危害,所以處於極度不安和恐懼狀態,甚至出現了難以呼吸的恐慌發作症狀。
3.HYBE發送內容證明
當時,HYBE公司表示:「金佳藍的校園暴力嫌疑是因為有人巧妙地編輯了金佳藍在交朋友時發生的事情,屬於惡意陷害。其實金佳藍才是校園暴力的受害者。」
在A某受到不明人士的指責和威脅的情況下,HYBE還發表了上述立場,這對A某來說,屬於無差別的第二次加害。 對此,A某哭著說:「是我死了才能結束。」甚至到了拒絕上學的程度。A某的監護人委託本法務法人進行刑事起訴。
本法務法人向警察署提出了以A某書寫對金佳藍的揭露文章為宗旨的虛假回帖者的刑事訴訟,對HYBE發送了第310410003715號內容證明郵件,,收信人是HYBE Co.Ltd.,且已於2022年4月21日10:38左右到達該公司地址。
上述內容證明中詳細敘述了金佳藍對A某施加的集體加害行為內容,並附有因惡意陷害金佳藍的誤會而飽受痛苦的A某的請願書,以及金佳藍作為校園暴力的加害學生被處理的《校園暴力對策自治委員會結果通報書》。
受害者方面沒有要求任何補償,只是敦促刪除與事實不符的立場文,重新表明事實立場,對受害者的道歉,以及以後不要僅憑金佳藍和他們的朋友單方面的陳述就表明與事實不符的立場。
但是HYBE對此沒有回覆任何信息,金佳藍的演藝活動就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繼續進行。
無法忍受第二次加害帶來的極度不安和恐懼的A某最終試圖自殺,對此A某及其父母決定全面中斷A某的學業,並向學校表明了退學的意向。 目前正處於最終退學處理前的7周熟慮期。A某連學校都沒能去,正在精神科接受治療。A某的母親為了防止A某再次試圖自殺中斷了所有外部活動。
4. 對學校暴力嫌疑是對金佳藍的惡意陷害立場的反駁
A某的監護人沒有對金佳藍的校園暴力行為提起刑事訴訟及民事訴訟,而是決定向HYBE發送內容證明。對第二次加害回帖提起刑事訴訟的理由是,A某及其監護人比起任何補償來說,更迫切地希望停止第二次加害。
但是,對於要求受害者停止第二次加害的請求,HYBE方面置之不理,甚至在《校園暴力對策自治委員會結果通報書》出現後,又表示:「相關嫌疑是惡意陷害」的現有立場,甚至表示將採取法律措施的強硬立場後,A某的父母表示不能再讓子女忍受痛苦,因此通過本法務法人表明了受害者的立場。
本立場文中省略了《校園暴力對策自治委員會結果通報書》的詳細內容。由於HYBE沒有對受害者進行真正的道歉,而是維持著「相關疑惑是惡意陷害,反而是金佳藍是受害者」的立場,本法務法人為了保護未成年被害者,將公開包括案件概要在內的《校園暴力對策自治委員會結果通報書》全文,並公開當時未全部包含在案件概要中的受害者的詳細陳述及為了將被害者叫到集體加害現場的辱罵等信息全文,希望HYBE及其下屬SOURCE MUSIC能夠特別留意這一點。
5. 結語
從加害者的立場來看,校園暴力或許是因開玩笑而產生,或許是受害者做錯了,或許是在交朋友的過程中有可能發生的事情。
但是,加害者方面應該深刻認識到,對於朋友和學校生活是自己生活世界的全部的學生來說,集體加害的經歷在心靈深處留下的疤痕,任何補償和治療都無法挽回。
只有對校園暴力有了清晰的認識,並對此進行徹底的反省,才能防止我們的孩子們成為下一個校園暴力的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