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筱婷立即要求吳姍姍儘快遷出搬走,吳姍姍還想強行占房。劉副廠長利用自己的權限,要求宋瑩必須要本人或者家屬才能辦理住房房產證。只是誰都沒想到,筱婷當時已經跟林棟哲領證了,可吳姍姍也還在等單位分房表示房子分到了才能搬走。這時筱婷抓住政策里的關鍵信息,無論是集資蓋房還是優惠售房,一對夫妻只能購買一套規定面積內的優惠住房。如果有人向你們單位舉報你們現在有住房,並提供證據證明孩子還落戶在宋阿姨的房子上,恐怕你們連分房資格都沒有了。
吳姍姍這才慌了,急忙帶著劉健和孩子灰溜溜搬回了婆家,並把孩子的戶口遷了出去。自此吳姍姍也耗光了宋瑩的所有情分。直到後來才明白為什麼宋瑩堅持要借而不是租房給吳姍姍。借的是人情,是理虧,更是有借有還。租的是交易是利益,更是人性的較量。宋瑩絕對是個善良且智慧的女人。再後來聽說吳姍姍在婆家經常吵架,過得很不好,宋瑩和黃玲再沒有一絲同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