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陪嫁房這麼小,這婚沒法結」「阿姨,聽您的,那不結了」
我認為金玲的婆婆,太過於沒數了。要知道,陪嫁和彩禮,本來就應該是旗鼓相當的。自己一分錢不出,還秉持著我窮我有理的態度,仗著女生懷孕了,非嫁不可的態度,來耀武揚威地提各種要求。
先不說,能跟金玲這樣的家庭,結為親家,是小竇家裡的福氣。而且女方對他已經夠寬容大度了,一套八十平的房子,還開始挑三揀四了。如果你的彩禮出了一套一百二十平的房子,對別人的陪嫁這樣挑剔,我還尚且可以理解。但是你的彩禮只出一輛車,卻想白嫖別人的大房子,這不是無稽之談嗎?
做人啊,有時候不能太貪心。見好就收,別提那些不合理和不切實際的要求。不要覺得一件事情穩了,就開始做事不計後果,無所畏懼。這世界上沒有真正穩妥的事情,結婚從來不是靠懷孕來捆綁的。
而那些貪心不足蛇吞象的人,最終也會食其惡果。漁夫與魚的故事我們都讀過,如果太過於貪心,到後來什麼都得不到,終究是一場空。
今日話題:如果你是金玲,你會怎麼做?
歡迎留言,說說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