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十四北
編輯 |南楓
相愛簡單,白頭很難。
曾經那麼相愛的兩個人,究竟為何會變成如今相憎的模樣?
無解。
曾幾何時,女孩在結婚典禮上對著鏡頭激動地說:亮子的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十年後。
發福的女孩沒有了亞麻色的長髮,她戴著眼鏡框,腫脹著眼睛看向旁邊的男人。
她說:無論如何,亮子,我都希望你好。
男人雙手抱膝,把下巴埋進胳膊里,點了點頭:接著說。
沉默。
全網都在討論李行亮和麥琳到底誰對誰錯,我看到第六期兩個人終於能坐下來交談一番時,才終於發覺這倆人裝不下去了。
前面的「腥風血雨」都是開胃小菜,真人秀,只有在「秀」夠了後,「真人」部分才姍姍來遲。
這回,放下性別和其他人的干擾,回歸到李行亮與麥琳本身。
我們來看一看,這對夫妻的婚姻,到底怎麼了。
從談離婚,看二人在婚姻的地位與態度
這對一開始看起來甜蜜的夫妻,發展到第六期,竟然在鏡頭前就這麼自然地談到了離婚。
一路看下來的觀眾,當然會覺得麥麥太過強勢,李行亮一味忍受,如今終於受不了大爆發。
可從這段短暫的夜談來看,或許事實上,並不是麥麥一方的一味強勢。
被問到最理想的伴侶,李行亮下意識指向了葛夕,隨後說不太好變成了楊子。
葛夕與留幾手都提醒了他,於是李行亮將麥麥找出來夜談。
正常情況下,是要道歉了,但,他並沒有。
李行亮依舊在聊前一天的畫師,那幅留幾手看第一眼就說像男人的畫。
他想要表達自己的情緒,而不是解決麥麥這幾天積攢下來的情緒。
而麥麥,顯然不想聽,因為她本來也不想出來,是李行亮硬把她拽出來的。
李行亮明知道她不想聽,卻依舊要繼續說下去,他明確表示自己不是道歉的狀態。
總體的狀態很明顯。
李行亮說,麥麥不想聽但還是聽了,聽了之後有情緒想說話,亮亮表示讓我先說完。
等到麥麥說話,李行亮不給任何反應,當麥麥停頓下來,明顯想聽他的反饋時,他只有三個字:接著說。
明顯他們已經完全裝不下去了,或許也是平常有矛盾的狀態。
夫妻之間的談話沒有對錯,但,從氣勢上來看,還是李行亮在主導。
麥麥想說,但她總說不到點上。
看似說出來的話有氣勢,實際上經受不了任何的打擊,她的脆弱是來自內心的,只能用看似強勢的外表來「虛張聲勢」。
而李行亮的「弱」,單單表現在臉上。
可有時候越對方的漠然,往往只會讓另一方情緒更加翻湧。
據理力爭的時候,李行亮的本領也就體現出來了。
葛夕以為李行亮要道歉,催著麥麥出來,而李行亮以「我有病」誘麥麥走出來。
實際上,只是想要講自己的道理而已。
所以,他對著麥麥一頓輸出是想要得到什麼樣的結果呢?
第一個結果,是麥麥道歉。
他知道,麥麥不會道歉,當然,我們也知道。
所以,得出來的是第二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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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如果我們離婚,孩子跟錢能歸我嗎?」
如果你看了原版整段對話,而不是營銷號剪出來的cut,你能明確感受到麥琳說這句話只是個氣話。
她的眼神也是試探。
正如她前面問的:我沒有感受到你對我的愛和心疼,她需要試探來肯定他對她的愛。
其實正常回答,我們不要離婚,或者我們還沒到離婚這種程度就可以,可李行亮的回答又是三個字「再說吧」。
看得我也是一陣哽咽。
對麥琳:手心朝上的愛永遠不會安穩
愛別人的第一步,永遠是愛自己。
在這裡,我們拋開熏雞、容貌焦慮等所有涉及到別人的事情,回歸麥麥本身,她或許太沒有安全感了。
二胎八個月引產,在坐小月子期間,李行亮離家一個月搞藝術創作。
在懷三胎,也就是生下來第二個孩子後,李行亮送上錦旗:
李家功臣,瘦比欄杆。
三室一廳的房子是李行亮要買的,大G(車)是李行亮的,當時房租還要患重病的老公公掏錢。
麥琳的不安全感和「摳門」,全都是有跡可循的。
所以,身材走樣、青春不再。
當面對鏡頭,要與黃聖依和葛夕同框時,麥琳自卑了,或許,有時候還是會有些「小嫉妒」的。
在李行亮的嘴裡,她摳門、強勢又不常打扮(不洗頭)。
就連當眾問及最理想的伴侶,他明知道妻子會受傷,還是第一時間指了別人。
不僅要指別人,還要告訴別人,他指的是她。
李行亮想要博取同情,就無法同情麥琳。
而看似最強勢的人,麥琳其實根本沒有太多話語權,就連離婚都是氣話。
如果真的離了,麥琳,你真的不會後悔嗎?
對李行亮:裝出來的啞巴不可憐
李行亮總是把「我愛你」掛在嘴上,事實真是如此嗎?
當然,答案並不一定是否認,可事實絕對達不到他嘴裡那樣熱烈的程度。
在兩個人的對話中,我們不難發現,李行亮看似在表達自己的觀點,實際上就是在逼迫麥琳認同。
如果真的有那麼愛,當麥琳停頓想要獲得一些回應時,他會沉默嗎?
甚至在談及離婚時,麥琳的情緒異常穩定,她的一再試探沒有結果,說出來的氣話只能由她自己承擔。
而李行亮,也只會在後續採訪中心安理得地指責麥琳的情緒是過度的。
看到這,我只想問一句,你到底想讓她有什麼樣的情緒?她沒情緒的時候你也不給反應啊。
麥琳討厭那幅「丑畫」,說實話,我看著畫得本來也不像他。
可李行亮在別人都點出麥琳不開心後,依舊討論那個畫師,他還知道麥琳對選擇最佳伴侶這件事非常惱火。
而李行亮,在談話結束,竟然還特意給這個手卡拍了張照片。
這,是神經大條的直男會有的行為嗎?
到底是真的還很愛她,愛到想要忍受所有就是不要離婚。
還是面對這個問題,自己只能選否,卻在無形之間已經可以理所當然地嫌棄了呢?
戀愛最初的時候,直愣愣的你也會如此不顧及另一半的面子嗎。
結語
李行亮和麥麥,究竟誰愛得更多一點?
這個問題恐怕我無法回答,或許他們自己也根本無法給出公正的答案。
因為別忘了,這是個離婚綜藝。
我沒有想要指責任何一個人,因為這對於觀眾來說只是一部綜藝,僅此而已。
他們彼此選擇,又生活了整整十年,一定有自己的相處模式。
只不過,對於他們表現出來的狀態,以及大眾的反饋,倒是非常有探討的價值。
在成年人的世界裡,對與錯已經沒有那麼重要了。
當兩個人的命運緊緊地糾纏到一起,說明你們已經不再是兩個個體,遇到任何困難必須要共同面對、一起承擔。
一旦到了非要爭對錯的那一步,或許,你們有一步已經走錯了。
再見容易,再見很難。
兩個人要一起共度餘生,總會經歷各種各樣的矛盾,只要沒忘記當初相愛的模樣,後面的路就不會難走。
最後一句,對於已經選擇的那個人,大家千萬不要只能共苦不能同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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