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是我繼母,她兒子結婚,讓我拿15萬幫他裝修婚房,我該拿嗎?
小姨打電話來,吞吞吐吐,欲言又止,說弟弟結婚要房子,現在裝修還差15萬,然後就東扯西拉,顧左右而言它了。
我雖然不是多聰明,但是跟小姨相處這麼多年,我還是了解她的。她話里話外的意思,我都聽明白了。
不就是要我幫弟弟一把嗎?15萬的錢數都說出來了,不過就是要我掂量著辦。含著骨頭露著腮,我聽了個開頭就知道結尾了。
按說,15萬對我來說不算大事,怎麼說也是名牌大學的畢業生,在京城外企工作,福利待遇都不錯,每年輕鬆攢下20萬。
可是,我在北京這麼長時間了,也愛上了這座城市,想在這裡買房。北京的房價大家也都知道,20萬也就買個衛生間,我還在哼哧哼哧地使勁呢,弟弟卻……
但是我明白,小姨既然開了口,這錢我必須拿。因為小姨是我繼母,弟弟是我小姨的親生兒子。
衝著小姨,我推脫不了,也不能推脫。

2
我知道,不光這錢我得借給弟弟。將來弟弟結婚,我還是重要人物,是面子工程,而我必須把這個場面撐起來,讓小姨臉上好看,光鮮。
因為,是我的親媽親自把我交給小姨的,小姨一直很照顧我。
那年媽媽病重不治,小姨一直在身邊伺候。媽媽臨終時托小姨照顧我和爸爸,小姨遲遲不應。
媽媽一口咬住了小姨的手指,怎麼都不鬆口。任憑小姨苦苦哀求,聲聲哀嚎,直到小姨答應嫁給爸爸做我的繼母,媽媽才鬆了口,閉上了眼睛。
媽媽去世後,小姨就成了我的繼母。
我那年六歲,已經是一個小調皮了。開始小姨對我不錯,可自從有了弟弟以後,她的天平就明顯傾斜了。
在農村,七歲的女孩子哄小弟弟很正常,我毛手毛腳的,經常不是磕著就是碰著,再不是就摔著了弟弟,小姨罰我最多的就是不讓吃飯。我有一天兩頓沒吃飯的。
爸爸天天只管上班,家裡的一切他都甩手不管,也不會想到小姨會不給我吃飯。
七歲正是什麼都吃的年紀,用老家的話來說,是口小鋼磨,就是鐵塊到了嘴裡,也能咬出幾個牙印。
餓了幾回後,我哄弟弟就更小心了,被罰的也少了。可是上了飯桌後,我狼吞虎咽的吃相,還是不得小姨的歡心,每每被她打掉筷子。
從那以後,我就知道小姨就是小姨,不是媽媽。
3
八歲那年的五月,小溪邊的桃樹上結滿了讓人流口水的大紅的桃子,墜的枝頭彎彎的。我帶著走路歪歪倒倒的弟弟,跟一群小夥伴在桃樹下玩耍。
我們都饞桃子,可是桃樹生在小溪邊上,沒人願意上樹去摘。或許是我太饞了,小夥伴慫恿我上去摘,他們在下面接住,到時候他們每人兩個,我一個人四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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